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企业优惠政策

娄国资〔2015〕76号娄底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娄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 政策文号:娄国资〔2015〕7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娄国资〔2015〕76号娄底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娄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监管企业:现将《娄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娄底市国资委2015年10月26日娄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投资行为,维护出资人权益,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释义。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包括企业在境内外的下列投资活动:1、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重大技术开发投入;2、股权投资,包括为实现战略目的或套利目的设立全资或合资企业,控股或参股企业,对出资企业增资等;3、金融投资,包括银行、证券(股票、债券等)、基金、期货、信托、保险、委托理财等;4、其它投资事项。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市国资委参股企业依法依章程由所派出的国有产权代表参照实施;企业应依法按公司章程和本办法对子企业的投资进行管理。企业及其子企业所制定的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不得违背本办法,不得出现与本办法内容相冲突的条款。第二章权责划分第四条市国资委对企业投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企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程序,考核投资绩效,追究投资责任。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的投资监管不能代替企业的投资决策,不替代企业、董事会以及董事的责任。第五条企业是投资主体,依法享有投资自主权,决定投资规模、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投资责任。(一)企业投资决策的主体是董事会,承担全部决策责任;全体董事对董事会决议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投资决策承担第一责任。(二)企业投资实施的主体是经理层,承担投资实施责任。(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以及经理层自身按各自工作职责,对投资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六条企业投资活动应当满足如下要求:(一)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企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有利于培育和壮大企业主业,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二)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内部程序。(三)项目市场前景良好,预期经济效益应达到行业优秀水平。(四)与自身投资能力相匹配,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以及实际筹资能力、管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相适应,企业自有资金一般不得低于项目投资额的30%。第七条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企业投资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在资产负债率超过公司章程或有关文件规定的水平上擅自投资;(二)非主业投资超过年度投资总额的20%;(三)将一个完整的项目分拆为若干子项目以规避可能的出资人审查;(四)就同一项目与其他市属监管企业进行不当竞争;(五)未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研究,未对可预知风险提出应对方案;(六)以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代替董事会会议决策,或以非票决制决策投资项目;(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擅自对投资额或投资方式作出重大变更。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资决策与实施管理的制度和程序,对企业投资计划、投资项目调研、中介机构选聘、内部报告流程、投资授权、项目论证、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风险控制、竣工验收等投资全过程所涉及各环节、各部门的工作作出制度和程序规范,并就相关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第四章出资人事前投资监管第九条市国资委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查、备案等分类监管。(一)市国资委围绕投资方向、投资效益、投资能力、决策程序等重点内容,对以下投资行为进行审查:1、非主业投资项目;2、境外投资项目;3、企业主营业务一次性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境内投资、达企业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5、需报告市人民政府的特别重大投资事项,以及需通过市国资委上报市人民政府核准或备案的其它重大投资项目。(二)市国资委以审验投资决策程序为重点,对以下投资项目进行备案管理:1、公司章程规定应报国资委备案的投资项目;2、公司章程未对投资给予具体授权的企业,主业范围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投资项目;3、涉及企业的重大投融资和年度投资报告,包括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以及其他类型的投资;4、对属于企业应当报审的项目,经市国资委初步审查未发现重大问题或没有重大分歧,可以简化为备案管理。第十条企业按规定向市国资委报告投资项目时,应同时提交相关的书面及电子版资料。企业董事会对报送市国资委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市国资委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一)对提交审查的投资项目,企业应负责提供如下资料: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分析报告;2、企业董事会决议,必要时需提供董事会会议记录;3、企业监事会对项目决策程序和内容的意见;4、涉及股权投资的,应提供尽职调查报告、并购重组方案及法律意见书;5、涉及资产对价的,应出具资产评估备案表;6、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的,应出具有资质的资源勘查评估报告;7、市国资委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二)对备案项目,企业应负责提交如下材料: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分析报告;企业董事会决议;3、企业监事会意见;4、《娄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见附件1)一式3份;5、涉及资产对价的,应出具资产评估备案表;6、市国资委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第十一条市国资委收到企业关于投资审查或备案的报告后,对所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补充完善资料。市国资委投资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存疑或与企业意见发生重大分歧,应及时与企业沟通。企业资料补充完善后,一般情况下,属于审查事项的,市国资委投资监管部门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委内各流程的审查工作,形成审查意见,报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属于备案管理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见附件2)第十二条对于企业报告的投资事项,原则上市国资委应给予明确的审查或备案答复意见,在收到市国资委投资审查或备案意见后,企业投资项目方可正式实施,有关商务合同方可正式生效。第五章事中事后投资监管第十三条市国资委建立企业投资年报告、年计划、季调度和统计分析制度。(一)企业年初应当编制年度投资工作报告和年度投资工作计划。年度投资工作报告总结上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项目达产达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等。年度投资工作计划应对年度投资总额、投资节奏、主业和非主业投资比例、新增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等作出详细安排。以上报告和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于每年一季度末前,连同监事会和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一起报市国资委。(二)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资委报送本企业累计全部投资总额和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见附件3)。第十四条企业有下列行为的,市国资委按有关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分别从政策支持、国有资本金预算安排、业绩考核、人事任免等方面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政、经济、纪律或法律责任。对如下情形,追究董事会以及对投资项目决议投赞成、弃权票和不参加决策的董事个人责任:1、董事会违反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以及市政府和市国资委有关规定,决策企业投资项目的;2、对投资项目论证不充分、不科学导致决策判断失误的;3、对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4、不按本规定及时组织报告年度投资工作报告和年度投资工作计划的;(二)对如下情形,追究总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1、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决策资料不完备、不准确的;2、违反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不按董事会决议、市国资委相关审查意见实施投资项目,造成项目工期重大拖延、投资不合理增加乃至造成投资损失的;3、企业投资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或出现重大问题不及时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的;4、不按市国资委的规定和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关投资信息资料的。(三)监事会对所发现或应发现企业投资重大问题,不及时向企业提出警示和向市国资委报告的,追究监事会的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企业投资的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需要报其他相关部门批准的投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娄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2.娄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审查流程图3.娄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调度表附件1娄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娄国资投备〔〕号(单位:万元)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法人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企业类型1、国有独资企业2、国有独资公司3、国有绝对控股公司4、国有相对控股公司5、其它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投资类别1、主业投资2、非主业投资投资项目简介项目主要指标情况总投资其中:货币投资实物投资资金来源其中:企业自筹投资进度安排年国内银行贷款年引进战投资金年其它资金年拟开工时间年月年拟竣工时间年月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公司意见盖章:年月日市国资委备案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娄底市国资委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图附件3娄底市监管企业年第季度投资项目调度表填报单位:金额: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预计新增效益建设起止年限投资来源计划总投资累计完成投资本年计划今年以来实际完成投资额形象进度备注产能销售收入利润总投资额主要建设内容企业年度全部总额投资重大投资项目投资总额项目1项目2……填表人:联系电话:说明:1、本表调度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投资等项目。2、项目总投资额一栏应汇总企业所有的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累计完成额、本年计划投资额、今年以来实际完成投资额。3、重点投资项目按照要求分项目详细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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