湖南-永州
永政函〔2014〕40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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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3〕5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绿地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绿地率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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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函〔2013〕217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完善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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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13〕22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永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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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函〔2013〕182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冷水滩城区渣土管理的通告为深入推进“六城同创”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的市容环境,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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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函〔2013〕178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旧机动车管理的通告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和《永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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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合并8项为4项,下放县级审批20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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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和保留的年检项目目录的决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经市直有关部门认真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年检项目3项,市本级保留年检项目14项。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配套措施,做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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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3〕40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涔天河水库灌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华瑶族自治县、江永县、道县、宁远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涔天河水库灌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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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函〔2013〕128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五小水利”工程三年建设计划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永州市“五小水利”工程三年建设计划方案(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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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3〕3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社区工作用房建设及代建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中心城区社区工作用房建设及代建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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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13〕8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为提高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推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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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岳阳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岳阳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消防供水,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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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公共安全与卫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无人认领遗体的处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无人认领遗体是指在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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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人: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湘建房〔2019〕199号)有关规定,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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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南湖新区医疗保障部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的价格体系,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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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南湖新区医疗保障部门,各公立医疗机构: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7〕1237号)、《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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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交通局、住房建设局)、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建设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岳阳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湖南-岳阳
市直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各代理银行:现将《岳阳市本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岳阳市财政局2018年2月24日岳阳市本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
湖南-岳阳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2号)文件,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经岳阳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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