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娄底市市本级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有效性:有效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娄底市市本级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2024年9月23日娄建发〔2024〕28号文件修改)各有关单位:为有效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施工图审查市场行为,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湘建设〔2019〕239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的通知》(湘建设〔2019〕17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财政经建领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湘财建函〔2020〕1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施工图审查管理及委托方式1.市住建局负责市本级(含娄星区、不含娄底经开区,以下同)城镇边线以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本级城镇边线以外建设工程项目由娄星区住建局负责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2.市本级审批的城镇边线以内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保密工程除外)由市住建局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支付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详见附件1),开展施工图审查。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及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城镇边线以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参照本通知实施。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关工作要求,市住建局每年对全市范围内(包括市本级、娄底经开区、各县市区)已经施工图审查并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以上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比例为项目总数的1%以上且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个。县市区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4.市住建局在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过程中,遵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未达到集采限额标准以内的,进入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购买服务。达到集采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政府采购审批程序确定购买对象和服务金额。二、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专项管理和支付渠道1.市本级城镇边线以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由市本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分季度据实拨付,并加强监督检查。市住建局财务科负责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财政预算编制、专项资金支付等相关工作。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负责施工图审查的合同签订及施工图费用审核等工作。2.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结果有分歧时,由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其他具有相应业务范围和能力的审查机构进行复查。如复查意见与原审查结果一致,复查费按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的50%向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收取;如复查意见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时,应以复查意见为准,复查费由原审查机构负担。3.审查机构对施工阶段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等方面的设计变更进行重新审查,凡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支付变更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三、规范审图及备案管理1.市本级住建内设部门应高度重视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要求,规范质量督促行为,依法开展日常执法。2.建设单位应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室内外装修、建筑节能保温、用途变更等)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防雷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及绿建、装配式建筑等内容)一并报审。3.审查机构审图时限控制在13个工作日以内,市住建、人防部门并联备案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四、施工图审查机构遴选机制操作流程1.建设单位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信息申报(操作人:建设单位)2.项目申报表审核(操作人:市住建局经办人)3.确定上限值与审查时限,进行审查机构遴选(操作人:市住建局经办人)4.被遴选审查机构进行报价(操作人:审查机构)5.报价确认,系统将自动出现报价并确定被遴选审查机构(操作人:市住建局经办人)6.机构选定(操作人:系统按设置的规则自动选定)7.电子合同生成(操作人:市住建局经办人)8.合同签署(操作人:市住建局分管领导)9.合同盖章(操作人:市住建局电子合同专用章管理人)附件:1.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最高控制单价2.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7年版)3.湖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7年版)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市财政局2024年7月5日附件1: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最高控制单价一、取费依据:参照湖南省发改委《关于重新发布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5〕861号)。二、最高控制单价:1、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多审合一”“多图联审”施工图审查服务最高控制单价表1序号服务项目最高控制单价(元/m2)备注1大型项目1.8*0.6+0.4=1.481、含装配式建筑、抗震、建筑节能、消防设计等审查内容,不再考虑相关调整系数;2、大型和中型项目按收费标准的60%控制最高单价,小型项目按收费标准的80%控制最高单价;3、0.4元/m2为消防专项审查服务费,2中型项目1.6*0.6+0.4=1.363小型项目1.2*0.8+0.4=1.364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最高控制单价按3.2元/m2计算5单独的消防专项审查服务最高控制单价按0.4元/m2计算。6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审查服务最高控制价(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总额,另外加收)基本级、一星级5%;二星级10%、三星级15%。7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不含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收费,含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审查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多审合一”、“多图联审”施工图审查服务最高控制价表2序号工程概算或投资估算(不含地价)M(万元)收费标准(‰)备注1M≤20000.72采用分段方法计算,包括抗震设防论证,不再考虑相关调整系数。工程概算或投资估算均需经发改部门审批,并明确其中的工程费用22000<M≤50000.5435000<M≤100000.36410000<M≤1000000.245100000<M≤5000000.126M>5000000.05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于水厂、污水厂、公园等项目涉及房屋建筑的消防、人防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暂按房屋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执行。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于综合管廊,地下通道等线性结构工程,根据规定只进行人防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最高控制按项目主体施工图审查费用的10%计取;只进行消防审查的项目,最高控制价按项目主体施工图审查费用的5%计取;进行人防、消防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最高控价按项目主体施工图审查费用的15%计取。9市政桥梁、塔等结构构筑物:不足1.6万元的按1.6万元收取;市政道路:不足1.4万元的按1.4万元收取;园林景观工程: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市政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厂工程:不足1.6万元的按1.6万元收取;给水、排水管网工程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环境卫生工程: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人行天桥:不足0.8万元的按0.8万元收取。2、未列入湘发改价服〔2015〕861号文的品目,按下表执行。服务项目最高控制单价备注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含消防审查)公共建筑1.2元/平米,(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改扩建工程工程造价的0.2%(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浅基坑(5米以下)、低边坡(10米以下)0.8万元/个在(方案)初步设计阶段组织了专项专家论证的项目深基坑(5-20米)、高边坡(10-30米)2.88万元/个深基坑(20米以上)、高边坡(30米以上)3.2万元/个幕墙工程1.1元/平米(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加装电梯4500元/台(含勘察审查)燃气工程3000元/商业用户、10元/住户(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储配、加气站16000元/座中压管线1500元/公里次高压、高压管线1800元/公里调压撬3000元/座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收费总额的10%收取,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附件2:合同编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7年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签订前请仔细阅读。二、填写本合同时,文字符号必须规范、清晰、工整,填写内容准确齐全,力求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严密。三、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8年1月20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四、本合同示范文本仅用于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承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定点入围单位采购项目定点采购协议》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单位:。三、勘察单位:。四、设计单位:。五、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六、建筑类型:□住宅□公建□商住楼□工业□其它。七、工程概算总投资: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不含土地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第二条审查对象1.建设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2.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另由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或二次深化设计的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图一般性变更文件(需履行各部门变更审批程序和出具变更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工程除外)。第三条审查内容一、是否符合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四、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五、勘察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六、是否符合住建、发改、国土、规划、园林、环保、卫生、教育等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要求。第四条审查依据一、国家和本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审查要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标准。二、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三、有关专项审查、专项技术评审等评估报告。第五条审查时限一、乙方在收到齐全的审查资料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勘察审查工作,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另行单独送审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审查工作。二、审查工作期限不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第六条审查结果一、审查合格的:(一)乙方及时编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情况报告书。(二)乙方将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合格书、审查情况报告书等结果文件,报相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和验收,备案和验收合格后,在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二、审查不合格的:(一)乙方向勘察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二)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告知意见进行确认和反馈,对存在争议的提出复查申请;(三)甲方组织专家对存在争议的意见进行复查,提出复查结论,同意原审查意见的,维持原意见,不同意原审查意见的,要求审查机构重新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四)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修改补充,并将修改补充后的施工图以及修改补充说明函送乙方复审。第七条审查费用一、审查服务费总额为:。其中,勘察审查服务费为:;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为:。二、支付方式: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图审查对象中的第1、2项内容(另行单独送审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除外),相关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实施一次性支付。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统筹协调工作。二、对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三、对乙方施工图审查成果进行备案和验收。四、及时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争议复查申请进行复查。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安排符合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审查工作。二、保证审查质量,确保相关部门的规定、专项评估意见等在施工图审查中落实。三、乙方应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并负保密义务。四、不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所审查项目为超限高层项目时,应终止审查并向甲方报告。第十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延误审查工作的,每延误一天,应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三、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附件3:合同编号:湖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7年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签订前请仔细阅读。二、填写本合同时,文字符号必须规范、清晰、工整,填写内容准确齐全,力求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严密。三、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8年1月20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四、本合同示范文本仅用于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审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除外)项目。湖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承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定点入围单位采购项目定点采购协议》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单位:。三、勘察单位:。四、设计单位:。五、工程类型:□给水□排水□城镇燃气□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园林□环境卫生□公共交通□综合管廊□城市隧道□载人索道□其它。六、工程概算总投资: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不含土地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第二条审查对象1.建设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2.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另由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或二次深化设计的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图一般性变更文件(需履行各部门变更审批程序和出具变更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工程除外)。第三条审查内容一、是否符合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四、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五、勘察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六、是否符合住建、发改、国土、规划、园林、环保、卫生、水利、交通等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要求。第四条审查依据一、国家和本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审查要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标准。二、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三、有关专项审查、专项技术评审等评估报告。第五条审查时限一、乙方在收到齐全的审查资料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勘察审查工作,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另行单独送审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审查工作二、审查工作期限不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第六条审查结果一、审查合格的:(一)乙方及时编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情况报告书。(二)乙方将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合格书、审查情况报告书等结果文件,报相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和验收,备案和验收合格后,在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二、审查不合格的:(一)乙方向勘察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二)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告知意见进行确认和反馈,对存在争议的提出复查申请;(三)甲方组织专家对存在争议的意见进行复查,提出复查结论,同意原审查意见的,维持原意见,不同意原审查意见的,要求审查机构重新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四)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修改补充,并将修改补充后的施工图以及修改补充说明函送乙方复审。第七条审查费用一、审查服务费总额为:。其中,勘察审查服务费为:;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为:。二、支付方式: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图审查对象中的第1、2项内容(另行单独送审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除外),相关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实施一次性支付。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统筹协调工作。二、对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三、对乙方施工图审查成果进行备案和验收。四、及时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争议复查申请进行复查。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安排符合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审查工作。二、保证审查质量,确保相关部门的规定、专项评估意见等在施工图审查中落实。三、乙方应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并负保密义务。第十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延误审查工作的,每延误一天,应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三、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