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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政办函〔2017〕46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娄政办函〔2017〕46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9日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娄底中心城区开展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一、整治对象娄底中心城区(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二、整治标准按照“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协同、业主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彻底治理闲置土地上垃圾堆积、污水横流、种菜养鱼、放养家禽和黄土裸露等不文明现象,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具体标准如下:(一)土地平整,绿化覆盖,无黄土裸露和水塘;(二)临街的闲置土地设置围墙或硬质围挡,大街大道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地段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三)场内无旱厕;(四)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五)无家禽、家畜放养;(六)无种菜现象;(七)无“十乱”(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八)无黑臭水体,无“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三、责任分工(一)业主:闲置土地业主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整治标准,在规定期限内整治到位。临街的闲置土地要进行围蔽,统一在围墙(围挡)上刊载“创文管卫”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墙(围挡)面积的50%,做到整洁美观。6个月内暂时不开工建设的闲置裸露土地,必须实施临时绿化;6个月内将要开工建设的闲置裸露土地,可撒播草种或覆盖密目网,治理扬尘污染。(二)市国土资源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台账;对不配合专项行动的闲置土地使用权人进行督办,对拒不落实的依法依规处置;协助市创管办开展闲置土地专项行动的日常考核工作。(三)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娄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娄底经开区城管办,开展闲置土地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监督和督办;负责街头小游园的绿化建设,指导闲置土地的临时复绿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拒不整改的违法侵占物予以清理。(四)市规划局:负责督促业主自行拆除或组织拆除闲置土地违章建筑。(五)市住建局:负责闲置土地黑臭水体治理和出入口市政道路硬化,雨污及时分流排放进市政管网。(六)市卫计委:负责闲置土地除“四害”监管工作。(七)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的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和日常监督。对一时无法找到土地使用者的闲置土地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先行整治到位,所需经费按程序报财政先行解决,待闲置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报建时向业主追偿。四、工作步骤和措施(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23日前)坚持定点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在娄底电视台、娄底广播电台交通频道、娄底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安排两台流动宣传车进行一周的不间断宣传。将专项行动内容张贴至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公告栏,确保专项行动家喻户晓。通过报社、电视台、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曝光一批脏乱差的闲置土地,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社区居委会将相关事项告知辖区内的闲置土地业主,督促业主对其闲置土地进行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6月24日-7月21日)市城管执法局对闲置土地上的脏乱差现象实行重点整治,对闲置土地上的菜园、水塘、僵尸车、“十乱”现象及各类垃圾的清理进行全面监管;指导业主开展临时复绿;加大巡查监督力度,防止已整治的闲置土地出现反弹。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按职责开展相关工作。(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7月22日-12月底)对前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查,认真总结经验,把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和做法固化为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措施,建立完善闲置土地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占用闲置土地行为的防范和查处,始终保持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确保整治行动结束后不反弹。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整治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市人民政府成立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二)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专项行动实行挂牌督战,统一在闲置土地旁的醒目位置制作不锈钢铭牌,明确主体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其中监督责任人栏明确具体的卫生环境和绿化监督、黑臭水体和出入口硬化监督、违章建筑监督和除四害监督负责人及举报电话。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务实的开展。(三)监督考核,长效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有关单位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行动中的难题,确保工作措施、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市创管办要严格开展专项行动考核(考核办法由市创管办另行制定),对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和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具体情况进行量分排名。专项考核纳入市创管办绩效考核范围,适用市创文管卫督查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附件: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娄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环境美化、绿化、硬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陈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邓敏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向乾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谢万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成员:陈伟志市规划局党组书记陈国光市住建局局长罗琳市卫计委主任梁巨伟市城投集团董事长黄大生娄星区人民政府区长康艳华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肖雄杰万宝新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颜利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湘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肖敏、张喜俊、周伟俊、王林、彭磅礴、周璨敏、黄伟华、曾向东、曾利民、伍伟华等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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