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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政办发〔2014〕34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娄政办发〔2014〕34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3响应应急指挥机构2.4电力调度机构3.预防预警机制3.1信息监测和报告3.2日常监控和防范3.3健全应急预案体系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级别4.2应急响应行动4.3应急处理4.4信息发布4.5应急结束5.善后工作5.1事件调查5.2改进措施6.应急保障6.1技术保障6.2装备保障6.3人员保障7.监督管理7.1宣传、培训与演练7.2责任7.3监督检查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8.2预案管理与更新8.3预案解释部门8.4预案实施时间9.附件9.1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框架图9.2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流程图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正确、快速地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种影响和损失,保障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湖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娄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应对处置。1.4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防和隐患控制,加大电力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防止发生电力安全事故。(2)统一指挥。坚持在市人民政府和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开展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各项工作。(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置和恢复预案,确保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各项措施,确保机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应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4)保障重点。坚持将大电网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应优先保障重要电厂、变电站厂(站)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应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点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5)依靠科技。有关部门(单位)应大力开展大电网理论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改造,构建坚强电网,合理布置电源点,提高电网运行方式的灵活性。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制定科学有效的“黑启动”预案,不断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信委主任任副组长,娄底供电分公司、华银电力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涟源市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炭局、中石化娄底分公司、中石油娄底销售分公司、广铁集团公司娄底车务段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实施预警、启动本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等重大问题;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2.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了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情况,提请市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或解除预警和应急响应,实施或终止应急预案;监督掌握预案执行、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宣传报道、信息传递发布工作;负责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2.2.3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经信委: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综合协调;负责监督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置。市交通运输局、广铁集团公司娄底车务段:负责保障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救援的公路、铁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设备、燃料及应急物资运输。市煤炭局:负责发电燃煤的应急供应。电网企业: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置。发电企业:负责电厂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置,并按相应的调度关系配合电网企业进行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中石化娄底分公司、中石油娄底销售分公司:负责发电用油的应急供应。2.3相关应急指挥机构2.3.1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成立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电力应急救援与抢险、燃料和抢险物资供给、恢复电力供应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2.3.2在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单位)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电力应急救援与抢险、燃料和抢险物资供给、恢复电力供应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2.3.3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建立常设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政府部门有关电力供应救援工作的部署,并在市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挥本企业的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2.4电力调度机构2.4.1各级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停电事件处置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停电事件处置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4.2电网调度机构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主要职责:(1)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并就事件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情况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急指挥机构报告。(2)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件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启动电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正确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网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止事态扩大。(3)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城镇的电力应急供应。(4)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网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5)指挥电网操作,尽快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正常运行方式。3.预防预警机制3.1信息监测和报告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件限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态扩大。3.2日常监控和防范娄底供电公司应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的监控和防范,及时发现电网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通过完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设置合适解列点,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市经信委等相关单位应落实各自分工的职责,一旦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要求辖区内的重要用户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自备电源、应急照明灯,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人员等,提高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3.3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应会同各发电企业,根据有关规程制定《电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电网“黑启动”预案》,一旦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所属县(市)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和地方电网企业也应制定所辖区域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的发电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在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且失去外部电源情况下,参与“黑启动”的水电厂要做好自启动工作,火电厂在厂用电恢复后立即启动。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所属各级调度机构和各发电企业应按照设计规程等有关规定,配备应急保安电源。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湖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件严重程度,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两级。4.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娄底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的;(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娄底城区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的10%以上50%以下;或其它县级政府所在城镇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的;(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娄底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的;(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娄底电网3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的。4.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娄底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30%以上的;(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娄底中心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50%以上的;(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娄底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的40%以上,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变电站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娄底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的;(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娄底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娄底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娄底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的;(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20%以上,对娄底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的。4.2应急响应行动4.2.1Ⅱ级响应(1)事件报告。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件、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网调度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情况尽快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报后,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Ⅱ级响应,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相关部门(单位)。Ⅱ级响应启动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宣布启动本预案,立即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履行职责,立即开展应急处置。电力用户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并视情况请求支援。(2)事件控制Ⅱ级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电网调度机构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电网大面积停电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应严格按照特殊时期限电方案,落实限电措施。在紧急情况下,为保障主网安全稳定和重点地区、重要城镇、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电网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件处置。(3)事件通报。Ⅱ级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及时通报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情况,并在应急结束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积极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4.2.2Ⅰ级响应I级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在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湖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4.3应急处置4.3.1抢险救援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时,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应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电力设备。抢险救援时,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在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安全保卫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4.3.2电网与供电恢复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4.3.3社会应急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当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对停电后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备用电源或应急照明,有组织、有秩序地组织人员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公安、武警等部门应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巡逻防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的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物资供应部门应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障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应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各种次生灾害。4.4信息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经信委会同市政府新闻办,按照《娄底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4.5应急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要城镇负荷恢复90%以上。(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情形。5.善后工作5.1事件调查5.1.1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合省事件调查组组成事件调查组进行调查。各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5.1.2事件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件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5.1.3事件调查工作主要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调查、事件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件原因判定、事件性质和责任查明、编写事件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等。5.2改进措施5.2.1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件发生机理,分析事件发展过程,吸取经验教训,提出具体改进措施,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停电事件应急预案。5.2.2各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6.应急保障6.1技术保障6.1.1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6.1.2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及所属企业(包括调度机构、各县市供电公司和检修维护企业)、地方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件规律,建立覆盖停电事件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应急预案,制定落实预防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有效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常态机制。6.1.3调度机构要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演习,制定落实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网发电厂应按照要求积极参加联合演习,制定保厂用电措施,落实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6.1.4各类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井、医院、银行、通信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等特别重要用户,应自备保安电源。6.2装备保障6.2.1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建立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情况,确保救援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6.2.2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及所属县(市、区)供电公司和地方电网企业应在每年的成本计划中预留适当资金,用于采购、配备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并建立备品备件的储备办法和常态更新机制,实施动态管理。6.3人员保障6.3.1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对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建议,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6.3.2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及所属企业、地方电网企业应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件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6.3.3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事件的能力。7.监督管理7.1宣传、培训和演练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停电事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以及向公众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如何采取措施处置等,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市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强化电网企业、发电企业间的协调配合和实战能力。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应急救援演练。7.2责任对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7.3监督检查市经信委、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娄底电网或县(市、区)城区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8.2预案管理与更新市经信委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8.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8年2月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娄政办函〔2008〕17号)同时废止。9.附件9.1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框架图9.2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流程图9.1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副组长组长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华银电力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市煤炭局中石化娄底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娄底销售分公司广铁集团总公司娄底车务段涟源市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信委主任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9.2娄底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流程图电网调度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状态预警控制解除预警状态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程序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新闻发布应急结束解除应急状态应急保障技术保障人员保障资金和物质保障后期处置事故调查改进措施电网恢复市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事故处理预案进行事故处理大面积停电事故抄送:市委各部门,娄底军分区司令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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