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企业优惠政策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法制办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政策文号:长规发〔2008〕11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的通知 长规发〔2008〕118号 各有关建设单位:目前,长沙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都是由开发单位自行命名,缺乏管理,存在很大程度的混乱状况。为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命名,特作出如下规定:一、凡项目名称使用“花园”一词的,其绿地率必须达到50%以上,并有一块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 二、凡项目名称使用“广场”一词的,其用地面积在扣除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后,应有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用地作为绿化和硬地,并免费对公众开放使用。对使用上述名称而不符合以上规定的项目,我局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以上规定,请各有关建设单位遵照执行。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湖南长沙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湖南长沙产业园区

湖南长沙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湖南长沙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