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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政办函〔2015〕54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娄政办函〔2015〕54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5日娄底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城建〔2014〕17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查清中心城区的地下管线现状,完成控制测量、管线探测,编绘地下管线图及编制成果表,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完成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切实解决城市地下管线现状不清、“家底”不明、资料缺失等问题。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应急抢险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具体目标为:(一)通过对城市集中建成区及外围主次干道地下管线普查,掌握现有各类地下管线情况。(二)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完成数据录入,以娄底市1∶500电子地形图做为框架,开发娄底市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管理系统。(三)出台《娄底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将地下管线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重点做好新建管线工程的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测量、验收备案及档案报送等工作,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四)建立娄底市管线信息中心,有效整合地下管线资源,满足社会各界对地下管线信息查询的基本需求,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服务,有效保护地下管线不受损毁。二、普查范围和内容本次地下管线普查范围:市本级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路、支路、小街小巷(大于3米)的各类地下管线。普查对象为:自来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电力电缆(包括电力、路灯、交警信号、公安监控)、通讯光缆(包括电信、移动、铁通、联通、网通、城通管网、国防光缆、军缆)、广播及有线电视电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其中基础信息普查应全面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年代、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构筑物等信息。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一)参照执行《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范》、《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及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指南》。(二)调查绘制和收集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三)建成区面积约4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区一、二级导线网及四等水准网的布施和测量(利用国土资源部门已有的基础测绘成果或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成果)。(四)探查测量地下管线。需探测的管线种类:全部污水管道;DN≥100的给水管;全部雨水及雨污合流管道;全部燃气管线;地埋电缆及电力、路灯、交警信号、公安监控等管线;全部通信光缆(包括电信、移动、铁通、联通、网通、城通管网、国防光缆、军缆);全部广播及有线电视光缆;全部工业管道。(五)新建地下管线覆土前的竣工测量。(六)建立管线图形数据库,完成属性文档数据库,开发综合地下管线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七)编绘娄底市地下管线图。包括:地下管线综合彩图一套,给水专业管线图一套,排水专业管线图一套(含污水、雨水、雨污合流),电力专业管线图一套(分种类及权属单位),通讯专业管线图一套(分种类及权属单位),燃气专业管线图一套,广播及有线电视专业管线图一套,工业管道图一套,含电子文件、光盘、声像资料。(八)编制地下管线成果表,检查验收并归档。(九)建立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共享和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十)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管线权属单位排查具体情况。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三、工作步骤本次普查以各类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提交的现状资料和市国土资源局地形图及市规划局有关规划成果为参考。主要工作步骤如下:(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8月至10月底)。1.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管线普查办)。2.市国土部门提供城区最新地形图和GIS地理信息系统,市规划部门提交各类地下管线规划成果资料,各专业管线权属单位按规定移交现状图给市管线普查办,作为地下管线探测的参考和依据。(二)招标投标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底)。制订项目招标方案,对有意参与投标的公司进行考察,通过公开招标,分别选定信誉好、实力强、业绩突出的符合资质要求单位对本次的地下管线探测单位和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单位(如省住建厅统一开发系统软件,则可直接购买软件平台)。通过招标确定监理队伍,对整个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三)探测测绘阶段(2016年2月至12月底)。1.选定的地下管线探测单位在选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踏勘和实地调查及仪器探测,在地下管线现状调绘的基础上,精确确定各种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深,并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成果。2.把野外采集的数据进行计算机录入、检查后形成地下管线数据库;利用专业地下管线数据处理系统对管线探测、测量数据形成拓扑关系,生成地下管线图(包括综合管线图和专业管线图)。3.组织普查单位和管线权属单位进行审查,查漏补缺,规范完善普查成果资料,对部分路段管线进行抽查开挖验证和测量精度检查。(四)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阶段(2017年1月至5月底)。由中标的软件开发单位具体完成,购置满足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管理系统建设,对各类数据和功能进行进一步调试、完善。具体包括: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需求分析、系统总体设计、安全保密、系统研发、机房建设、综合调试。(五)普查成果及系统建设总体验收阶段(2017年6月至11月底)。1.作业单位根据《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承担普查范围内的综合管线和各专业管线的成果。2.监理单位对各作业单位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检查并编写监理报告。3.市管线普查办制定验收方案,组织专家验收小组、各专业地下管线权属等有关单位,对普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市管线普查办将地下综合、专业管线普查数据成果和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成果移交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更新和维护,实现动态管理。四、责任分工(一)市发改委:负责政策咨询、申报国家资金和统筹协调;负责将已进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石油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的电子和纸质数据、属性数据、管线信息,以及管线隐患排查方案提交地下管线普查牵头部门。(二)市住建局:负责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做好管线普查、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督办工作;负责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建设,动态更新和后续有关的管理工作,确保地下管线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会同市财政局、各管线产权单位做好普查工作经费测算。(三)市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收集本单位管理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完成现状调绘;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四)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管线普查探测资金保障工作,确保管线普查探测工作顺利进行。(五)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共享合作协议要求,负责提供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和GIS信息系统等基础测绘成果。(六)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网规划相关资料。(七)市经信委:负责管线普查中电力、通信光缆(包括电信、移动、铁通、联通、网通、城通管网、国防光缆、军缆)、工业管道等单位协调工作。(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城区地下管线普查探测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九)娄星区、经开区、万宝新区、涟钢:负责配合在本辖区内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协调辖区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状调绘和普查过程中矛盾协调工作。(十)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包括: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汇交,对普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管线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十一)普查探测单位:负责做好城区地下管线实地普查探测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普查的范围、提供的数据、编写的报告、交付的验收成果,严格按照国家规范中规定的内容执行,对管线产权单位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严格实行内部三级质量检查制度,认真编制阶段性质检报告。在项目验收时积极配合专家验收组的工作,普查工作验收合格后,将普查探测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按照相关要求移交至市城建档案馆统一存档。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普查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成立娄底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不列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结束后自行撤销,人员名单附后),其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统一领导,推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负责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负责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管线普查办),办公地点设市住建局,负责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技术指导和普查日常工作;牵头进行地下管线普查招投标并组织统一实施,督促检查工作进度,监督验收普查成果质量;协调普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二)密切协作配合。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转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本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中采取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相关职能部门、管线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履责,形成合力,推动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三)严格工作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城市测量规范》(CJJ8—2011)、《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范》、《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资料及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指南》等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普查成果的准确、系统和完整。(四)切实保障经费。市政府统筹安排普查工作经费,支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标准制定、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工作。各专业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等经费原则上由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筹集,市政府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解决普查工作基础资料、普查成果的汇总、编制综合管线图和建立数据库。(五)确保普查效果。通过本次普查,切实掌握城市地下管线基本情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数据信息库和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对我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及档案的科学、有序的信息化管理,为城市地下管线动态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确保城市各项功能正常运转,提升政府科学化管理形象。附件:娄底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娄底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周纯良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纪委书记副组长:石超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朱前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方建荣市发改委主任曹育明市财政局局长陈国光市住建局局长曾志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朱昌美市规划局局长谢万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陈奉文市经信委主任彭增光市国资委主任魏志军市文体广新局局长刘中生市城投集团董事长秦建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邱志娄底军分区作训办主任姚志荣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经理陈开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刘良明市住建局副局长刘申平市安监局总工程师罗松青市水利局副局长王永忠娄星区政府副处级干部胡增明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肖新国万宝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玉成涟钢公用事业部部长陈江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汉明市市政维护管理处主任梁旭彬市路灯管理处副主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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