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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政办发〔2015〕50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娄政办发〔2015〕50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3日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15〕6号),设立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也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一、职能转变取消、下放、调整、增加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三)指导县市防空袭方案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和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四)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协助县市党委管理县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民防空学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九)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参与市内核事故场外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娄底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一)综合科(计划财务科)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重要事项督办;负责文电处理、文件起草、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战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市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有关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绩效考核;承办协助管理县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及防空队伍干部补充、配备工作;承担市本级人民防空行政性规费征收工作职责;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计划、管理,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结算;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市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审查人民防空部门工程建设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平战结合情况综合统计和分析;战时负责编报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统计战损情况,协调实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二)宣传教育科负责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防护技能培训工作;维护管理人防门户网站;负责对外平台的宣传;检查指导县(市)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战时组织协调临战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三)指挥通信科组织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订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管理并承担市本级人民防空指挥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业务建设;组织实施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承担市内核事故场外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职责;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组织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四)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及其管理工作;人防工程(含)设施的拆除、报废、迁移、改造审批工作;负责协调、督办、调配行政审批中的相关事项;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民防空学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五)法规和稽查监督科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起草人民防空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督、执法稽查;负责办理人民防空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据相关授权,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规的重大案件。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四、人员编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办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仍维持不变,人员只出不进。五、其他事项(一)设立娄底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名(从市编办收回的编制中调剂,人员主要从市直同性质超编单位划转或从政策性安置人员中安排),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为:承担人防(民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承担人防(民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务。(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六、附则本规定由娄底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娄底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抄送:市委各部门,娄底军分区司令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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