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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规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法制办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规定》的通知长建发[2010]61号 市安监站、市建设执法支队,各区、县(市)建设局: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完善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对企业及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现将《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建委。附:《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规定》 二O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完善监管机制,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项目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08]3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动态监管的目的通过对各方责任主体及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有力打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使各方责任主体齐抓共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隐患整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二、动态监管的内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及执业人员违反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或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停工整改的管理规定>的通知》(长建发[2010]60号)和《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等文件签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或不良行为告知书的行为。责任主体单位主要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执业人员主要指:注册监理工程师、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动态监管责任单位(一)市建委安全处:负责牵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对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牵头组织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二)市安监站:负责对市管建设工程实施现场监管;负责统计市、区、县(市)安全监管机构签发的停工整改通知(含设备限制使用)书、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的情况;负责收集、整理责任主体单位及其执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事实材料,依法对责任主体单位及执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向市建委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参与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三)区、县(市)安监站:负责对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现场监管;每月25日前将本月下发的停工整改(设备限制使用)通知书、一般和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及违法违规事实材料汇总后报市安监站。四、动态监管的程序1、市安监站根据统计数据,对达到处罚条件的责任主体单位和执业人员书面向市建委提出行政处罚建议。2、安全处对市安监站提出的行政处罚建议材料核验后,填写《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处罚批准表》报委分管领导审核,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长建发[2006]321号)提交委行政处罚集体讨论会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动态监管措施责任主体单位及执业人员因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下表所列条件时,将进入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程序并给予相应处罚。 动态监管对象处罚条件处罚措施建设单位所兴建的项目,年度内累计5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3次被发出一般不良行为告知书,或2次被发出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在长沙建设网上公示其不良行为,市建委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强制性法制教育)。同一项目因安全生产问题累计3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2次被发出不良行为告知书。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收回项目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所施工的工程项目,年度内累计2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2次被发出一般不良行为告知书。市建委约谈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所施工的工程项目,年度内累计4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3次被发出一般不良行为告知书,或2次被发出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或同一项目被3次责令停工整改。上报省住建厅暂扣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日,暂扣期间停止企业投标资格,并处以2~5万元罚款。所施工的工程项目,年度内累计6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4次被发出一般不良行为告知书,或2次被发出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上报省住建厅暂扣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暂扣期间停止企业投标资格,并处以5~10万元罚款。所施工的工程项目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监理企业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年度内累计3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企业累计3次被发出一般不良行为告知书或2次被发出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在长沙建设网上公示其不良行为,将其列入年度重点考查单位名录,建议有关单位慎重与其发生业务关系。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年度内累计6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企业累计4次被发出一般不良行为告知书,或3次被发出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或同一项目3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2次被发出不良行为告知书。将其列入年度重点考查单位名录,建议有关单位不与其发生业务关系。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罚。 建造师所管项目年度内累计3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2次被发出不良行为告知书。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所管项目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视情节建议依法停止或吊销其执业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管项目年度内累计3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2次被发出不良行为告知书。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总监理工程师及责任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所管项目年度内累计3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2次被发出不良行为告知书。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暂扣资格证书90日,暂扣期间不得从事下一项目的监理。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所管项目年度内累计5次被责令停工整改,或3次被发出不良行为告知书。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暂扣资格证书120日,暂扣期间不得从事下一项目的监理。所管项目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视情节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处罚批准表 编号: 拟处罚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名称 性质□建设□施工□监理注册地址 资质等级 处罚事由 处罚建议 分管领导意 见 建委主任意 见 处罚实施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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