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十四五” 应急管理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湘潭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湘潭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湘潭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目 录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回顾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提升 (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二、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面临的挑战 (二)发展机遇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综合应急管理方面 (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三)防灾减灾救灾方面 (四)应急救援能力方面 (五)支撑保障方面 五、实施系列重大工程项目 (一)“智慧湘潭应急大脑”综合指挥调度平台项目 (二)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建设项目 (三)应急救援队伍屯驻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四)安全应急科普宣教能力建设项目 (五)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项目 (六)发展应急产业园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二)完善规划管理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严格考核评估 (五)广泛接受监督 湘潭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湘潭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着力打造“四区一地”,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湘政办发〔2021〕69号)、《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潭政发〔2021〕4号)等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回顾“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根据机构改革有关精神,2019年1月29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在整合8个部门、5个议事协调机构应急管理职责的基础上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为主要职责的湘潭市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统筹安全与发展,完善体制机制,防范风险挑战,加强能力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相继在2016年、2017年、2018年、2020年获评全省“安全生产优秀单位”,2016年、2018年、2020年湘潭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均排名全省第一。(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各级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增强;持续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湘潭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市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实行市、县、乡三级联点负责制,采取“暗访先行+专家随行+隐患清单”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压实;持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顽瘴痼疾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最后一公里”问题,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持续组织“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创建,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统领,以安全发展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平安校园、平安农机、青年安全示范岗为支撑,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持续抓好“强宣传提素质”“强培训提能力”行动,做实做强应急管理大宣传大培训,全民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氛围日益浓厚;持续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注重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科技兴安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降低71.5%,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83.9%,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73.7%。专栏1 “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成效建筑工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五年安全生产死亡人数均未超过考核任务指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可控的良好态势。加大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一单五制”,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十三五”期间,全市建筑施工行业领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扎实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市委、市人民政府集中出台“9·30”三个文件,着力破解交通领域突出问题。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限期清零隐患847处,道路运输“隐患清零”行动被省交通运输厅肯定并在全省推介,所有校车(园车)全部纳入动态监控平台并与县市区校车办联网联控。2020年,我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成效明显,获湖南省人民政府督查激励;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4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38%水上交通深入开展“一江两水”(湘江、涟水、涓水)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规范提升码头9家、砂石码头3处,取缔非法码头6处,撤销渡口38处,规范提升渡口2处,清理取缔后退出湘江岸线2550米,非法码头渡口整治工作位列全省前列,并代表湖南省接受了国家五部委联合检查,受到五部委联合检查组高度评价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建立了桥梁及重点码头视频监控系统。累计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集中开展以挖砂船、运砂船、趸船等“三类船舶”为重点的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辖区船舶通航环境、停泊秩序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得以消除。累计投入资金1500万元,建成全省首个水上污染防治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包括工作码头及趸船、监管执法装备、海事巡逻船、应急快艇、应急指挥车、应急设备物资(库)等,水路交通水上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水上支持保障系统基本形成铁路交通湘潭站始终坚守高铁及客车安全政治红线和职业底线,不断探索安全生产基本规律,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基本特点,强推标准化,严管“问题库”,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大力实施普铁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全面完成省重点交办问题和铁路沿线656个地质灾害隐患问题整治,组织开展77条普铁人行通道连接便道建设,并建立路地“双段长”责任制,强化市域内铁路安全环境源头预防和过程管控。实现无责任一般D类以上铁路交通事故6149天水利安全“十三五”期间,各类水利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8.33亿元,实现了在“十二五”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明显增强,防洪减灾工程体系逐步建成,完成61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洪水调控能力;完成堤防与主要支流治理85.65千米,治理中小河流21条共138.84千米,完成5处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更新改造向家坝泵站、社山港泵站、金江泵站、王家晒泵站、京竹泵站等11处防洪排涝骨干工程,装机15230千瓦,为城市“排涝水”创造了有利条件;实施了一批山洪灾害治理项目燃气安全不断推动城镇燃气安全稳定发展。管道燃气累计投资6亿元,敷设燃气管道2200余千米,安装燃气户数超过30万户,工商户近6600家。积极推进老旧城区天然气改造,敷设中压天然气管道68.6公里,完成“城中村”改造8300户,新增用户4.5万余户。五年来未发生重大燃气安全事故,有力确保了市民生活和经济发展“两需要”消防安全建立了消防综合救援联动体系,开展了应急移动指挥平台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打通派出所网上消防监督管理连通“障碍”,市、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派出所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账号连接登录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将消防车通道治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老旧小区改造、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等内容并部署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三五”期间,全市火灾起数、亡人数、致伤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7.7%、10.53%、14.29%,其中2019年实现亡人火灾事故零发生特种设备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湘潭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入了地方立法程序,成立了电梯行业协会,规范行业自律行为,构建了各方齐抓共管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格局。加快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我市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搭建了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体系,有效提升了企业气瓶充装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非煤矿山坚持大幅减少矿山总量的原则。“十三五”期间,全市15家煤矿已实现整体关闭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了煤矿开采安全风险。强力关闭安全风险系数高、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非煤矿山,全面退出地下石膏矿、地下采石场,关停湘潭电化锰矿鹤岭矿区,共关闭非煤矿山83座。全面整顿矿山行业秩序,积极推进露天矿山整顿整合,非煤矿山“小散乱差”局面得到有效改善。全市矿山行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大幅减少,事故控制水平稳步提升,矿山企业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冶金工贸深入开展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金属冶炼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有效提升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十三五”期间,关闭退出粉尘涉爆企业20家、液氨制冷企业5家,冶金工贸行业创建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6家、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44家、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92家,规模以上企业创建率居全省前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基本摸清了底数,加强了日常安全监管,实现了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就地改造和湘乡市中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异地搬迁。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率达100%,建立了全省首家危险化学品安全体验中心(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提升。大力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率先完成了市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指挥协调职能转隶,调整了市减灾委组成人员,明确了减灾委和相应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议事规则与职责分工,构建了会商研判、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防灾减灾救灾机制。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防灾减灾救灾网络,实施了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形成了湘潭市救灾物资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机制。努力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修订《湘潭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推动了“防、抗、救”各环节相互衔接,绘制应急资源“一张图”,形成了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一张网”,编制湘潭市卫星地图、地质灾害分布图、地质构造图,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和灾情信息员培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试点县”“示范社区”、安全应急(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等创建,其中“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进行示范推广。着力创新防灾减灾救灾特色亮点,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组建汛后受灾倒房重建和冬春受灾救助工作,联合省有色勘察二总队成立了全省首个市州层面的救援中心——湘潭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对全市10处地震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观测站进行授牌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2019年、2020年全市未因灾发生人员伤亡事件。(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市、县、乡三级均调整设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明确由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确保应急管理有人办事、有人负责;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或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建设,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修编市本级“1+2+N”应急预案体系,指导推动了相关单位和县、乡两级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督促落实了高危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初步建成了应急预案数据库,全力推广了企业岗位应急处置卡。应急培训演练成为常态,推动年度应急培训纳入企业安全培训重要内容,其中2020年共组织应急培训150余场次,培训应急管理人员20000余人次;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十三五”期间,市、县、乡三级共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10000余场(次),有效提升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应急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依托湘潭军分区和消防救援主力军,强化军地协同、政企协同,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全市组建了92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市本级组建了湘潭应急救援机动大队等12支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湘潭安全应急救援志愿者联盟。利用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村(居)建设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全市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形成并日趋完善。二、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一)面临的挑战虽然“十三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应急管理工作稳健起步,但是“十四五”期间全市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安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应急管理体系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需要我们闯新路、破险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事故灾害多发易发风险仍在高位运行。2020年,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事故115起,死亡120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5。特别是道路交通和建设领域事故居高不下,2019年发生了湘潭县花石镇“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湘潭市公路、铁路路网密集,河流水系发达,森林林下可燃物增多,油气管网及储量聚集,高层建筑鳞次栉比,工矿危化企业数量众多,山洪、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多灾种并发的风险日益突出。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有落实不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效益轻风险防范的问题长期存在。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和行动有待强化,未能严格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职责。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普遍不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导致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救援不到位。3.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仍需健全完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全球利益格局深度调整,极端天气越发增多,不确定性安全因素日益增加。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存在统筹规划不到位、协同配合不密切、制度保障不健全、基层基础不牢靠、应急准备不充分等问题。城市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控体系没有筑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能落实,会商研判、评估论证、协同防控、责任落实等机制亟待完善,跨区域跨行业跨层级的安全风险防控处置尚需衔接。随着城镇化不断扩大,农村安全防范还有诸多短板和困难。4.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仍待提升优化。“两坚持三转变”的理念还未真正入脑入心,“防”“抗”“救”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边界未能彻底厘清。应急科普宣传有待加强,综合减灾学校、社区亟需做实,第一响应人机制还应加快形成,以“村村响”“网格通”为支撑的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需要加强。市县自然灾害物资储备、调拨、使用体制机制亟需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防灾减灾救灾规范化、科学化、实战化水平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形势任务需要。5.应急救援体系能力建设仍然相对滞后。应急指挥架构亟需优化,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还没有真正建立健全,还未得到实战磨砺。应急救援力量亟需建强,市县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外,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尚未规划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处于起步阶段,社会救援队伍培育、建设、调用、管理机制仍不健全,应对多灾种、大应急任务存在差距。应急救援装备亟需优化,缺乏应对高层建筑火灾、危化品事故、超限超标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的先进救援装备和适用实用技术。应急物资保障亟需改善,当前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单一、功能不全,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机制还未建立。应急预案管理亟需做实,各级应急预案规范化、实战化、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普遍不高,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培训演练和实战能力还需全面加强。(二)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必须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努力实现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1.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省委、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湘潭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公共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防灾减灾水平明显提升、各类风险可防可控”载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的“六新”目标,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空前的发展机遇。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智慧发展将是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抉择。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南“三高四新”新坐标、新定位、新使命,这是湖南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一切工作的根本指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始终是应急管理部门的重大职责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随着长株潭都市圈被赋予重大国家使命,长株潭一体化加速推进并共建国家中心城市,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全面提升,新时代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为应急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空前的发展机遇。3.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巨大的前进动能。中国发展进入了新时代,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高科技高技术深度应用,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加快淘汰,自然灾害预警能力迅速提升,“科技强安”战略将得到有效实施。随着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中部科创发展示范区和加快建设“五好园区”等全面开启,安全不仅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内容之一,更会成为湘潭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优势和重要标识,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前进动能。4.日臻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保障。随着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运行保障、协同联动、责任分工等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将进一步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修订实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快完成修编,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创新的思路、系统的观念和法治的手段奋力破解难题,逐步构建起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指挥、组织、协调、救援、监管、执法、评估、保障等职责清晰、衔接紧密的“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格局,实现了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和科学发展。三、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习近平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两坚持三转变”,以红线意识、安全发展为主题,以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主板,以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为主线,以致力打造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主攻,强化新理念,构建新机制,凝聚新力量,筑牢新防线,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为深入贯彻“三高四新”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和优良的安全环境。(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充分运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完善和落实好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凝聚力量并提供保障。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解决应急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和事故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3.坚持预防为主,精准防控。大力践行“两坚持三转变”理念,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全面推行“防为上、防为主、防为常”,落实加强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辨识评估、会商研判、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和响应处置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4.坚持改革创新,科技赋能。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增强企业内生动力,破解风险防控难题,推动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智慧湘潭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智慧应急建设,着力加大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机器人、无人机等先进信息化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中的运用,努力实现科技支撑、数字赋能、整体智治,全面推动应急管理现代化。5.坚持系统观念,共建共治。突出依法治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突出系统治理,强化“大平安”理念,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负责”的应急管理共同体。突出社会共治,坚持联防联动、群防群控、共建共享,推动部门协同、军地协同、政社协同,筑牢人民安全防线。(三)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处突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各类安全风险可防可控,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构建“立体式、全天候、全灾种、高水平”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防灾减灾水平明显提升,坚决防范因自然灾害而导致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到2035年,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备,重大安全风险防范更加精准高效,应急力量体系、响应机制、救援效能更加有力畅达,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面构建,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公共安全素养大幅提升。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实现稳定可控,基本建成能应对各种自然灾害风险、有快速修复能力的“韧性城市”,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湘潭。“十四五”核心指标序号指标内容2025年预期值指标性质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 约束性 2重特大事故起数零发生约束性 3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3% 约束性 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约束性 5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占比下降15%约束性 6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1预期性7年均每十万受灾人次≤15000预期性8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1%预期性备注:“十四五”核心指标的基期值以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规定为准2.分类目标(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2025年,应急管理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防、抗、救、助”的职责边界清晰明确,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机制不断健全,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达到全省领先水平,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同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实现突发事件应对的统一指挥、科学决策、精准处置,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能力,突发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2)安全生产治理持续改善。到2022年,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市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兴安”效果明显,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市民安全素质显著提升,安全风险实现可防可控,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全面下降,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下降33%,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占比下降15%,实现重特大事故“零发生”。(3)防灾减灾水平显著提升。到2023年,全面完成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基本建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到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构建到位,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能力显著增强,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有力推进,初步形成以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为标志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地震监测预警预报、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实现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率达100%,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8%以上;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年均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0.9%以内,年均干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0.9%以内,城市防洪能力稳步提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率达到80%以上,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调拨使用机制,大力建设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4)应急救援保障全面加强。到2025年,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完成应急指挥平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空天地”应急指挥通信体系,实现应急指挥可视化、扁平化、专业化、智能化、现代化。全面落实各类预案的修订编制和培训演练,实现预案操作流程化、数字化、实战化。积极推动驻潭部队关键性力量、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力量建设,完成市矿山救护队转型,建设应急救援综合屯驻训练基地,组建水面、水下、森林、重型机械、危化等20支救援队伍,探索建设安全应急志愿者联盟。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村(居)“四有”(有网格员、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标准化建设,所有乡镇(街道)按照标准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所有村(居)建成志愿消防队,组织常态化应急救援实战训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装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四、主要任务(一)综合应急管理方面1.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原则,完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管理部门定期报告工作情况的“双定期”制度,全力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厘清完善“防、抗、救、助”的责任清单,真正形成防救分工、防胜于救、防救一体的责任链条。严格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治巡查范围,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更好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2.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制。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原则,构建市、县、乡三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同时设置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由对应党委和政府正职负责人担任主任(总指挥),党委、政府、军分区(人民武装部)相关副职、武警部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应急管理委员会架构下分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等若干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上述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可设置专业委员会或指挥机构,分别由政府正职或副职担任主任(指挥长);县、乡两级按照上下一致、对标对应的原则,设置相应指挥机构。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应急救援上下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军地协同、社会协同。3.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应急救援综合指挥、组织、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行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应急、大安全”格局。完善市、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风险识别、会商研判、监测预警、指挥协调、处置联动、应急保障、灾后救助等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优化协同高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建立“长株潭一体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签订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构建应急平台互联、应急信息互通、应急资源共享等格局,切实提高长株潭三市合成协同应急管理能力,保障长株潭三市安全稳定大局。4.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结合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和创建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城市,大力提高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并全面赋予乡镇(街道)和村(居)应急处置权,增强其应急管理能力,致力打通基层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明确乡镇(街道)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力量,乡镇配备在职在编应急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街道配备不少于2名,重点乡镇(街道)配备不少于5名。加强乡镇(街道)“六有”、村(居)“四有”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应急站(点)建设。健全乡镇(街道)空间布局、产业规划、风险识别、分析评估、监测预警、快速响应、调查评估等各项机制,指导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等准备工作。依托村社党员干部、驻村辅警等力量深化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推行网格员积分考核制度,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1.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1)压实属地领导责任。深入贯彻《湘潭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科学制定各级党政干部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专业安委会作用,扎实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述职等方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绩效考核等考核内容并持续优化考核权重。(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厘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组织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理顺危险废物、新型燃料、人员密集场所、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按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定期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要求,严格抓好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切实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依法生产经营和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一必须五到位”。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积极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在2025年前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并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其中国有企业和重点企业应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风险隐患、重大危险源“双报告”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诚信、安全承诺、安全监督等措施落实,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推动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团队。2.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1)强化风险管控。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对接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推动市、县市区特别是各类园区出台产业规划及禁限控目录,完善城镇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等的公共安全设施,定期开展重点行业和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区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等环节的安全把关,推行各级安委会和专业安委会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和通报预警机制,努力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2)强化安全准入。实施安全生产条件正面清单和生产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更严厉的监管执法严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园区企业退出机制,及时将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淘汰退出园区。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高危行业企业实行更严格的安全准入、强制安全投入、关键设备安全强制许可和职工特殊保护等制度,原则不新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3)强化本质安全。持续运用和推广新技术新装备,通过“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计划,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加快推广“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积极提升企业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系统评估等新型能力。大力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一会三卡”“十个一次”“安全生产月”等宣教载体建设,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和规范化。鼓励推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推进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工作,引导社会优势技术力量参与事故防控服务。3.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1)深入开展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贯彻国、省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严格执行“1+3+10”方案,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生安全、冶金工贸、道路运输、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工业园区、城乡建设、受限空间作业、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原则要求,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精准落实“一单五制”,动态更新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切实落实整改并完成销号,持续深化整治成效,圆满完成三年行动任务并通过国、省检查验收。(2)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四大行动”。针对湘潭阶段性安全风险形势任务和节点风险,每季度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集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大执法”行动,实行“一季度一主题、一行动一小结”,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一年一考核”。坚持考核激励、奖惩通报等多措并举,广泛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两坚决、两确保”目标。(3)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创建。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动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努力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在原有基础上每年度成功创建省级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3~4家,省级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县市区1家。到“十四五”末,全市约75%的乡镇(街道)成为省级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街道),80%的县市区成为省级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县市区。以示范创建为动能,夯实市、县、乡三级安全发展基础。4.强化安全领域依法治理(1)健全普法宣教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学法考法用法。认真组织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持续组织“百场‘安全生产法’送企业”公益普法行动,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及警示教育,协调推动市人大加强住宅小区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立法,继续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企业单位赠阅应急管理报刊,促进企业和社会增强依法治安的意识和能力。(2)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深入实施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一次告知”“短信提醒”“网上备案”,既严格准入条件又尽量实行便利审批,更加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持续推动“一家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严格执行计划执法,做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从严监管”。加大精准执法力度,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检查,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自觉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严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3)推动行刑衔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及联合执法、信息互通、办案协作、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率先成立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检察室,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督促协调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从严查办涉嫌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案件指导,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立和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专栏2 “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分类任务建筑工程筑牢建筑施工、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排水管网等领域安全生产底线,加强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落实力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水平,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范化、标准化。在建工地推广建立培训机构,加强农民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教育,推进“工地小喇叭”和“智能安全帽”的运用。加强消防工程全过程监管,加大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核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100%,职工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道路交通做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全力保障公路桥梁质量,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稳定,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100%,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率达100%,“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入网率达100%,二级以上公路客运站危险品安全检测仪配置率达100%,国省道重要节点运行实时监测覆盖率达70%以上,特大型桥梁实时监测覆盖率达100%。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一般灾害情况下受灾公路路段抢修通行平均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一般公路交通事件应急抢修通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造成的航道破坏、堵塞修复抢修通行时间不超过48小时。到2025年,重特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水平稳中下降,交通运输事故指标得到全面有效控制,较大以上事故不高于“十三五”期间最低年份指标,一般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水上交通全面提高监管和执法水平,完善桥梁引航助航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锚地,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素质与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省、市部署的“强执法防事故”“隐患清零”“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顽瘴痼疾”整治“无线电专项整治”“长期逃避监管船舶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港口、水运企业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100%,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铁路交通开展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公铁并行等路段安全隐患整治,以及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桥梁与水域安全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强化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风险管控,严防列车脱轨、列车冲突、桥隧结构坍塌、接触网塌网、信号系统重大故障等险性事件发生。提前辨识和分析“十四五”期间即将建设的轨道交通风险,并做好相应的监管准备措施,融入长株潭轨道交通安全一体化监管模式。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加强对保护区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铁路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实现铁路交通零事故水利安全以提高水安全保障为总体目标,充分利用“长株潭一体化”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从根本上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增强水安全保障的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主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重要中小河流主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至20年一遇;湘潭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涉及的主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县市区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至50年一遇;完成城市防洪保护圈堤防达标建设93.40千米。基本完成重点中型和小型泵站的更新改造任务,提高排涝标准,城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农村达到5年一遇燃气安全构建燃气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燃气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现燃气行业生产运行全流程、可视化监管。构建燃气安全稳定供给体系,推进燃气设施智能化升级,增加管道天然气覆盖率,提高燃气普及率,建立健全市级应急调峰管网互通。建设地下燃气管线数据信息化平台,加紧开展地下燃气管线普查工作,明晰管线台账,实现地下空间内三维立体数据化管理,实现地下管线数据共享,在线监控,确保地下燃气管道安全。出台《湘潭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细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经营服务标准、部门监管职责等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完善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监管水平消防安全建成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和火灾预警预报平台,积极推广“智慧烟感”“智慧用电”、可燃气体监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争取在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智慧消防”应用全覆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系统接入率达100%,高层建筑、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系统接入率达80%以上,通过技防、物防手段全面提升消防智能防控能力特种设备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油气长输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在用特种设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起重机械监督检查,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态势。到2022年底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100%,定期检验率达100%,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冶金工贸加强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煤气作业等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和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外委作业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增强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依法推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大幅度提升冶金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有效提升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022年底前,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煤气作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所有冶金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实现联网监控、互联互通。2023年,全市冶金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完成率100%。2025年底前,规模以上冶金工贸企业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对于大型金属加工等市域内迅猛发展的行业或新兴行业,提前布局,提早辨识、防范和化解风险非煤矿山巩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成果,坚持管控非煤矿山总量,坚持依法治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管控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大力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改善矿山开采安全条件。推广应用凿岩台车、铲运机等远程遥控、无人驾驶技术,推进智慧矿山和数字矿山建设。2021年底前,全面关闭地下采石场,全面完成尾矿库闭库销号危险化学品严格市场准入,原则上不新办危化企业(加油站除外)。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化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制度,100%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控,全面实施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在线监控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评估工作,全面推动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其中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100%。确保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率达100%,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烟花爆竹严格市场准入,禁止新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00%淘汰属于“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遏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三)防灾减灾救灾方面1.加强自然灾害源头管控(1)强化规划管控。编制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制定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规划和分灾种防治规划,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综合平衡和控制高风险区开发建设强度,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健全城乡规划、建设、运行等全周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将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要求贯穿于规划、选址、设计、建设、维护等各环节。(2)强化普查评估。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普查数据应用,推进灾害风险精准治理。到2022年完成重点区域综合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绘制。加强风险评估,聚焦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城市内涝等重点领域,科学划定自然灾害分类、等级和区域,绘制自然灾害风险“五色图”。(3)强化动态管理。对标《安全韧性城市评价指南》(GB/T40947-2021)规定,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契机,构建周期性、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机制,全面开展水旱灾害、地震与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健全自然灾害和城市安全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落实重大风险排查日志制度、重大隐患报告制度、隐患动态销号制度,实现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不断强化城市运行的功能韧性、过程韧性和系统韧性。2.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1)建设风险综合感知网络。依托“传统+现代”的方式全面加强对灾害风险的全面感知,继续加强网格员、护林员、堤管员、地震灾情速报员等力量建设,落实水库、堤防、山洪、地质灾害等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责任,加强巡山巡库巡堤巡塘巡坝巡河工作。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等先进信息技术,重点加强城市燃气、供水和排水管网、桥梁等城市生命线监测,优化水旱、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等灾害自动监测站点布局建设,形成“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的事故灾害风险智能监测感知网络。(2)提高风险预报预警精度。加强应急管理部门与气象、水文、电力等部门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健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提升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注重开展自然灾害大数据分析,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密会商研判,细化预报预测颗粒度、提升预警精准度。严密做好监测预警,加强灾害风险巡查监测,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达顺畅、适时有效的信息预警发布网格,做好突发灾害风险短临预警,确保每一位可能受灾群众提前实现安全转移避险。(3)增强风险及时预警能力。依托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指挥调度平台拓展预警场景应用,建立安全风险综合研判和分级预警模型,提升灾害事故分析研判和预警能力。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迭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平台,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应急广播体系,保留预备极端条件下手摇警报器、敲锣吹哨等传统预报方式,强化预警预报和转移避难责任,实现预警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包括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在内,做到不落一人、全面覆盖。3.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御(1)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推动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地震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和园区为重点的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开展城市及农村住房安全体检,深化城市内涝治理,推进房屋设施、桥梁加固工程,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加强湘江风光带防洪堤防建设和涟水、涓水河岸综合治理,有序推进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抗灾能力。(2)推进基层应急转型赋能。学习上海等发达地区做法,抓牢抓实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应急资源管理标准化、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化、村(居)应急服务站(点)标准化。强化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全面实施积分考核奖励制度,更好发挥网格员作用,落实开展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和救灾救助等工作。加强村(居)网格员应急业务培训和装备保障,提升基层应急队伍素质和能力,改变被动应急模式,全方位提高基层自主响应的应急能效。(3)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采取“标准化嵌入、融合式建设、多功能叠加、多灾种防护”的方法,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大中小学校、公园绿地、大型场馆、人防设施、公共空间建设改造相结合,大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达标建设,加强避难场所建设、启用、维护工作,提升既有公共空间、场地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的避难保障作用,完善相关配套应急设施。到2023年,全市建成Ⅱ类应急避难场所不少于1个,每个县市区建成Ⅲ类应急避难场所不少于3个,每个乡镇(街道)建成应急避难场所不少于1个,同步推进村(居)紧急避难场所建设。4.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保障(1)有力组织灾后恢复重建。调整优化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和条件,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应对程序和措施,健全市级统筹指导、县市区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快速稳妥启动应急避难场所,保证受灾群众有衣穿、有饭吃、有水喝、有安全居所。抓好灾后恢复重建,编制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指南,科学评估灾害损失,加强重建资金管理,量力而行做好受灾群众倒损房屋重建,让恢复重建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2)有序开展救灾救助工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统筹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因灾损毁森林生态修复等工作。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捐赠和募捐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强化灾后风险管控,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和社会心理服务。(3)有效推进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结构、数量和区域布局,将社会储备纳入政府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范畴,建立健全包括重要民生商品在内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目录清单,推进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健全实物储备,在实物储备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采取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逐步构建多元、完整、覆盖全市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储备规模与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重点建设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支持建设人口较多且易受灾害影响的中心集镇区域性应急物资装备点。建设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水平,应急物资全部实行“一物一码”,搭建“涵盖全面、结构合理、信息完善”的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完善救援救助物资申请、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管理、有效共享、科学调度。全面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做好家庭应急包发放配备,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家庭做好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四)应急救援能力方面1.提升应急指挥能力(1)统筹建设应急指挥平台。按照“上下一致、对标设置”的原则,推进市、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指挥协调机构设置,规范议事规则和指挥流程,确保政令畅通响应及时。同时按照“分级响应、联动处置”的要求,加快建成贯通市、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村(居)的现场联动指挥调度系统,统筹组织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2)着力提高指挥决策效能。全面加强市、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探索快速搭建现场指挥部,培养推行现场指挥长制度,做好现场图像通信保障,健全现场指挥部运行机制,确保前方后方、线上线下指挥联动,通过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科技支撑等方式,提高应急救援现场感知、决策指挥、调度处置、信息报告能力,实现应急指挥扁平化、可视化、专业化、智慧化。(3)持续改善应急响应能力。更新重构“1+4+N”湘潭市应急预案体系,着力推动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机衔接、实用实效,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备案、联审等工作制度,努力提升应急预案管理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实战化水平。常态化组织实战演练、场景演练和桌面推演,强化预案演案的系统性、衔接性、适应性、实效性,抓紧做好应急预案的数字化转换、模块化设置、智能化操作,提升应急响应和指挥调度能力。2.提升应急救援能力(1)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坚持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应急救援力量为突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协同、基层组织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着力建实建强本地化应急救援队伍。密切与驻湘森林消防队伍合作,通过轮流驻训等方式,担负韶山、昭山等重点森林防护区域的守护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长株潭一体化协作等方式加强航空救援等专业特种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建好安全应急志愿者联盟,鼓励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公益组织建设,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鼓励支持更多公众投身志愿者关爱服务活动。(2)增强应急救援队伍实力。全力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按照“全灾种、大应急、高水平”的标准加快转型建设,推进消防队(站)和消防救援综合训练保障基地建设,扩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规模,逐步实现应急救援装备设施智能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更加重视农村集镇应急消防站(应急救援站)建设,到2022年底前,所有乡镇建成专职消防队、所有村(居)建成志愿消防队,争取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不少于30人、每个村(居)不少于15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逐步配备消防车及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切实满足农村集镇消防救援、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实战需求。(3)提升应急救援队伍战力。积极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专业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共训共练共建,不断增强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身体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协同救援能力。积极推动市、县、乡三级编实编强民兵应急救援力量,利用湘潭应急产业发展优势提高民兵参与应急抢险的新质战斗力,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武警部队、陆军预备役第二基地湘潭工作组和民兵应急队伍有针对性开展协同实战训练和应急抢险活动。积极开展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常态化培训,组建教官团队加强对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和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流动培训和指导服务,提升应急队伍安全意识和救援能力以及基层初期救援水平。3.提升应急保障能力(1)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充分整合相关部门应急通信资源,构建由应急指挥信息网和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等共同组成的应急通信网,基于370MHZ应急专用无线电频率构建市、县、乡三级联通、固移结合的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积极协调驻潭部队、消防救援、公安机关和社会救援组织完成终端配备及入网,全面建成“空、天、地”一体化的应急通信网络体系。同时,构建事故灾害现场全数据传输链路,支持基层配置应急通信终端,解决极端条件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提升远程会商决策和全域通信保障能力。(2)提升应急气象保障能力。加强“一江两水”流域和重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气象自动观测站点建设,推动高速公路、交通、水文、国网等气象监测数据整合共享,加快推进市预警中心建设,升级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高短临预警的时延和精度,实现应急管理部门与气象部门有关预警信息共享发布的标准化对接,依托智慧湘潭打造智能化、可视化的预警产品加工制作平台,建设基于位置的精准化突发事件预警发布渠道,为应急救援提供更加精准、直接抵达的气象保障。(3)提升应急交通医疗保障能力。强化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依托交发集团、湖南湘钢洪盛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做好公路投送能力建设,依托交通海事、水上公安做好水路投送,依托湘潭火车站、湘潭北站做好铁路投送,依托长株潭一体化和省应急管理厅航空护林站做好直升机空中救援投送,依托工程机械协会等做好大型特种设备保障工作。强化应急医疗保障,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提前评估选择可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的大型公共设施,完善乡镇中心卫生院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治资源配置,做好医疗救治、护理、心理等应急处置预备队日常培训演练。强化应急能源保障,提高应急状态下过渡能源的快速供应能力,保障重点区域、重大活动在应急场景下的能源供应安全。(4)提升水文保障能力。加强“一江两水”、重点山洪易发区域和乡镇水文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加快水文信息化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应急管理部门与水文部门有关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加强水文应急设备建设。(5)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布局优化,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结构、数量和区域布局,将社会储备纳入政府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范畴。同时,健全实物储备,在实物储备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采取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逐步构建多元、完整、覆盖全市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储备规模与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建设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水平,应急物资全部实行“一物一码”,搭建“涵盖全面、结构合理、信息完善”的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有效共享、科学调度。(五)支撑保障方面1.推动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1)加快风险隐患动态感知网络建设。深化互联网+安全生产等建设,全面整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公共安全、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综合体等行业领域的物联感知数据及视频监控数据,强化灾害事故现场的实时感知信息采集,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风险隐患在线监测,提升全方位、全领域、全进段安全态势感知能力,支撑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智能预警和科学决策。(2)加快“湘潭智慧应急大脑”建设。依托智慧湘潭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先进信息技术搭建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全面归集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城市运行基础数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等海量、鲜活、动态的应急管理大数据,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互联互通和汇聚共享,强化多源数据深度治理和融合应用,提升全要素、全口径、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能力和实时共享服务能力,建成先进强大、自主可控、高度智能、反应灵敏的“湘潭智慧应急大脑”。(3)加快满足城市安全的多场景智慧应用。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业务实战需要,坚持数据驱动,聚焦服务实战,深化全业务、多场景、智慧化的服务应用开发。加强与驻潭高校、湘钢集团等政校合作、政企合作,推广灾害现场智能感知预警、应急通信与通信保障、人体防护、无人应急救援等新型适用技术,加强数据挖掘、可视展示和实时预警,全面提升动态监测预警、应急通信保障、智能监管执法、科学指挥决策、高效资源调度、精准社会动员能力,努力实现应急资源“一张图”、应急管理“一网管”、应急指挥“一键达”,让城市更“聪明”、更“灵敏”、更安全。2.推动湘潭城市安全文化建设(1)深化公民安全应急宣传教育。组织编印应急管理公民读本和科普教材,开发应急文化读物,落实应急管理国民教育行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五进”活动,推动建设村(居)“应急安全学堂”。精心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运用微信微博、车载电视、公益广告、市民大舞台等平台,采用“以案说法”“开学第一课”等形式,重点做好应急安全科普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增强公众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依法兴安、应急处突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深化风险隐患预防管理。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培养更多关注城市安全、参与安全建设的“安全吹哨人”。(2)打造安全应急体验培训阵地。加大应急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设警示教育培训基地、网上科普宣教平台和应急虚拟体验馆等,到2025年,至少打造1个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逃生、安全知识等实景体验与实操训练为一体的安全防灾教育培训基地。鼓励县市区建设具有县域特色、贴近基层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应急安全教育基地或宣传教育体验馆。市、县市区建设至少1个应急安全主题公园,各乡镇(街道)建设至少1个应急安全主题宣传长廊。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合作,大力开展工伤预防教育,推动高危行业职工技能提升,持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培训工程”。(3)规范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深入开展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探索构建市级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应急(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机制,推动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安全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配套制定示范创建的联合激励和动态管理办法,以示范创建带动基层应急管理责任落实,与精神文明、平安建设形成联动效应。学习借鉴上海等先进地区做法,结合美好社区建设,构建安全韧性社区标准规范,探索建立安全顾问制度,推动建立“第一响应人”机制,全面开展应急防灾技能提升实施项目,打通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风险防控“最后一公里”。3.推动应急管理创新发展(1)推动应急安全产业发展。支持和推动应急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入应急产业行业。规划、引导、推动驻潭高校、科研机构和实体企业加大应急关键技术研发和适用装备生产投入,积极发展安全应急产业园。支持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依法落实推广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巨灾保险,督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履行安全预防服务和风险防控法律责任,鼓励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风险化解、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2)推动应急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引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优先引进化工、法律和安全工程等急需急用专业技术人才,努力改善应急管理系统队伍结构。加强应急管理岗位培养,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组织和处置能力。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组织应急管理人员系统学习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应急管理人员风险评估、会商研判、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3)推动应急管理交流合作。持续深化长株潭一体化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突能力。充分利用湘潭政治影响和区位优势,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建立省内外及国际应急管理同行的交流联络机制,增进与先进发达地区和周边兄弟单位的政策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和救援合作。支持湘潭大学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建设,积极参与组织举办应急管理相关论坛和研讨会,鼓励企业参与应急管理创新合作,提高湘潭应急管理水平。五、实施系列重大工程项目(一)“智慧湘潭应急大脑”综合指挥调度平台项目。整合全市应急管理数据资源、应用资源和应急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GIS、云计算和5G技术等先进科技手段,构建全市统一协同的应急智能管控体系,围绕灾害事故监测、城市安全监测、行业领域生产安全监测、区域风险隐患监测、应急救援现场实时动态监测等应用需求,建设全域覆盖的感知网络,实现对灾害事故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为多维度全面分析风险信息提供数据源;明确相关应急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应用标准体系,外联系统应用服务接口、系统整体运维保障等标准体系,推动全市各应急联动相关单位共同建设和接入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大数据分析与决策系统、调度指挥系统、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平台,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和舆情引导应对等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四级一体联动”的全市应急管理指挥调度体系,实现智慧城市多种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互控、互操作,满足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联动需求,实现大规模综合性实时指挥联动调度,提高应急整体反应能力。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包含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系统、防汛抗旱风险防控系统、视频会商调度系统、应急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多个子系统。1.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包括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森林防灭火监测预警、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以及危化品、工贸、矿山重要风险点监测预警等不同预警系统的接入与建设。通过获取自然灾害监测点、工矿商贸企业等监控视频、现场位移、卫星遥感等信息,利用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提供的支撑能力,对海量、多源、多灾种的风险监测数据进行智能研判和趋势分析,实现风险监测及预警,提升灾害事故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2.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系统:包括有线、无线、卫星、自组网、移动应急通等多种通信手段与通讯融合。3.防汛抗旱风险防控系统:基于我市常见灾情,结合水利、气象等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前识别风险。重点排查大江大河、中小河流、病险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城市防涝、抗旱供水、林区分布、重点目标等生产安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地灾等风险隐患,建立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将水旱灾害云平台、气象盒子延伸至乡镇、村(居)和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各级能随时掌握雨水情和灾害风险等信息。 4.视频会商调度系统:整合全市现有资源,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视频会商系统,并与通信系统融合。5.应急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综合道路交通、城市管理、自然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旅游场所等现有的监控系统,对重点风险点、重要场所视频进行智能研判和趋势分析。6.应急地理信息系统:根据我市应急管理需要,在国、省、市已建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全面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强化应急物资调度。采用层次化结构建设,形成满足实际需求的功能服务的可视化平台,搭建包括采集云、资源云、位置云、地址云、地图云、时空搜索云、时空制图云、时空分析云在内的时空云平台。通过遥感技术、GIS、卫星通信技术、5G、卫星导航定位等高新技术,开展灾情预评估和灾害风险预警,建立空—天—地—现场一体化的灾害风险综合与立体监测系统。(二)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建设项目。加强卫星指挥、控制、通信等方面的装备现代化建设,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共享,全面提高灾害监测、灾情速报与灾害管理能力。适应当前多元化应急救援需要,更新和改进装备,实现应急救援装备规格标准化、统一化,确保救援队伍装备精良,打造救援尖兵利器,着力提升救援实战能力。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立装备物资管理系统并接入各级应急管理平台,形成实时动态、智能高效的装备管理,显著提升单兵及装备的作战效能和安全性能。融合消防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强配备无人机、卫星通信指挥车、专网海事卫星图传设备、单兵卫星便携站、MASH(迈式)自组网、单兵背负式超短波转信台、便携式中继台等通信装备,提升重大灾害事故现场“三断”(断网、断电、断路)等复杂极端条件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三)应急救援队伍屯驻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矿山救护队,建设集救援技能培训、消防力量屯驻、技战术研究、灾害事故模拟演练、安全科普教育、自然灾害物资储备于一体的市级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可容纳不少于100名应急救援力量常态化驻扎,提供不少于300名应急救援人员集中培训,以及消防灭火救援、抗洪抢险、森林火灾扑救等灾害事故处置装备器材与应急救援救灾物资储备保障,并将航空救援站、战勤保障站同步纳入规划建设,争取到2025年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四)安全应急科普宣教能力建设项目。建立安全应急文化主题公园和灾害应急虚拟体验馆。利用废弃矿山等建设安全生产体验基地,依托科技馆、游乐场等场所建成防灾减灾警示教育、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广泛应用数字技术,加快推进地震数字科普馆的建设与推广应用,共建湖南科技大学应急技术与管理专业实验室,培训应急技术人员。支持企业建设面向公众的培训演练和自救互救体验馆。推广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出版符合本地域设防要求的农村民居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与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工匠培训。(五)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项目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安委〔2019〕5号)、《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安委办〔2019〕16号)精神,稳步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从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等五个方面入手,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城市安全本质化水平,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较大及以上人员伤亡,为成功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六)发展应急产业园项目。结合全市现有应急装备产业、特种防护产业,在湘潭高新区规划应急产业园区,出台具体政策,加大招商力度,支持湘潭市应急产业发展,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为集应急产业研发、生产、营销、咨询服务、会展、教育培训等于一体的现代应急产业示范园区。增强应急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及其专用产品和服务的投入,提高应急保障水平。政府站台,高校和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定期举办应急产业发展论坛和应急产品博览会。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应急产业领域,强化产业支撑,为推动我市乃至长株潭地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增强规划的引领力、约束力和执行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确保规划实施到位,确保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二)完善规划管理。着眼建设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构建特色鲜明、有机衔接的规划体系。同时,把应急管理体系规划纳入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研究、部署和安排,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障规划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三)强化资金保障。制定并完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财政支持政策,对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将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落实重大工程项目运行和维护资金保障,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助推地方加大应急管理方面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有序参与的多渠道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动员社会资金力量参与应急体系规划建设,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严格考核评估。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规划战略性、导向性、重要性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规划发展方向,增强规划执行力。完善绩效考核政策,将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增加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优化绩效评估标准,细化评估政策方法,引入外部评估机制,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2023年组织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年完成规划实施成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五)广泛接受监督。依法公开本规划,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市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文件下载 潭政办发〔2021〕50号关于印发《湘潭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的通知(XTCR-2021-010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