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企业优惠政策

娄政办函〔2016〕51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涟源——新化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政策文号:娄政办函〔2016〕5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娄政办函〔2016〕51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涟源——新化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人民政府:为加快项目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实际,现就涟源——新化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用地补偿的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一、该项目涉及永久征地的,应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16〕13号)精神,视征地公告发布情况,予以区别对待,落实补偿安置事项。二、该项目涉及的临时用地,其用地补偿和青苗补偿继续按《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涟源——新化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娄政办函〔2015〕65号)所确定的补偿标准,落实补偿事项。地上附着物补偿,2016年7月1日以后的按娄政发〔2016〕13号文件执行。三、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是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及时对接和协调项目业主单位,妥善处理用地补偿工作的具体矛盾和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时完工。四、娄政办函〔2015〕65号文件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1日

湖南娄底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湖南娄底产业园区

湖南娄底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湖南娄底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