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法制办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长沙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长卫政发[2005]204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长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一日 长沙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程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事件。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4、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5、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6、卫生部《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三、处理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理、依靠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四、成立长沙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织机构及专业组织机构(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何德祥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刘明章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敏泉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赣湘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邓云其 市卫生局副局长 方向一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吴敏泉(兼) 成员:毛 斌彭宏伟曹 菁杨仁贵 龚日波成菲菲郭雪辉王新良 杨克勤石国勇江志超(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专业组和应急机动队(详见附件)五、事件报告程序1、市卫生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详细了解并记录以下情况:①报告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报告时间等;②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波及范围以及经过;③病人数量及分布特征;④病人的主要临床表现及特征;⑤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和困难等;2、值班人员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用最快的方式报告领导小组负责人并通知相关处室。3、领导小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迅速组织核实事件基本情况,视情况决定报告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同时通知相关区、县(市)卫生局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4、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发生下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除去路途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或指导协助区、县(市)进行调查处理。①重大的传染病疫情(如非典、人禽流感、霍乱、肺炭疽等疫情以及其它传染病的暴发疫情);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③急性职业中毒一次发生1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或发生职业性肺炭疽的;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造成停供自来水的;⑤市直管的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和工业企业单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⑥其他较严重或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六、现场调查处理赴现场调查处理人员必须作好以下工作:1、详细了解事件发生经过,核实其性质、地点、时间、范围、波及人群、潜在的威胁影响等,查明可能的原因;2、对可疑场所、物品采取临时紧急控制处理措施;3、按照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4、根据现场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市、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采集各类相应的样品;5、详细记录调查情况,认真填写有关调查表格,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6、现场调查结束后,应在24小时内撰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调查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情况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及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报市政府和省卫生厅;7、对需要网络直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8、事件调查处理结束后,写出终结报告。七、网络保障及信息发布1、建立通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上网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疾控机构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制报《疫情动态分析》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每季呈送市委办公厅信息处、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当地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单位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3、实行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5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市及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八、分级和处置技术要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处置技术要求、部门协调、宣传教育、后勤保障、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长沙市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长沙市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长沙市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执行。附件:长沙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专业组和应急机动队成员名单 附件: 长沙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专业组和应急机动队成员名单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评估专家组 组长:吴敏泉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具体人员见各专项预案的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救治专家组 组 长:黄赣湘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曹 菁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下设三个专家组: 一组: 组 长:常伟宏市传染病医院主任医师 成 员:谢元林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陈爱珍 市传染病医院主任医师 陈齐国 市四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建湘 市一医院副主任医师 二组: 组 长:朱凯勋市三医院主任医师 成 员:彭介清市三医院副主任医师 张建中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汤瑞阳 市一医院副主任医师 易宇明 市四医院主任医师 三组: 组 长:张智博市一医院主任医师 成 员:刘 丽市一医院主任医师 张宪南 市一医院主任医师 胡 迅 市四医院主任医师 张玉莲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督执法组 组 长:吴敏泉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仁贵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下设三个小组 一组: 组 长:方 明市卫生监督所党总支书记 成 员:冯 异、吴必军、向辉勇、喻亮军 二组: 组 长:江志超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吴小宁、蒋志武、唐 勇、熊 瑛 三组: 组 长:夏放群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张锡兴、洪 霞、柳德明、李 茂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专家组 组 长:石国勇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晓芝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孙边城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 成 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人(周建波、黄竹林、王孝君、范林森、申晓君、刘如春、张英)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组 组 长:方向一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成 员:王新良市卫生局党群处处长 成菲菲 市卫生局爱卫办主任 朱 江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科长 胡劲松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促进科副科长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及交通组 组 长:邓云其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毛斌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胡建国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盛水生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邓云其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杨克勤市卫生局计财处处长 谭 军市卫生局计财处副处长 曾令国 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1、长沙市医疗急救中心按有关预案规定,负责承担全市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医疗紧急救援工作。2、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10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名单如下):队 次队 长流 调消 毒检 验司 机 第一队黄竹林魏志宏陈 菁文 岚陈 菁 第二队胡劲松刘 浩黄矩雄罗美华黄矩雄 第三队张 英张劲夫王建中苏 良喻惠明 第四队 刘如春 谢强明周溯力熊 春胡天云 第五队王孝君陈建勇王 进欧新华雷伯安 第六队 申晓君符中华傅 伟张 兵冯建文 第七队金若刚胡 强康 健杨柳青康 健 第八队龙建勋胡伟红龚 禧叶 文方 浩 第九队林希建杨小红田 冰袁 洁喻惠明 第十队 吴明强严利民叶立山李 莎雷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