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的通知长民发〔2011〕82号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一、行政执法机关单位名称:长沙市民政局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法律依据: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第一款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三条第一款3、《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十八条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5、《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二款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7、《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二、行政执法依据类别序号名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行政法规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1999.10.1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2006.3.13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5.13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10.25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1998.9.256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2003.10.17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1997.7.217.7.21部门规章1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2011.1.1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政部1996.6.183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2001.7.30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1999.12.285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2000.4.106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民政部、公安部1993.10.187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民政部、公安部2000.1.198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部2003.10.1地方性法规1湖南省募捐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1.5.1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2001.1.83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长沙市人大常委会2002.6.21政府规章1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2008.3.12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2002.5.1三、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许可(共5项)1、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3、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审批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4、遗体外运审批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第十条、《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5、募捐许可审批法律依据:《湖南省募捐条例》第七条、第八条(二)行政处罚(共15项)1、城市居民采取各种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2、农村居民采取各种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三十一条3、故意损毁或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处罚种类:罚款、治安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七条4、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十八条5、擅自命名、更名或使用不规范地名的单位和个人处罚种类:限期纠正法律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6、损坏地名标志处罚种类:依法赔偿、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十三条7、偷窃、故意损毁或擅自移动地名标志处罚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十三条8、募捐单位擅自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募捐活动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湖南省募捐条例》第三十七条9、借募捐营利、摊派或变相摊派、不公开或虚假公开、不按规定落实募捐方案处罚种类:警告、返还财产、依法撤销登记或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湖南省募捐条例》第三十八条10、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未开展活动处罚种类:撤销登记。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11、①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②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③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④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⑤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⑥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⑦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撤销登记。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12、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三条13、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处罚种类: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14、①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②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③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④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⑤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⑥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⑦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15、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三条(三)行政给付(共3项)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管理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条,第八条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管理法律依据:《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3、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四)行政强制(共2项)1、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社会团体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2、封存被限期停止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五)行政确认(共1项)1、辖区内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二款,《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第二款(六)其他行政行为(共2项)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条2、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