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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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气象业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及公共气象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气象事业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娄底方面的作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湘政发〔2014〕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需求,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气象防灾减灾为主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不断增强气象业务服务能力。大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建设先进的气象预报预测体系,构建现代化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依法全面强化气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推动气象支撑保障系统现代化。(二)主要目标。力争2020年前全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使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个别领域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气象监测更加可靠,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预报预测更加准确,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预警信息更加广泛,气象信息公众覆盖面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更加优质,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二、全面建设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三)健全体制机制。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气象部门实施的原则。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完善分灾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风险普查,加强部门联合会商和服务联动,完善预警联防机制。加强中小学校、农村等防雷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为其配备必要的装备,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建立健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正常运行。(四)整合社会资源。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网络建设,努力扩大气象灾害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气象部门组建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气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媒体、通信企业和相关单位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手机短信“全网”发布机制,支持中国气象频道开路播出,“村村响”工程及各类公益性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应纳入气象灾害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加强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农村社区气象信息接收设施建设,推动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系统与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对接。三、加快推进综合气象观测体系现代化(五)建设现代化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优化综合气象观测网,完善天气雷达观测系统,建立风廓线雷达、GNSS/MET(全球定位系统气象观测站)等垂直观测系统,加强气象卫星接收、雷电监测和应急移动气象等观测系统建设。优化完善区域气象观测站网,调整布局,加密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暴雨多发区布点,建立区域气象观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升级机制,建设一批骨干站,确保区域气象站稳定有效运行。建立和完善交通、环境、农业、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加强大气气溶胶、霾、酸雨、负氧离子等立体环境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建立部门间大气观测站网规划建设协调机制,将各类大气观测设施纳入气象综合观测网总体布局。(六)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和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建设高速宽带气象信息网络及气象防灾减灾视频会商系统,推进与各相关部门信息之间互联互通。完善气象装备保障体系,加强设备运行监控,提高常规和应急装备技术保障能力。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制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施基层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优化工程,对遭受破坏的探测环境要限期整改,不断优化气象探测环境。四、加快推进气象预报预测体系现代化(七)加强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加强数值预报产品释用和中尺度数值模式本地化工作,重点建设灾害性天气预报系统、短时临近预警系统和气候预测业务系统。加强交通气象、环境气象、旅游气象、电力气象、地质灾害气象以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农业干旱、城市内涝等专业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建设。(八)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优化气象预报业务布局,完善集约化的预报业务流程。开展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定量降水预报、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优化城镇天气预报业务,开展乡镇及旅游景点、重点区域精细化天气预报业务,建立分灾种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九)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预警能力。开展大气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发生发展输送规律研究,建立雾、霾和空气污染物气象条件预报系统。加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和重污染天气影响评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试验。加强气象、环保等相关部门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制定应急预案,构建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建成功能较为完备、布局较为合理、技术较为先进的市、县两级环境气象业务体系,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能力。五、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现代化(十)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列入政府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各部门及有关公共服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充分利用公共信息传播载体和社会组织,大力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依托气象大数据等资源优势,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益。(十一)加强关键区域和重点领域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合作,统筹社会资源,按照“八有”标准加强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立足娄底实际,推进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业气象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直通式气象服务。完善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城市精细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开展城市居民健康生活精细化气象服务。提升地质、环境、交通、水利、林业、电力、旅游等重点领域气象服务能力。健全市、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协调机制,建设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逐步淘汰落后作业装备,更新列装新型作业装备,引进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加强作业人员培训及科学试验,积极拓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领域。加强防雷工程及施工单位监管,强化防雷设施检测和重大工程雷击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十二)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服务能力。加强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等影响评估。开展精细化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加强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以及农业气候资源监测评估。依法加强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基础设施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时,应当征求气象主管机构意见。六、加强气象现代化支撑能力建设(十三)推进气象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把气象科技工作纳入政府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围绕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重点领域开展攻关研究,落实重点科技项目,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不断创新气象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机制,改善气象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岗位设置,提高气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十四)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推进气象科普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增强社会公众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提高公众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把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工作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七、组织实施(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气象现代化领导组织体系,将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程,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气象现代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府综合考评体系,适时将气象现代化及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各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部门联动与合作共建,实现气象与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住建、通信、电力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气象服务平台共建。气象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气象部门支持与指导,科学制订技术方案,充分论证项目可研,按照目标任务及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十六)加强管理和审批。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防御、施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预报预警发布、行业气象管理、气象服务市场监管等社会管理。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气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十七)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地方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将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地方气象事业的投入,将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建设任务、阶段目标与保障措施,统筹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进程。各级政府要将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配套投资,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附件:娄底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重大工程娄底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4日附件娄底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重大工程一、区域自动气象站网升级改造工程目前全市共有区域自动气象站188个,其中单要素站83个,两要素站78个,四要素站17个,五要素站7个,六要素站3个。对站网布局进行调整,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暴雨多发区加密布点;对仪器设备老化站点逐步更换新设备,将单要素、两要素自动气象站分年逐步升级为四至六要素标准化区域自动气象站。二、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农村综合气象观测网,加强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业气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八有”标准建设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选取全市500家有代表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开展直通式服务。“八有”标准为:有办公场所,有连接因特网的通讯设备,有日常管理制度,有分管领导,有乡镇干部兼职的气象协理员和村干部兼任的气象信息员(村级实现100%覆盖),有各乡镇出台的长效机制,有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乡镇实现100%覆盖),有村级气象预警大喇叭(实现100%覆盖)。三、人工影响天气工程依托娄底市气象观测站建设,建设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建设先进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建设标准化与流动站点相结合的人工增雨作业站网;逐步淘汰性能落后、安全性低的高炮和火箭,更新列装固定和流动相结合、人工操控和智能遥控相结合的新型自动化火箭作业系统,引进飞机人工增雨作业,与地面作业互为补充;建立专兼职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专业化作业队伍;加强科学研究及作业试验,努力提高全市人工增雨抗旱、防雹、森林灭火及干预重污染天气的能力。四、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娄底国家气象观测站;扎实推进县级气象台站基础设施综合改善,努力优化气象探测环境;推进现代化气象业务平台、气象科普及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台站业务服务能力。五、农村中小学校舍雷电灾害防御工程根据娄底市雷电灾害频发高发、农村中小学校防雷设施薄弱的现状,选择全市100所较大规模的中小学校安装避雷设施,有效防御雷电灾害给师生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六、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交通气象综合观测网、交通气象数据处理中心和共享平台、交通气象分析预报预警及发布平台等。重点加强对能见度、强风、积雪、强降雨、路面结冰等高影响气象条件监测分析和交通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建立交通主干线多种手段互补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七、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城市环境气象观测站网,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合作,建立气象、环境部门信息共享平台、重污染天气监测平台、分析会商及预警联合发布平台;建立集监测、预报、预警于一体的集约化、规范化的环境气象业务流程和运行机制,建成功能较为完备、布局较为合理、技术较为先进的市、县两级环境气象业务体系。八、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纵向通过气象宽带网络贯穿国家、省、市、县各级气象部门,横向通过各级电子政务网络贯穿同级政府及各个部门。信息发布内容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部分。建设市、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成立市、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业务办公场所,设置专人专岗,负责预警发布24小时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