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娄底“十四五”建设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娄底“十四五”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健康娄底“十四五”建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0日健康娄底“十四五”建设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健康是幸福之基,健康中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健康需求,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十四五”建设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与现状分析一、社会经济发展基础娄底地处湖南省中部,是环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湘中明珠”。全市土地总面积810958.13公顷,下辖2市(冷水江、涟源)、2县(新化、双峰)、1区(娄星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万宝新区)。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82.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9.68万人,乡村人口203.02万人,城镇化率46.95%。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679.94亿元,财政收入144.61亿元,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93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143元。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健康娄底建设总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4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37号)以及《娄底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等文件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有效推进卫生健康工作,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科医生驻村全覆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无偿献血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我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一)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市委、市政府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列入提高公民健康素养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创管国家“卫生”“文明”城市的基础性工程和关键举措,以及推进“健康娄底”建设的重要抓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1.96%。一是建网络,注重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下发了《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实施意见》《娄底市“十三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出了长远规划与全面部署。每年开展不同规模的居民健康素养调查,了解监测对象的健康素养水平,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等。二是抓规范,工作方式实现“五化”。即工作开展信息化、活动开展常态化、服务对象拓展化、资料档案化、实施项目化。三是重管理,严控烟。在全市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禁止烟草广告,持续推进控烟工作,提升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形象。全市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高于2015年的75.4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15年的12.46/10万、4.726‰、7.856‰下降到8.83/10万、2.80‰和5.12‰。(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所完善紧紧抓住均等化这个重点,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1.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一是疾控网络覆盖城乡。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担负着各类传染病和重大慢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慢性病例登记报告、院内死亡病例信息收集、新生儿接种信息采集上报等得到较好落实。二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疾控机构核定编制523个,近5年引进本科学历以上人才41人。全市现有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418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构成为16.74%、38.04%、45.22%。三是疾控能力不断提升。各地政府通过调配卫生资源或选址新建,全面改善疾控中心办公条件。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建筑总面积达3.94万平方米,均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其中,市疾控中心通过实验室能力认证的项目181项,总的检验能力450项,拥有仪器设备301台(件)。5家县级疾控中心平均检验能力88项,设备平均数109台(件),基本能满足疾病预防控制日常工作需要。四是重大疾病监测、预警制度日趋健全。规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完善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管理流程,通过信息数据网络,能满足预警和快速反应、快速决策的要求。五是各类传染病控制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没有发生甲类传染病疫情,没有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守住了重大急性传染病不暴发流行的底线。全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疫苗针对性疾病发病率处于较低水平。托幼机构和小学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以点带面加速建设。肺结核发病率呈下降趋势。六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防治及精神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健康支持性环境显著改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蓬勃发展,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进一步遏制。利用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用于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灶工程、监测和健康教育等综合治理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病防治。实施救治救助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并完善了我市精神疾病防治网络,有力推进了对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治疗。全市共有精神病专科医院12家(其中一家为精神科病房),精神病专科医师158人。2.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工作成绩可喜一是建立完善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2016年市县两级整合卫生、计生执法资源成立了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稳步推进乡镇协管工作的开展,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通过国债资金、选址新建和整合卫生计生资源等改善了市县两级执法局办公条件,添置了必要的快速检测试剂,建立了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和被监督单位信息数据库,市本级监督执法业务应用系统使用实现了全覆盖,县级监督执法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率80%以上。市本级、双峰县实现了现场执法全过程电子记录,每年对县市区开展了年度卫生计生监督缉查,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监督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了监督工作效能。二是保障了食品安全。每年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监督,取缔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市政供水单位的每年监督、监测覆盖率100%,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乡镇覆盖率达96%。三是加大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全市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完成率100%。下发了《娄底市改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医疗行业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打击非法行医、黑诊所、黑救护车、非法医学美容、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等。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监督实现了全覆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95%以上。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分级覆盖率达到86%。加大了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了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了学生近视眼防治专项监督,落实了学生肥胖与常见病防治和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教育。实行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市直、双峰县学校卫生综合监督实现了全覆盖,全市综合监督覆盖率达95%。依法履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市监督执法55008次,立案查处1592起,罚没金额674.4万元,有力保障了人民健康权益。3.妇幼卫生与健康教育能力有所增强坚持以保健为中心的妇幼工作方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6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9.92%,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2.27%。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4675人,目标人群覆盖率102.43%。市妇幼保健院、双峰县、新化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冷水江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建成,显著改善基础服务条件。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请进来、送出去多种方式加强了人才队伍的素质能力提升。在全省率先推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6S精益化管理。4.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我市经受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散发疫情、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考验,卫生应急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一是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市政府设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发改、教育、科技、公安、民政、交通运输、林业、市场监管、畜牧水产等多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渠道,及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是制定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制度。下发《娄底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娄底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娄底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并修订完善《娄底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得以加强。各级卫生部门能按照预案和职责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市卫健委制定了《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成立了卫生应急专家小组,指导全市建立规范的卫生应急队伍,提高了卫生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2016-2020年12月,全市共成功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92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传染病事件为主,事件级别以一般和未分级事件为主,无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做到了及时报告、高效处置,有效保障了我市的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四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决定性胜利。我市2020年1月24日确诊首例病例,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至3月13日最后1例确诊患者出院,全市共确诊病例76例,出院76例,在全省率先推出“不见面”服务,推行长处方、延长待遇享受期等政策。2020年共预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专项资金5420万元,确保确诊及疑似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系列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科学指挥,全市上下万众一心,协同作战,实现了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零死亡”、医院聚集性疫情“零发生”、医务人员“零感染”。5.采供血服务能力增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临床用血质量控制需要,2017年9月成立娄底市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和娄底市医学会输血专业委员会,确保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确保临床用血质量与安全。“十三五”期间全市无偿献血事业迅猛发展。无偿献血量自2016年的7.5吨增长至2020年的10.9吨,年均增长率5.8%。“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市无偿献血量达到13吨,市民献血意识显著增强,千人口献血率增至10‰,血站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助力血站向“智慧化”全面转型。(三)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完善,质量和效率有所提升一是强化医疗服务体系总体布局。先后出台了《娄底市区域卫生规划》《娄底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娄政办发〔2015〕58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立医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娄政办发〔2016〕8号)、《娄底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监管工作的意见》(娄卫医发〔2014〕11号)、《娄底市卫生局关于适度放宽医疗机构准入与加强医疗机构监管的意见》(娄卫发〔2014〕38号)、《娄底市缓解群众“住院难”实施方案》(娄卫发〔2014〕29号)、《娄底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娄医改办发〔2020〕1号)等文件,放宽医疗市场准入,引入优质医疗资源,限制公立医院过度扩张,完善医疗服务网络。二是医疗资源总量有所增加。截至2020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638所(含村卫生室、诊所)。卫生技术人员25788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0351人,注册护士11558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9216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7.63张、执业医师(含助理)2.65人、注册护士3.60人,均高于2020年规划数(5.3;2.20;2.70),每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医师(含助理)数、护士数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24;2.59;3.48)。每万人全科医生5人、每千人公共卫生人员0.73人。三是城区医疗资源提质。娄底中心城区共有四家三级医疗机构(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娄底市中医医院),两家二级综合医院(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娄底市骨伤医院)。市中心医院已成为临床、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及急救一体化并能代表湘中地区最高水平的区域医疗中心,拥有骨科、心血管、泌尿外科等省级重点专科,部分医疗专业水平已达到国家级水准,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四是医疗机构服务环境优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医院停车难问题、完善医院“四室”建设、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加强“三无”病人救助管理、加大“医托”打击力度、加强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等措施,为医疗机构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五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增强。截至2018年3月,全市居民平均就诊次数为3.21,年住院率为11.7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比例为65%、县域内住院量占比为46.8%、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合计参保率为99.4%、床位使用率为81.98%。持续推进异地就医服务。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事项省内及跨省通办。加快推广“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服端等方式或途径,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六是医疗政策环境改善,社会办医加快。大力促进社会资本规范办医,精准社会办医准入门框,全面推行非公立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的人才、医保政策,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探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完善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人员培训上执行和公立医院同等政策,鼓励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开展对口支援。截至目前,全市民营医院93家,占全市医院总数116家的80.2%,民营医院实有床位数6156张,占全市实有床位数29216的21%。(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继续完善抓住安全有效重点,积极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1.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以推进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为着力点,大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从2016年始,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行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政策,引导民营医院合理选择使用基本药物,实现了基本药物全覆盖;全市共采购使用基本药物600余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占总药品的比例达到95%。2020年,全市参保人数394.04万人,参保率达99.4%。2.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大力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2017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正式实施“两票制”改革。根据省“两票制”实施方案,市医改办等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娄底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娄医改办发〔2017〕3号),对全市各县市区乡镇到县级城区的距离、道路交通状况等进行了全面摸底。对特别偏远乡镇拟加一票的乡镇,层层进行审定和申报,我市共22个乡镇,得到省卫生计生委发文确认。(五)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建立全民医保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由政府采购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2017年累计15150人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共支付10818.1万元。2018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43元/人/年,起付线统一为13800元,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起付线降低50%,为6900元。年度内大病保险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较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3万元以内(含)报销55%,3万元以上8万元(含)以下报销65%;8万元以上15万元(含)以下报销75%;15万元(含)以上报销85%。将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金额达到30万元。三是加强了医疗监管。出台《关于印发〈娄底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娄人社函〔2018〕12号),实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制度,将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全面推进医保智能监控,扩大智能审核覆盖面,实现医保费用结算从部分审核向全面审核转变,从单纯管制向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转变。创新医疗监管手段,建立市县两级监管联动机制,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全覆盖。依托全市医保系统数据,加强对医院HIS系统药品耗材使用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智能网审规则,网审效能提升达273%。加大对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打击力度。对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一经查实,终止与该医院的服务协议,退回套取资金,并按照《社会保险法》处以2-5倍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优化医保服务。树立“新医保、心服务、星体验”理念,按照“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执行、一切执行有监督”原则,开展医保经办服务。出台了《娄底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广泛应用手机、网络、信息技术等新兴科技,搭建微信、APP等官方办事平台,实现“网上办、手机办、异地办、一次办”。(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一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覆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在省医改办指导下,我市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当前深化医改一项重要的、紧迫的任务来抓,积极主动,压实责任,有序推进。1.加强顶层设计,精准引领改革方向。先后出台了《娄底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发〔2016〕15号)、娄底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实施娄底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娄价服〔2015〕19号)、《娄底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价格实施方案》(娄发改价服〔2016〕287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娄底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方案》(娄人社发〔2016〕78号)、《关于娄底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补充通知》、娄底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娄政医改办〔2017〕8号)等,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即持续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着力在医保调控机制、价格调节机制、财政投入机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持续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有效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第一,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市、县26家公立医院全部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价,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城区公立医院启动了改善服务行动计划。全市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为9.69%,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34.5%、百元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26.2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27.6%。第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分步实施”的原则,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价的总量控制在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后政策性亏损的80%。具体体现为“五升三降”,即上调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床位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技术服务费,下调CT、核磁、彩超等大型设备检查费。价格调整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增加患者负担。第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印发了《娄底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控制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长幅度的通知》(娄卫函〔2017〕140号),对各县市区和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了差异化控费目标。制定了12种辅助药、营养药等高价药品清单,公立医院均受到严格监控。3.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逐步推进。一是为进一步加快医院改革步伐,提高医院综合实力,调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性,2019年先后制定了娄底市人社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娄人社发〔2018〕65号)和《关于印发〈娄底市2018年公立医院及其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启动为期1年的试点,支持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参与改革试点。已有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双峰县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推行薪酬制度改革,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为主要考量,向关键岗位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的医务人员倾斜。二是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建设。印发了《娄底市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娄政办发〔2016〕27号),明确在娄星区启动并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分级诊疗工作。今年以医联体建设、县域服务能力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为抓手,采取多项措施综合推进,逐步建立起医疗机构间有序转诊、分工协作、上下贯通的诊疗模式,医疗服务体系得到有效整合,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三是大力加强医联体建设。印发了《娄底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娄政办发〔2017〕30号),4家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市中心医院与7家医疗机构(其中二级医疗机构1家,一级医疗机构6家)组成医联体,制订了《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细则》,就医联体建设的技术支持、人才下沉、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合作环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市第一人民医院与涟源桥头河等4家卫生院构建“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与涟源北部医联体”;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妇幼保健专科联盟;市中医医院以中医药服务为纽带,与娄星区水洞底等5家卫生院建立了联盟关系。四是统筹推进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驻村全覆盖行动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以全科医生驻村全覆盖工作为基础,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辅助诊疗人工智能系统建设为两翼”的思路,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扩大签约服务内涵。全市有全科医生1670名,正在参加培训的全科医生236名,实现了国家2020年目标,将提前10年实现国家2030年目标。(七)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1.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得以完善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娄底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娄底市中医药发展若干决定的意见》。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维护公立中医医院的公益性。娄底市中医医院加快了发展步伐,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加快,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推进冷水江市中医医院创建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全市78%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了中医馆。2.中医药“五名”工程取得实质进展一是实施名医工程。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健全培养体系,强化师承教育,推进各类各层次人才培养,举办国医大师临床学术经验传承班,特邀请国医大师熊继柏、唐祖宣等中医专家,组织评选出湖南省名中医1名,湖南省基层名中医2名,娄底市名中医20名。二是实施名方工程。加强中医药“名方”、“特技”收集整理,收集名方多个,遴选申报中医药专长绝技12项,健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医封包综合治疗”被确认为湖南省第二批中医药专长绝技项目。三是实施名药工程。加强中医药资源保护和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积极扶持回春堂药业的发展。四是实施名院工程。娄底市中医医院成功创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十四五”期间重点把该医院建设成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把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县域中医医疗中心。五是实施名校工程。以娄底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提升中医药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校园中医药文化建设,将中医药文化知识编入了娄底市中小学教材,弘扬中医药特色和湖湘历史文化,全面提升学校中医药文化软实力。组织民间医生参加湖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针对中医药企业发展出台具体帮扶措施并多次召开现场帮扶会议,健缘医疗和回春堂药业依托帮扶政策取得了非常实际的经济效益,产值均上亿元。3.进一步拓展中医药事业产业链完善和建设现有的中医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实施国家各类人才培训项目,提高中医医务人员的中医临床技术。支持娄底市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龙头领导作用,建立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以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为载体,有效提升了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不定期开展西学中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发展中医养生保健及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院机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探索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的模式。推进中山大学达安基因娄底医养中心建设,完成三级医院批复。(八)人口和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十三五”以来,我市全面推行二孩生育政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发展、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改革。1.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推进2016年以来,我市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机制。通过信息化建设搭建“一盘棋”、基层互动走活“一盘棋”、层级监管评判“一盘棋”,完成了信息支撑体系、业务规范体系和层级监管体系建设。至2018年5月31日,全市流动人口达879352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5781人,省内流入人口108626人,流出人口764945人。信息入库率、信息接收率、信息反馈率均在99%以上,免费技术服务落实率在85%以上。2019年全市流入人口12.0万人,流出人口75.0万人。出台《娄底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保障流动人口市内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2.奖励扶助工作有序开展2016、2017、2018、2019、2020年分别确认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8519人、20435人、21874人、22592人、23128人;确认特别扶助家庭对象1550人、1731人、1954人、2135人、2304人,其中伤残家庭扶助对象432人、521人、599人、665人、727人,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118人、1210人、1355人、1470人、1577人;确认手术并发症对象1371人、1500人、1674人、1786人、1819人;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49155人、53584人、59034人、64756人、68839人。3.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稳步实施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产假、生育保险等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逐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负担,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违法生育人员限制措施等问题。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开展“两非”整治。做好流动人口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开展“世界人口日”、“国际家庭日”、“国际女童日”等主题宣传,倡导人口均衡发展的科学理念及关爱女孩、家庭和谐幸福的良好风尚。(九)人才开发和使用取得新突破1.改善了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环境印发了《娄底市全科医生管理暂行办法》(娄政发〔2017〕11号)和《娄底市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娄人社发〔2018〕65号)等。2.人才队伍培养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稳步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培训,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全市医院主要负责人党性和医德教育专题培训班,113名市县乡三级公立医院(卫生院)的院长或党组织书记分两期参加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15天,培训内容包括党性教育、医德教育以及卫生计生专业知识等。此外,就如何当好医院院长进行了经验交流和现场考察。3.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市卫健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政策,建立开放、严格、规范的驻村全科医生培养、选拔、配备、管理等机制,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采取“大升级、大培养、大招聘”的举措,加速推进我市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的培养。设立了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娄底市中医医院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涟源市人民医院、新化县人民医院作为全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设置冷水江市沙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到2020年,我市已实现全市每万名居民有5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同时全面开展全科医生驻村全覆盖行动计划。4.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普遍加强2010年至2019年,我市共有105名历届农村高中毕业生中通过高考被录取参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培养。5.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能力提升明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检验等公共卫生人才和临床医学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岗位管理制度,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市疾控中心2016-2019年引进4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娄底市中心血站从事血液检测和血液质量管理的工作人员达到15人,其中正高1人,副高职称5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8人,2016年,引进护理本科毕业生1人,高护专业2人,共新进护理人员3人,2017年招聘财务专业本科毕业生1人。2018年到高校引进了2名医学检验应届生(一本),高护1人。6.高层次人才引进逐年提质近五年共引进本科学历以上专业人才698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占42.8%。2016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88人,引进了69名;计划招聘选调37名,招聘选调了26名。2017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95人(其中博士一名、副高职称4名),引进了57名;计划招聘选调28名,招聘选调了23名。2018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77人,引进了40名;计划招聘34名,招聘了19名。2019年计划引进147人,引进了65人。全市疾控机构共核定编制523个,近5年(2016年-2020年6月份)共引进本科以上学历人才41人,全市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418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构成比分别为16.74%、38.04%、45.22%。三、“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一)卫生健康发展的新机遇1.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业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任务。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纵观世界各国,卫生健康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都处于基础性地位,人均期望寿命更是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中位列第一的核心指标。全面推进健康娄底建设,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既能增强全市人民体质,也有利于解除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积蓄经济发展的长久势能,扩大内需潜力,为我市全面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2.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业已成为人民享有幸福安康生活的重要保障。我国已经迈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要发展,健康要上去,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都离不开健康”。当前,卫生健康领域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群众对健康有了更高需求,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病更舒心、服务更体贴,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保障全市人民享有幸福安康生活,必然要求加快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扩大优质健康资源供给,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3.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业已成为维护国家公共安全重大问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大变局的演变。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不仅是医疗卫生问题,而且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及时防范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可最大限度降低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表明,必须站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的高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治理水平,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助力保障国家长治久安。4.经济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释放新需求。娄底市2020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5.1%,居全省第1位,以产业为根基,以园区为阵地,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双引擎”初步形成。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升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我市财政支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能力和人民群众承担医疗保险制度筹资责任的能力,从而为我市医疗保险基金不断壮大、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5.科技快速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医疗时代正在加速开启。互联网医疗将通过数据和服务双重推动“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机制的实现。从参与主体的角度,互联网医疗将构建“医药商业+医疗终端+医患个体”的联动机制。6.健康需求升级开辟了广阔空间。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健康产品、健康服务等总需求急剧增加,对健康产业规模、健康管理模式等要求也相应提高。在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技术演进的三大趋势下,加上健康管理巨大的增长空间以及抗经济周期的特点,医药健康成为增速最快的行业之一。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应顺应形势、把握机遇,从国民的健康现状、健康素养、健康生活诉求、医疗服务诉求、健康消费诉求五个角度出发,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挑战1.卫生筹资结构亟待优化和改善。2019年,全市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比30.7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1.66%),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36%)。反映社会办医发展的社会卫生支出占比近1/3强,低于全省水平(四成以上)。改善卫生筹资公平性,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优化筹资结构,政府筹资压力大。2.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短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人数少,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用人机制不活,引进人才困难。卫生人才管理过于刚性,束缚了卫生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高素质卫生人才难以引进,卫生人才出现断层,特别是缺少医疗、医药、信息、财务等专业人才;人才环境欠优,人才流失严重。许多业务骨干外调或辞职,流向市级或省级医院。3.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短板,防治、医防机制不健全。区、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础差,难以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娄星区人民医院救治能力不足,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标准不高,功能发挥不全,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互联网+医疗”进展较慢,娄星区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够,场地设施条件基础差,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人均经费不足,力量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监督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难以统筹。人员、技术、设备、数据和信息难以联通共享,“医防”难以有效融合,上下联动不够。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实。4.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体系、模式和机制还不能完全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一些长期积累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依然制约着中医药优势和作用的充分发挥,“中医西化”的倾向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高水平医院、高水平科研、高水平团队缺乏。5.人口老龄化加快和疾病谱、营养谱的变化。2020年,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7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9.31%,65岁及以上老年人56.60万人,占总人口的14.79%。“十四五”时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到“十四五”末,我市预计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将对卫生健康资源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和医保资金潜在风险防控带来新挑战。同时,据发病率统计,心脏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导致居民死亡和罹患的主要疾病种类。疾病谱的深刻变化,要求我市构建有效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满足居民对医疗服务的新需求,推动传统疾病治疗向现代健康管理转变。第二部分发展战略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高四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打造“双引擎”建设“四个城市”的总体思路。以推动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平战”结合,更加注重优质资源下沉和整体合作,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促进均衡,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治疗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数量规模增长的粗放型发展转向质量效益提升的内涵集约式发展,人民群众由被动应对健康问题转向主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为手段,显著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保障全市人民享有幸福安康生活,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协同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切实把保障人民健康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发展理念体现健康优先,发展规划突出健康目标,公共政策制定要评估对健康的影响,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制度体系,促进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共建共享牢牢把握新时代卫生健康方针,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资源配置和资金投入方面向公共卫生工作倾斜,更多用在疾病前期因素干预、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和重点疾病防治上。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行动的体制机制,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由被动应对健康问题转向主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娄底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三)坚守公益性,促进公平性高举公益性旗帜,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确保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公益性导向,切实降低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比,提高卫生健康筹资公平性。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各地各部门切实担负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向差异化发展,增加医疗卫生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卫生健康需求。(四)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整体效能在医改进入深水区的重要窗口期,敢于善于涉深探险,围绕制约卫生健康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加注重医改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健康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促进服务体系从数量规模增长的粗放型发展转向质量效益提升的内涵集约式发展,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增强我市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五)坚持“三高四合”,补短堵漏强弱着力解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是高端优质卫生健康资源短缺问题,主动对接国家医学中心,勇攀医学高峰,精准谋划我市医疗中心建设,打造区域医疗高地,优化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平战结合、防治结合、医防结合、中西医结合(并重),找准医疗卫生体系中的短板、漏洞、弱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立足“五个着力”,补足短板、堵住漏洞和做强弱项。“筑巢引凤”,着力改善人才引进与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农村地区优质资源短缺、基层服务能力不强;着力满足人口老龄化加快和疾病谱变化带来的新健康需求,解决重治疗、轻预防及医防难以融合问题;着力解决医疗机构急症科、感染科、检验科等偏弱问题;着力解决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发展滞后,监测预警、流调溯源、物资储备等难以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三、主要目标(一)“十四五”时期目标到2025年,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城乡居民美好健康需求相适应、惠及全体居民的卫生健康体系,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一批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健康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主要健康指标超过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十四五”健康娄底建设主要指标类别序号指标2020年2025年性质健康水平1人均预期寿命(岁)待省级公布78.6预期性2孕产妇死亡率(/10万)8.83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预期性3婴儿死亡率(‰)2.80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预期性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12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预期性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7.74≤15预期性6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1.9625预期性健康生活7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2.5预期性8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比(%)33.33%持续提升预期性9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7.638预期性健康服务10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653.20预期性11其中: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0.570.60预期性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3.604预期性12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0.290.4约束性13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人)55.5约束性14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0.73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30%预期性15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1.064.5预期性16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45.1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约束性17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50≥60预期性18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7左右约束性健康保障1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稳定在95以上约束性20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82.27稳定在80左右预期性21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含大病保险)(%)72.0470预期性22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住院救助比例(%)-70预期性23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费用占住院费用的比例(%)-70预期性24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线上采购率(%)80药品达到90%,高值医用耗材达到80%预期性25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覆盖面(种类)药品112个品种、高值医用耗材1类药品500个品种以上,高值医用耗材5类以上预期性(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高质量建成健康娄底,卫生健康事业综合实力和发展质量跻身全省一流,建立起与娄底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卫生健康治理体系,人民身心健康素质全面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一流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及重点工作根据新时代卫生健康发展方针及健康中国战略实施要求,“十四五”期间要紧紧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目标,抓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医疗、人口与家庭优质服务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老年健康、职业健康、婴幼儿照护等新职责,创新做好医养、康养文章,推动中医药、爱国卫生事业等较快发展,抓住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利好政策,推进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一、全面推进健康娄底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聚焦重点人群和影响全市居民身心健康的主要因素、突出问题和重大疾病,全面实施健康娄底行动,统筹推进健康娄底行动组织实施,对15项行动实行监测考核,发挥政府、社会、个人的协同作用,健全完善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的制度体系,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普及健康知识,加强综合干预,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努力让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延长健康寿命。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因地制宜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突出抓好中小学健康促进,强化肥胖、视力不良等儿童重点疾病筛查干预。加快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完善癌症、高血压、糖尿病、尘肺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服务保障机制。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新一轮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生存质量。(一)提升健康素养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和基石,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以及健康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使广大人民群众具备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二)优化健康服务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系统连续优质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促进健康服务公平可及高效。(三)各方联动协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跨部门配合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家庭以及居民个人行动起来,对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有效干预,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健康、保障健康的良好局面。(四)全民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引导城乡居民形成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实现健康生活不生病、少生病。(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十四五”期间,在全国上下“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总指引下,认真寻找差距、积极进取,敢于创新,积极作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娄办发〔2020〕5号)要求,强机构,增能力,创新方法,完善机制,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创建和谐、健康、美丽、卫生的幸福娄底。专栏1健康娄底行动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到2022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4%,其中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基本技能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41%及以上、18%及以上、20%及以上,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水平22%及以上、慢性病防治素养水平20%及以上、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20%及以上、人口献血率达到15‰。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90%。到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其中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基本技能素养水平提高到48%以上、25%以上、30%及以上,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水平、慢性病防治素养水平、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提高到28%以上、30%以上、25%及以上;人口献血率达到25‰。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100%。健康促进县市区比例达到50%以上。人民群众自我主动健康意识增强,健康管理能力提高。2.合理膳食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10%和在2022年基础上提高10%,其中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提高15%;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贫血率分别低于12%和9%;农村中小学生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孕妇贫血率分别低于14%和9%,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月婴幼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老年人群、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合格碘盐覆盖率均达到90%及以上;成人脂肪供能比下降到32%和30%;每1万人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医疗机构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提倡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不高于5g,成人人均每日食用油摄入量不高于25~30g,人均每日添加糖摄入量不高于25g,蔬菜和水果每日摄入量不低于500g,每日摄入食物种类不少于12种,每周不少于25种;成年人维持健康体重,将体重指数(BMI)控制在18.5~24kg/㎡;成人男性腰围小于85cm,女性小于80cm。3.全民健身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每周参加体育锻炼频度3次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9名和2.3名,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达到1.9平方米及以上和2.3平方米及以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超过70%和90%;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的人均长度持续提升。4.控烟行动到2022和2030年,全市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鼓励企业、单位出台室内全面无烟政策,营造无烟工作环境,为吸烟员工戒烟提供必要的帮助。到2022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全部建设为无烟党政机关。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失眠现患率、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和80%;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3名和4.5名,高等院校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专业教师;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和85%,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和85%。6.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及以上和25%及以上;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7.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改善;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0%及以上和80%及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8%及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及以上;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率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8.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及以上、90%及以上;未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校应由市、县区政府统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制度,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和90%以上。9.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劳动者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2030年实现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5%及以上。10.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90%及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分别达到75%和90%;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分别达到100%;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1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8/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均设立高血压健康教育学校、开设高血压专科门诊,开展高血压因素控制和继发性高血压筛查,并参加全省高血压质控和数据直报;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均设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开通急诊PCI和静脉溶栓绿色通道;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7%和3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分别提高到1%及以上和3%及以上。12.癌症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1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7/10万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30%及以上。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14.糖尿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预防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知晓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糖尿病治疗率、控制率及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提倡40岁及以上人群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糖尿病前期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空腹血糖或餐后2小时血糖。15.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和0.2%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分别控制在4%和2%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分别控制在1%和0.5%以下;在2020年基础上肺结核发病率下降不低于2.90%;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95%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22年,全市麻风病现症病例数控制在2例以内;到2030年,全市麻风病现症病例控制在1例以内。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一)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一是重点加强市本级实验室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市中心医院建成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推动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和PCR等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购置设备和仪器等。二是实施项目驱动。推动县级疾控中心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设或改造业务用房,购置疫情发现、标本采集、现场处置设备。推动娄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和涟源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涟源市传染病防治医院、涟源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双峰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与保障中心建设以及新化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建及仪器设备购置等。(二)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设娄底市卫健委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健全各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和应对处置方案,定期开展不同风险情景的演练和培训。加强各级卫生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推进卫生应急队伍以及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质保障体制机制,布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建立公众急救培训体系,提高全民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进一步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建设统筹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级依托区域内综合能力强的公立医院,做好规划设计,预留传染病诊区和可改造的基础条件,适度预留应急场地,加强应急储备,做到可以简单改造后可用于传染病救治。一是依托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公共卫生治疗中心、核酸检测生物实验、急救中心和应急物质储备仓库。二是依托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市应急救治中心。注重平战结合,主要设置医疗救治单元、负压隔离病房、重症病房、应急物质的储备仓库、配套附属设施及医疗设备等。(四)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收治能力按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结合重大疫情风险分布,人口规模、辐射半径、医疗资源与能力等因素,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完善设备设施、加强物质储备。一是提升新冠肺炎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抗击能力。依托娄底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进行改扩建,增加总建筑面积。二是加强县市区传染病收治能力建设。加强娄星区人民医院传染科、涟源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双峰县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县市区传染病收治能力。(五)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医疗诊治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重点向传染病、紧急医疗救援等领域倾斜,设置独立的传染病病区、配置隔离诊室(病房)、购置医疗设备设施,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储备一批可快速转化的“后备床位”。建设冷水江市中医医院综合楼、涟源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和医技楼、双峰县精神病医院住院楼、新化县人民医院和新化县中医医院传染病病区及住院楼、双峰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等,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六)加强职业卫生健康工作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保证各项监管措施到位,改善辖区企业作业条件和现场环境。夯实工作责任,实现各项控制指标,新进、转岗、复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全培训率95%,粉尘危害申报率达95%,纳入治理的重点企业粉尘浓度定期监测率达95%,接尘劳动者健康体检率达95%,工伤保险覆盖率达90%,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和健康领域执法覆盖率达100%。(七)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一是全面构建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要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系改革,构建以市县两级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为中心,以乡镇、街道卫生监督网络为基础的反应敏捷、监督有力、职责分明、城乡联动的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以《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健委《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依据,以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加快改善市县两级区卫生监督所的仪器设备、防护设施、交通通讯、取证工具、信息网络等硬件设施条件。三是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充实卫生监督专业人才,落实《湖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湘计社会〔2001〕584号)精神,“十四五”期间力争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人员达到配置标准,力争使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在“十四五”期间达到人员编制标准。同时,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卫生监督人才队伍,不断充实一线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使卫生监督员全面具备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熟练掌握各类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相关业务知识,能处理好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四是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护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八)进一步加强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建设建立重特大疫情医保基金提前预拨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报销等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进一步厘清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功能,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专栏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和PCR等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娄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涟源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传染病防治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双峰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与保障中心建设以及新化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建等。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依托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公共卫生治疗中心、核酸检测生物实验、急救中心和应急物质储备仓库。依托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市应急救治中心。注重平战结合,主要设置医疗救治单元、负压隔离病房、重症病房、应急物质的储备仓库、配套附属设施及医疗设备等。传染病收治能力建设:依托娄底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进行改扩建。加强娄星区人民医院传染科、涟源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双峰县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县市区传染病收治能力。县级医院医疗诊治能力建设:县级综合性医院门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重点向传染病、紧急医疗救援等领域倾斜,储备一批可快速转化的“后备床位”。三、着力“三高四新”,构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体系从我市优质资源不充分不平衡、整合协作不够、体系整体效率不高等实际出发,整合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到2025年,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取得明显成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美好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一)打造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2号)精神,全省创建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将辐射娄底,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主动对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和省人民医院联合创建省市区域医疗中心;娄底市中医医院主动对接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中医省市区域医疗中心,力争1-2个学科和特色专科进入国家队方阵,打造部分或某一学科、专科进入国家医学和国家区域医疗副中心。针对疾病谱及跨区域就医情况,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联合打造省级湘中片区3-4个专科区域医疗中心。(二)“两主多副+”优化布局,打造区域医疗“高地”区域医疗服务中心须具有区域或辐射半径内最强医疗救治能力和帮扶能力,按照辐射半径要求设立。根据我市地理环境特点和医疗资源现状,按照“两主多副+”,打造我市医疗“高地”。到2025年,全市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科学的卫生健康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两主”:把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打造成我市区域医疗中心。娄底市中医医院打造成我市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争取打造1-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0个省级重点专科,60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为龙头,全面提升综合医疗救治和中医为特点的综合救治能力和水平。“多副”:依托综合水平相对较高的县级医院规划设置3-4个县域综合医疗中心,重点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和辐射影响力。“+”:依托娄底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娄底市精神病医院等建设若干个专科医疗中心。各县区可依托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建设1-3个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城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以医养康养为主的医养中心。鼓励和引导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强特色强专科打造区域特色专科医疗中心。(三)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市中心医院和市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加强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逐步使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甚至三级水平。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五)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选择市中心医院针对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对现有独立传染病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六)持续创新,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一是严控公立医院数量和单体规模。“十三五”末,我市每千人口床位数和医生数远超过规划目标,“十四五”期间,控制公共医院过度扩张。市及县(市)政府着力办好本规划设计的公立医院(含中医院、不含妇幼保健院),“十四五”期间不再设置新的公立医院(传染病医院除外)。市及县(市)政府直接举办的公立医院要控制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再增加床位。二是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区域医疗中心和市办医院主要向全市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实施娄底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层服务能力。通过等级评审(复评),大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支持新化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着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与水平,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2025年,基本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县域内就医比例达90%以上。三是加强公立医院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考核。加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现代医院制度建设,推进医院管理职业化、规范化。对照国标加强和规范医院内部绩效评价与考核,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开展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推进信息化建设,引导公立医院提高管理水平。(七)深化改革,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一是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二是完善补偿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和耗材加成。继续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增加财政投入,补助城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的亏损。实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三是积极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招采。促进保障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和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机统一,推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四是集约公立医院非医疗功能,降本增效。建立区域云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医用物质储备中心,剥离公立医院非医疗功能,提高非医疗功能的规模和范围效益。五是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突出技能和服务质量考核,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记录医务人员基本信息、年度考核结果以及违规情况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专栏3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1.省区域医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