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企业优惠政策

湖南娄底产业园区

湖南娄底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湖南娄底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娄政办函〔2014〕15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娄政办函〔2014〕15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31号)和《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办法》(湘建城〔2013〕2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167家,其中省级54家。随着国家园林城市的成功创建,全市各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的人居环境得到了不断改善。进一步加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是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整体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营造自然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各类有独立庭院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和省属驻娄有关单位,各住宅小区管理部门等,均是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的创建主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扩大绿化面积,优化良好人居、工作、生活环境为目标,积极参与创建和申报各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界协同的全社会共同兴办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二、明确创建标准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的创建内容主要包括: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规划设计,植物景观、铺装和树池、水景景观、园林小品及设施,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绿化。申报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园林式小区的,依照《娄底市园林式单位评价表》、《娄底市园林式小区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价,考评要达到80分以上。申报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省级园林式小区的,依照湘建城〔2013〕268号文件规定标准开展创建工作。三、规范创建程序(一)创建和申报。各创建主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通过一年以上的具体实施,并自查达到市级创建标准的,可以提交申报表(见附件)、自我评价表,以及经规划部门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绿化竣工图等图纸资料和现场照片,申报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园林式小区。(二)指导和评审。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园林式小区评选每年开展1次(省级每2年1次)。每年5月份前受理申报,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验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出具评审初步意见,指导各创建主体进一步完善创建内容;12月份前组织专家实地检查、验收,形成综合评审意见。(三)公示和授牌。对拟予授牌的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园林式小区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示后,提请市政府命名并授牌。四、强化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是优化生活环境、造福城市居民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化认识、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尤其是各类具备基础条件的单位院落,要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庭院和小区的管理单位或辖区单位要切实履行创建责任,完善物业管理,科学整合创建资源,消灭脏乱差死角,努力实现人居环境“净化、绿化、序化、美化”目标。各级对获得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授牌的单位和小区,可予以适当奖励,并把创建园林式单位作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二)实施动态管理。对已授牌的市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园林式小区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复查1次,复查结果通过媒体予以公示。对复查不合格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市政府撤销授牌,并予以通报批评。(三)营造创建氛围。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予以大张旗鼓的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批评曝光,努力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绿化施工或养护单位以及园林绿化较差的单位和小区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附件:1.娄底市园林式单位评价表2.娄底市园林式小区评价表3.娄底市园林式单位申报表4.娄底市园林式小区评价表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30日附件1娄底市园林式单位评价表评选项目评选内容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备注绿化指标1.新建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2.改建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2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规划设计1.符合相关政策规范,绿地整体规划布局合理,结合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4分)2.以植物造景为主,符合安全、生态、游憩和景观等功能要求;乔、灌、草搭配合理,植物群落结构多样,季相变化丰富。优先使用乡土植物,原有植物、植被得到有效保护。(4分)3.园林建筑小品及设施设置合理,与整体环境协调。(2分)10分植物景观1.绿化面积≤5000㎡,植物品种不少于35种,绿化面积>5000㎡,植物品种不少于45种;乡土木本植物占75%以上。(10分)2.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35%,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比例在1:2-1:3之间。(10分)3.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的比例不低于60%。(10分)4.墙体、屋面、阳台、围栏、棚架、路灯杆种植绿色攀援植物。(5分)35分5.竣工时,胸径大于15厘米的速生树种乔木数量和胸径大于12厘米的慢生树种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8%。*道路绿化行道树以种植冠大荫浓乔木为主,形成林荫道。(3分)1.宽度大于1.5m(含1.5m)的绿带应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相结合。(4分)2.路侧绿带形成多层次的植物景观。(3分)10分广场和停车场绿化1.以种植中等偏大规格落叶乔木为主,并适当配置常绿乔木,设置休闲座椅;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广场边界利用乔木、灌木组群,与周边隔离。(7分)2.停车场周边或场内种植的乔木具有庇荫、隔离和防护功能。①乔木分枝点高度满足:大、中型汽车停车场>4m,小型汽车停车场>2.5m,自行车停车场>2.2m。②选择常绿枝叶茂密、耐修剪的灌木进行隔离防护(8分)15分园林小品及设施1.已建的围墙要拆墙透绿,种植绿色攀援植物;(2分)2.假山、置石、雕塑小品少而精,垃圾站、变电站等设施用灌木、乔木或藤本植物遮挡美化;与环境协调。(2分)3.采用节能灯具照明;采用节水型灌溉并实施雨水收集技术;(1分)5分铺装和树池1.利用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铺装面积超过铺装总面积的45%。(4分)2.路面平整、牢固;伸缩缝及排水处理功能正常。(2分)3.树池宽度大于1.5m,采用环保透气材料制造的树篦子或地被植物覆盖。(4分)10分水景景观1.未采用大瀑布、大喷泉、大叠水;喷泉未使用再生水;水景采用循环、净化等措施,水质洁净。(2分)2.沿水驳岸(池岸)种植湿生、水生植物,满足安全性、亲水性要求;驳岸自然化率达70%以上。(3分)5分综合管理1.日常管理养护到位:①树木成活率达90%以上,生长健壮、修剪及时、没有病虫害;(4分)②建(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整洁完好;(3分)③卫生保洁良好,车辆停放有序。(3分)10分2.绿化管理规范,无侵占、破坏园林绿化情况;绿化调整、大树移栽与砍伐(2株以上)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大树指胸径20厘米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15厘米以上的常绿乔木。“备注”标“*”的,为考评否决项。附件2娄底市园林式小区评价表评选项目评选内容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备注绿化指标1.新建居住小区绿地占居住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2.改建居住小区的绿地占居住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3.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0.5㎡/人。*规划设计1.符合相关政策规范,绿地整体规划布局合理,结合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4分)2.以植物造景为主,符合安全、生态、游憩和景观等功能要求;乔、灌、草搭配合理,植物群落结构多样,季相变化丰富。优先使用乡土植物,原有植物、植被得到有效保护。(4分)3.园林建筑小品及设施设置合理,与整体环境协调。(2分)10分植物景观1.绿化面积≤5000㎡,植物品种不少于35种,绿化面积>5000㎡,植物品种不少于45种;乡土木本植物占75%以上。(10分)2.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35%,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比例在1:2-1:3之间(10分)3.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的比例不低于60%。(5分)4.墙体、屋面、阳台、围栏、棚架、路灯及电线柱杆种植绿色攀援植物。(5分)30分5.竣工时,胸径大于15厘米的速生树种乔木数量和胸径大于12厘米的慢生树种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8%。*宅旁绿化突出通达性、观赏性、实用性;大乔木与有窗建筑应保持合适的距离,一般控制:东面≥5m、南面≥8m、西面≥4m、北面≥5m。5分公共绿地1.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块状、带状绿地,并利用植物围合空间,有一边与道路相邻;其中块状、带状绿地还应满足宽度不小于6米,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要求。(5分)2.设置健身、休息、游戏场所及必要的座椅、凉亭等设施,满足居民户外活动的需要。(5分)10分道路绿化行道树以种植冠大荫浓乔木为主,形成林荫道。(3分)1.宽度大于1.5m(含1.5m)的绿带应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相结合。(4分)2.路侧绿带形成多层次的植物景观。(3分)10分广场和停车场绿化1.以种植中等偏大规格落叶乔木为主,并适当配置常绿乔木,设置休闲座椅;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广场边界利用乔木、灌木组群,与周边隔离。(3分)2.停车场周边或场内种植的乔木具有庇荫、隔离和防护功能。①乔木分枝点高度满足:大、中型汽车停车场>4m,小型汽车停车场>2.5m,自行车停车场>2.2m。②选择常绿枝叶茂密、耐修剪的灌木进行隔离防护。(2分)5分园林小品及设施1.已建的围墙要拆墙透绿,种植绿色攀援植物;(2分)2.假山、置石、雕塑小品少而精,垃圾站、变电站等设施用灌木、乔木或藤本植物遮挡美化;与环境协调。(2分)3.采用节能灯具照明;采用节水型灌溉并实施雨水收集技术;(1分)5分铺装和树池1.利用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铺装面积超过铺装总面积的45%。(4分)2.路面平整、牢固;伸缩缝及排水处理功能正常。(2分)3.树池宽度大于1.5m,采用环保透气材料制造的树篦子或地被植物覆盖。(4分)10分水景景观1.未采用大瀑布、大喷泉、大叠水;喷泉未使用再生水;水景采用循环、净化等措施,水质洁净。(2分)2.沿水驳岸(池岸)种植湿生、水生植物,满足安全性、亲水性要求;驳岸自然化率达70%以上。(3分)5分综合管理1.日常管理养护到位:①树木成活率达90%以上,生长健壮、修剪及时、没有病虫害;(5分)②建(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整洁完好;(3分)③卫生保洁良好,车辆停放有序。(2分)10分2.绿化管理规范,无侵占、破坏园林绿化情况;绿化调整、大树移栽与砍伐(2株以上)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大树指胸径20厘米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15厘米以上的常绿乔木。“备注”标“*”的,为考评否决项。附件3娄底市园林式单位申报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单位用地总面积(hm2)单位人数(人)绿地面积(hm2)绿化覆盖面积(hm2)联系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联系电话单位概况、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以及环境卫生等情况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年月日(盖章)娄底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评审专家组意见年月日(签章)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意见年月日(盖章)附件4娄底市园林式小区申报表小区名称小区地址物业管理单位居住小区用地总面积(hm2)总人口数(人)绿地面积(hm2)绿化覆盖面积(hm2)公共绿地面积(hm2)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概况、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以及环境卫生等情况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年月日(盖章)娄底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评审专家组意见年月日(签章)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意见年月日(盖章)

湖南娄底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