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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2日 政策文号:娄政办发〔2022〕3号 有效性:有效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娄底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0日娄底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改革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在改革自主权限内,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推动我市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二、主要任务(一)实施一张清单全覆盖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市按照《娄底市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见附件1)分类实施改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市按照《娄底市落实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见附件2)分类实施改革。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实现一张清单全覆盖统一管理。(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二)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分类改革。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应统一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告知承诺操作规程,一次性告知企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同步做好配套制度更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三)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做好注册登记前置许可改为后置许可的配套工作。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自助服务。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应用。深入推进涉企证照电子化,强化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领域间的共享和应用。凡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三、创新加强监管(一)明确监管职责边界。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和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依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划转的执法事项、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以及行政处罚的部门,确保监管执法有序衔接。对下放审批权的事项,同时调整监管层级,确保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二)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梳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对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相应的监管事项原则上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对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审批服务,且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纳入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其他监管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有关主管部门要统筹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加强和规范各类监管执法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三)落实信用监管机制。实行告知承诺的,审批部门对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记录或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明确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核查的方式、内容、期限和处置要求,并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发送至相应核查人员。经核查发现企业承诺不实的,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四、强化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娄底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共同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二)抓好实施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参照国务院、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逐项分析具体改革事项,研究制定或更新本行业领域配套措施,包括制定行业监管规则、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和细化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对本地改革工作负总责,制定本地改革工作方案,紧盯重点环节,完善配套举措,夯实责任主体,强力推进改革。市直有关部门配套措施和各地工作方案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电话:8585280;邮箱:ldgszcfj@163.com)备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三)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以各种形式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公众对“证照分离”改革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全社会认同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围绕改革的核心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增强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四)加大督导力度。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改革到位、创新开展工作、破解改革难题的先进典型要通报表扬,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有益经验,适时向全市复制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力、不配合改革的,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附件:1.娄底市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2.娄底市落实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附件1娄底市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共112项)序号主管部门改革事项许可证件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1公安部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四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5国家卫生健康委诊所设置审批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部门申办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1.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2.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3.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4.向社会公开诊所有关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6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7国家卫生健康委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8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审批领证后的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9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发布登记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取消“广告发布登记”。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10国家林草局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草原作业许可证(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取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草原征占用行为监管过程中,一并对有关经营性旅游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取消“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改为备案管理。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12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13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县级以上地方商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3.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14国家卫生健康委诊所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15海关总署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取消对报关企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1.将报关企业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2.市场监管部门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海关,海关做好对备案信息的核对工作。3.加强信用监管,综合运用稽查、缉私等方面数据,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4.加强报关企业年报管理。16海关总署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管海关√取消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1.健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利用通关数据校验有关信息。2.强化海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3.加强信用监管,多渠道完善信用信息采集。4.通过企业年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管。17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18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粮食收购许可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企业办理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同级的粮食和储备部门√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严厉打击备案弄虚作假行为,对提交虚假备案信息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19公安部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公安部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21公安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批准文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2财政部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26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27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8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9应急管理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设区的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到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的,应当当场作出决定;对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可以通过场所所在地的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或者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理。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30海关总署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主管海关√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31国家新闻出版署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印刷经营许可证《印刷业管理条例》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2国家林草局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33教育部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34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省、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依法处理。3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加快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6自然资源部开采矿产资源审批采矿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按照有关授权,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矿产采矿权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权人行为的监管。37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38生态环境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失信主体强化信用约束,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39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排污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各部门各地区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4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不含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资料)等材料。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行业乙级及部分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乙级,部分专业承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级、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6交通运输部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47交通运输部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在线获取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48交通运输部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加强对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3.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且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该项审批。49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50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51交通运输部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52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53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54水利部河道(含长江)采砂许可河道采砂许可证、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含长江)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许可。4.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1.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方责任。2.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长江干流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4.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控。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5水利部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1.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2.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4.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56农业农村部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生鲜乳准运证明《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57农业农村部生鲜乳收购站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证《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58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对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采取优化审批服务: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对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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