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企业优惠政策

娄建发[2011]15号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政策文号:娄建发[2011]1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娄建发[2011]15号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星分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外地驻娄施工、监理部:现将《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三月三日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方案为加速推进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进程,建立科学规范评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22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为搞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认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一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级安全认证工作委托局质安科组织实施,县、市(区)级安全认证工作委托县、市(区)质安科组织实施。质安科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等有关规定,对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二级以下市管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价及动态检查。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评价为合格的,即为通过安全认证。第二条组织机构及职责组建成立“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市安全认证中心”)。市安全认证中心工作人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市安监站、市建筑业管理处有关人员组成,市质安科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娄底建筑施工企业市级安全认证和省级安全认证初验申请,负责省厅对口汇报和衔接,组织开展市级安全认证工作,公布经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的市级安全认证意见等。市安全认证中心的组建方案、组织形式、专家库人员资格和工作办法(另行文)报经“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技术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文成立。市安全认证中心应周密部署,科学组织,开展市级安全认证工作。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提出安全认证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建筑施工企业自我考核评价合格;(三)申请安全认证前两年内至少创建一个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四)企业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且均已通过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达标验收。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认证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娄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表》(附件1);(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企业自我考核评价报告(含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所有在建项目检查的评分表及企业自我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考核评价意见)(附件2);(四)企业获得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证明材料复印件;(五)《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达标验收意见复印件、企业对每个在建工程项目检查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附件4);(六)企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七)企业贯彻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技术手册;(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全套资料目录(制度、机构设置、标准、操作规程等具体资料企业留存备查)。第五条安全认证程序:市安全认证按照企业自我考核评价、提出申请、安全认证中心受理、在建项目公示、现场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评分、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社会评价、安全认证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的程序进行。(一)建筑施工企业具备条件后,向市安全认证中心提出申请;(二)市安全认证中心接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予以登记受理;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和需要补充的资料。(三)市安全认证中心在受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后,对企业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其达标验收意见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四)市安全认证中心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公示无误后,成立3人以上的安全认证评审小组对企业安全认证申报资料进行现场核查。评审小组的工作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现场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实施,并依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给予评分。(五)市安全认证中心评审小组对企业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抽查比例不少于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20%(最多不超过15个项目,企业在建项目少于5个的应全部抽查)。安全认证评审小组对抽查项目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检查和打分,并根据现场核查和项目抽查的打分和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确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得分和等级。(六)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进行社会评价。对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级为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市安全认证中心组织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进行社会评价。社会评价由社会评价评委库中抽取10人召开专门会议,采取记名打分方式进行评分,评委评分的汇总得分即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社会评价得分。(七)安全认证评定。安全认证评定采取百分制记分。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安全认证评定得分=(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得分×0.8)﹢(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社会评价得分×0.2)安全认证评定得分90分及以上的,安全认证评定为优良;安全认证评定得分75分及以上的,安全认证评定为合格。(八)安全认证审定发布。市安全认证中心应将安全认证评定得分和安全认证评定结果在娄底建设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安全认证中心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发布,在娄底建设网上公告。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安全认证中心应当给予企业通报批评,并列为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不合格等级:(一)申请资料弄虚作假的;(二)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公示后发现有企业未申报项目的;(三)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且经查实的。市安全认证中心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级不合格的,应当责令企业整改,并在三个月之后方可再次受理安全认证申请。第七条安全认证有效期为三年。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认证有效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安全认证中心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经安全认证中心复核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延期,安全认证有效期延期3年。第八条市安全认证中心实施动态核查制度。市安全认证中心每年度对通过本级安全认证的部分企业进行动态核查,经核查发现企业不具备安全认证条件的,报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取消该企业安全认证。动态核查企业数量不低于通过安全认证企业总数的10%。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纳入动态核查范围:(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二)本年度受到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的;(三)本年度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突出安全生产隐患,被记录二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或一次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四)本年度被列入安全管理差别化单位的;(五)被举报在申请安全认证中弄虚作假的;(六)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七)市安全认证中心规定的其它应纳入动态核查范围的情形。第九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室负责调查处理对市安全认证中心的投诉举报。市安全认证中心对市、县(区)安全认证工作实施情况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情况实施抽查。第十条各级安监机构应及时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验收(每个工程项目的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修施工阶段的检查不少于1次),并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第十一条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2012年底前通过安全认证。其中一、二级企业应在2011年底前,三级企业应在2012年底前通过安全认证。具有其他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2014年底前通过安全认证。对未按期通过安全认证,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十二条自本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起,对于新设立或受到行政处罚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新颁发或返回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该企业未取得安全认证的,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期换证。第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附件1:受理编号:受理时间: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表企业名称(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二、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受理申请的评价单位填写。三、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应有空项。如没有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五、本表及附件,一律使用A4型纸打印。六、本表可在娄底市建设信息网(www.ldjs.gov.cn/)下载后用A4型纸打印。承诺书本单位承诺,在参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本单位经自评后认为达到以下等级:□合格□基本合格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地址(邮编)及注册地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类型设立时间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企业资质等级及批准时间证书编号主项增项(4)增项(1)增项(5)增项(2)增项(6)增项(3)增项(7)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职称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务职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职务职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企业总人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数申请安全认证当年度和上一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年共发生事故起;死亡人;重伤人其中发生一般事故起;较大及以上事故起年共发生事故起;死亡人;重伤人其中发生一般事故起;较大及以上事故起二、企业安全生产业绩申请安全认证当年度和上一年度受安全主管部门奖励情况时间奖项工程项目名称申请安全认证当年度和上一年度受安全主管部门处罚情况时间罚项工程项目名称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名单序号姓名职务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考核发证单位发证时间证书编号四、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学历技术职称专业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考核发证单位发证时间证书编号五、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考核发证单位发证时间证书编号附件2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自评汇总表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上年度施工产值:在册人数: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序号评分等级实得分(满分100分)单项评分实得分(满分100分)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②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③安全技术管理④设备与设施管理单项评分实得分①×0.3+②×0.2+③×0.3+④×0.2分项评分表中的实得分为零的评分项目数(个)分项评分表中的实得分为零的评分项目数(个)单项评价等级单项评价等级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得分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评价意见:年月日评价负责人评价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者代表注: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得分=(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分实得分+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实得分)÷2附件3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企业名称:(盖章)在建项目个数:填报时间: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及工程造价(万元)开工时间及形象进度项目负责人及建造师证注册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技术负责人及职称证书编号专职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施工员及证书编号质量员及证书编号标准员及证书编号机械员及证书编号材料员及证书编号资料员及证书编号施工现场达标验收情况附件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总计得分(满分分值100分)项目名称及分值安全管理(满分分值为10分)文明施工(满分分值为20分)脚手架(满分分值为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分值为10分)“三宝”、“四口”防护(满分分值为10分)施工用电(满分分值为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分值为10分)塔吊(满分分值为10分)起重吊装(满分分值为5分)施工机具(满分分值为5分)评语:检查单位负责人受检项目项目经理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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