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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予、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政策文号:娄工信法规〔2022〕69号 有效性:有效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予、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各县市区科工信局、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局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现将《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予、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9日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予、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序号行政处罚事项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1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设定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责任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备案的行为的处罚及时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备案的,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四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2工业重点用能单位和被监察工业单位未按规定实施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处罚限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到位的,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八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3工业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限期治理达到要求,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二条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4对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处罚企业按照规定在合理期限内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根据促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需要,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未达到能源消耗控制指标、重点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的企业的名单,为公众监督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供依据;第二款列入前款规定名单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公布,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5工业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限期改正按要求如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6对违法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逾期不改正的处罚限期内改正到位,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7对建设单位违法使用黏土实心砖的处罚限期改正的,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禁止损毁耕地烧砖。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十三条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城市的规划区内,除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工程外,不得在墙体中使用粘土实心砖。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由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粘土实心砖使用量,对工程建设单位处以每立方米三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序号行政处罚事项从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从轻行政处罚的理由1从事工业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因工作疏忽、过失提供虚假信息,能及时改正并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七十六条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因工作疏忽、过失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基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序号行政处罚事项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市工信局行政处罚事项均由法律设定,所有法律条文没有设定减轻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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