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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政办函〔2014〕59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行城区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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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娄政办函〔2014〕59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行城区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娄底市推行城区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9日娄底市推行城区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口工作,全面构建管理网格化、服务精细化、手段信息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坚持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共建共用”的机制,为社会管理和服务民生提供准确的人口依据,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依托村级(村、居委会、社区)基层网络建设和全员人口信息库,在市、县(区)中心城区推广应用人口网格化管理(以下简称“城区人口网格化”),构建人口信息集中式资源数据库,完善人房关联、以房管人的全员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统筹、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功能兼容的全员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工作机制,实现全员人口信息全面融入全省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和全市社会管理工作的大格局。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服务民生等方面提供可靠的全员人口依据。二、组织机构市里成立娄底市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列入市级议事机构,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后即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何文君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刘益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华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彭斌鹏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力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吴新建市综治办副主任贺新国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新平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鸿明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熊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龙志和市卫生局副局长刘建文市民政局副局长曾孟华市工商局副局长朱盛成中国电信娄底分公司副总经理郭薇市房地产局工会主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刘力兼任办公室主任。三、职责分工(一)市人口计生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协调,搞好人口网格化管理业务指导工作。提供全员人口数据信息,并将街道、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纳入统一管理。(二)市综治办指导县(市、区)划分人口管理网格,并将街道、社区综治工作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推动平安社区创建工作。(三)市公安局实现户籍、租赁户等基本信息共享,落实以户管人,将街道、社区的治安工作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四)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共建共享”原则,提供国土地理空间信息,建立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网络传输和数据同步更新,避免地理空间数据的重复建设。(五)市民政局在城区网格划分时提供地域分界,地名编码信息,确保市、县中心城区网格划分唯一性,实现信息共享。(六)市卫生局指导医疗保健机构通过实时通报系统提供育龄妇女住院分娩、产前检查和终止妊娠等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七)市工商局提供工商业主的法人管理信息,引导工商业配备专(兼)职计生专干,配合各地引导工商业主提供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支持属地做好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人口计生法人负责制度,实现“以业管人”。(八)市房地产局提供房产基本信息,促进“以房管人”,小区自治。(九)中国电信娄底分公司1.对县、乡、村居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城区人口网格化系统的操作培训和业务指导;合理确定资费,并根据要求提供可选择的经济实用型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终端。2.免费提供城区人口网格化系统等相关软件的技术支持,负责城区人口网格化管理的硬件建设,明确专人全面负责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四、范围划分市、县(市、区)中心城区实行人口网格化的单位,原则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划分,具体为:娄星区乐坪街道办事处、花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黄泥塘街道办事处、大科街道办事处,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涟滨街道办事处、大埠桥街道办事处,双峰县永丰镇,新化县上梅镇、上渡街道办事处,冷水江市冷水江街道办事处、锡矿山街道办事处、布溪街道办事处、沙塘湾街道办事处,涟源市兰田街道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等17个乡镇(街道)单位。五、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8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周密布署,全面做好人口网格化宣传发动和相关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人员和经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体推进合力。(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各县(市、区)要搞好行政区边界的划分,因地制宜划分管理网格,组建网格管理员队伍,采集和录入信息,建立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监管平台,实现全员系统功能对接、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具体分5个步骤进行:1.划分网格(2014年9月至10月)。根据全市统一的网格划分方案,从国土资源等部门导入地理空间数据,各县(市、区)组织乡镇(街道)和社区,按照300-500户的网格具体划分,网格划分好以后,再逐一进行楼栋、单元、房号和房间的描边和编号,完成地图和标准编码建设。2.信息采集(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根据网格化三关联(人户关联、人房关联、人业关联)需要,全市统一采集标准和内容,在同一时间段全面进行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采集,做到“网格不漏房、房不漏人”。3.信息关联(2015年5月)。各网格采集的信息录入系统,进行人户、人房、人业的对接和关联。4.平台建设(2015年6月)。实现与省对接,完成市、县二级网格化系统监管平台的构建,实现二级平台的查询、统计、分析和督办等功能。5.运用技能(2015年7月)。基于人口、基本地理信息深层次开发和拓展智能模块,完善系统相关服务功能,使用移动终端优化信息采集、比对、核查手段,运用网格化系统开展计生主要业务工作,逐步完善智能客户端系统的全部功能,无缝对接社会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实现数据信息的实时动态更新。六、工作要求(一)落实工作职责1.市人口计生委要切实承担与省卫生计生委、全市推行人口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的衔接工作;统筹软件开发及功能完善;负责服务器及带宽增容,保障网格化系统正常运行;调整和优化基层人口计生管理办法、工作流程、业务口径;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信息采集、共享、处置、流转工作机制;负责对网格化系统工作的整体协调推进和督导;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2.各县(市、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格化系统推广应用的协调工作;负责人员的配备和经费投入;负责网格化系统区县级平台的硬件设备及本区域范围内VPN(安全帐号)的配备;明确网格化系统运行区、街、社区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平台的监测和层级督办;强化业务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3.市直各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全市网格化所需信息数据和必要接口;负责整合部门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的网格统一管理;负责协调网格化中部门间问题并制定相关机制和制度。4.各乡镇(街道)负责网格管理员的统一管理和考评;负责全员人口基础数据和地理基础数据的植入;负责日常数据的比对核查和处置;利用“1+X”(“1”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X”为其他部门工作信息)的功能模块,实现基础数据多部门共享;加强对网格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管理系统和终端,保障系统数据安全;做好软件维护升级及个性功能拓展。5.各社区(村)要及时划分、完善责任网格;负责数据采集、比对、录入、上报工作;运用网格化系统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和相关计生情况,确保数据真实、更新及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系统安全使用和终端正常运行。(二)建立长效机制单位法人的责任和义务:1.实时信息通报采集的义务;2.依法承担计划生育工作;3.兑现相应优惠优待政策。(三)强化工作保障1.积极做好系统运行的跟踪监测,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项目需求和系统功能,保持系统的适用性和先进性。市人口计生委要积极争取省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在技术上给予全面支持和配套。2.网格化系统的推广应用纳入对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3.网格化系统推广和运行所需经费采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级负担的办法解决。(四)狠抓工作落实网格化系统既是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重要平台,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加强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加强调度,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1.加大重视力度。各推广应用网格化系统的城市区要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出台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细则,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明确到单位、到个人,并规定完成期限,定期进行调度,确保该项工作启动迅速、进展顺利。2.加强人员培训。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组织好对操作人员的信息技术、计算机技能、网络知识、保密知识培训,提高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要将技术培训与信息化大比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特别是提升社区工作人员操作运用网格化系统的能力和水平。3.实现资源共享。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系统的资源运用和功能完善,建立健全全员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分析处理、资源共享工作机制,推进信息交换,促进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网格化系统的功能作用。4.确保信息安全。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进此项工作中,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泄露采集到的人员信息,否则,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保证持续发展。要努力解决制约网格化系统建设的突出问题,不断总结推广网格化系统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起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网格化系统建设深入、持久、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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