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采购﹝2012﹞7号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区、县(市)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2、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归档目录3、政府采购一般项目归档表4、政府采购简易项目归档表长沙市财政局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1: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和管理等。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及声像资料等,包括纸质、磁盘、光盘等不同媒质载体的各类记录。第四条采购人(各级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各自在采购活动中的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做到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存放有序,管理规范。第五条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第二章政府采购项目归档资料收集范围第六条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具体包括:(一)项目前期文件资料1、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采购预算追加及调整的资料;2、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论证或预审等材料;3、项目委托通知单,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认表;4、核准采购进口的相关审批资料;5、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6、采购公告(包括招标采购信息预告、变更公告以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等);7、采购文件(采购人确认)(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方式,下同)及对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文件或情况说明;8、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的记录(包括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记录);9、专家咨询论证会记录;10、对投标或被邀请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审查情况;11、项目公告备案登记表;12、其他报批手续材料。(二)项目开标文件资料1、投标文件(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五种方式,下同)及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记录;2、投标文件递交记录;3、参加开标的招标人、专家、供应商及监督人员签到名单;4、开标一览表;5、文件密封情况、开标现场过程及开标结果的公证文书;(三)项目评审文件资料1、评审专家抽取记录及名单;2、评审专家签到名单;3、评委承诺书;4、评审委员会工作文件和有关资料,包括评审委员会主任或评审小组组长的推选结果、评审办法、评审细则、评审纪律等;5、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询标答疑记录表6、评委的评审过程记录、评分表、评分汇总表;7、评审报告、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8、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记录;9、项目废标报告或开标现场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审批材料;(四)项目中标(成交)和履约文件资料1、项目定标备案登记表2、采购结果公告记录;3、中标(成交)通知书;4、依法变更采购结果的记录;5、项目合同备案登记表;6、项目合同的签订、补充、修改、中止或终止执行材料,项目合同的履约验收材料;7、资金拨付申请、结算付款等财务会计文件材料;(五)其它文件资料1、供应商质疑材料、处理过程记录及答复;2、供应商投诉书、投诉处理有关文书、投诉处理决定;3、非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项目的现场评审记录光碟;4、其它与采购项目相关的需要存档的资料。上述(一)中1、2、3项的资料,由采购人负责收集、整理;其他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收集、整理。第三章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保管要求第七条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纳入本单位档案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与其他档案区别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真实齐全、存放有序、查阅方便。第八条分散自行组织采购的档案由采购人负责归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档案由代理机构负责归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其所整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区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交采购人保管,副本或部分复印件资料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管。第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验收结束之日起15日内,按照归档内容要求,完成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装订工作。第十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下旬,将整理完好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副本按《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归档目录》的要求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查。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档案归档要求:1、档案内容应齐全完整,规格标准统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归档目录》进行档案材料的归档。2、政府采购档案编号采用“年月顺序号”的方法,编号格式为“ZFCG+年月顺序号”,一个项目一盒或数盒,一盒的应注明“共一盒”,数盒的应注明“第几盒共几盒”。3、档案材料签名、印鉴手续齐全,必须是原始件的,不可用复印件替代。4、档案材料应逐件编号,并以《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归档表》为封面,由档案管理人员按要求清点、核实并在归档表上填“√”或“×”。5、档案文件、资料应采用标准A4纸记录和打印,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大于A4纸的,应折叠成A4纸大小归档。6、档案盒应使用国家统一的标准档案盒。7、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质量标准,便于保管和利用。第十二条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自政府采购项目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对于在较长时期内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大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采购单位可根据需要永久保存。第四章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利用第十三条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对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利用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档案借阅、复制登记簿,健全档案利用审批、登记手续。第十四条政府采购项目档案主要供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使用。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因工作或办案需要可以查阅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第十五条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抽取、篡改、损毁、伪造档案。第五章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鉴定销毁第十六条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政府采购档案,应由政府采购项目档案保管单位分管领导、有关业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审查、鉴定,提出存毁意见。第十七条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应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理部门备案后销毁。第十八条销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应指定两人以上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销毁后应写出销毁报告,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报告和销毁清册应立卷归档,并永久保存。第六章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移交第十九条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按档案移交规定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第七章执法监督第二十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在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长沙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2: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归档目录“√”表示该单位应留存该项目资料序项目资料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办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归档表(即档案封面)√√√序项目资料一项目前期1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2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核批追加及调整的资料√√√3非公开方式审批表√√√4代理机构随机抽取表√√√5项目委托通知单√√√二进口产品审批5进口产品申请表√√√6行业主管部门意见√√√7专家组论证意见√√√8专家组成员名单√√√9专家论证意见公示√√√三项目专家论证10政府采购随机抽取表√√√11专家组个人论证意见√√√12专家组综合论证意见√√√13论证意见采纳说明√√√四项目上网公告14项目公告备案登记表√√√15委托代理协议√√√16采购公告√√√17采购文件√√18项目变更公告√√√五开评标会资料19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表√√√20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到表√√√21评委监委采购人签到表√√√22开标会情况记录表√√√23评委承诺书√√√24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25变更采购方式的通知√√√26更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的通知√√√27询标答疑记录表√√√28竞争性谈判投标报价汇总表√√√29评分统分表√√√30评委意见书√√√31评标结论书√√√32长沙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工作情况记录表√√√六定标上网公告33项目定标备案登记表√√√34中标(废标)公告√√√35中标结果变更公告√√√七合同备案36项目合同备案登记表√√√37中标通知书√√√38政府采购合同√√√39超预算单位来函√√√八投标单位投标书40所有投标单位投标书√41中标单位投标书(正本)√附件3:类别编号归档编号20政府采购一般项目归档表(分标段填报)一、基本情况(合同编号、申报表编号由采购办填写,其他由代理机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原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合同情况标段标段简称合同编号申报表编号预算额中标额中标人简称二、项目归档资料(代理机构填写)序项目资料是否提交序项目资料是否提交一项目前期19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到表1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20评委监委采购人签到表2非公开方式审批表☆21开标会情况记录表3项目委托通知单☆22评委承诺书二进口产品审批23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4进口产品申请表24变更采购方式的通知5行业主管部门意见25更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的通知6专家组论证意见26询标答疑记录表7专家组成员名单27竞争性谈判投标报价汇总表8专家论证意见公示28评分统分表三项目专家论证29评委意见书9政府采购随机抽取表30评标结论书10专家组个人论证意见六定标上网公告11专家组综合论证意见31项目定标备案登记表12论证意见采纳说明32中标(废标)公告四项目上网公告33中标人投标书副本13项目公告备案登记表34中标结果变更公告14委托代理协议七合同备案15采购公告35项目合同备案登记表16采购文件36中标通知书17项目变更公告37政府采购合同五开评标会资料38超预算单位来函18政府采购随机抽取表说明:1、“√”表示提交,“×”表示未提交。2、凡公示公告均要求为网站打印版。3、标记“☆”的,由采购办经办人提交。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提交日期:年月日采购办经办人(签名):审核日期:年月日附件4:类别编号归档编号20政府采购简易项目归档表一、基本情况基本情况1)类别:①汽车类□。②空调类□。③其他类□。④定点类:。⑤合同补充类□。合同情况合同编号申报表编号预算额中标额中标人简称二、报送资料协议供货资料1)批量1万元以下:①协议定点合同□。2)批量1万元以上,单品目10万元以下:①协议定点合同□;②协议定点询价汇总表□;③协议定点询价函□。定点项目资料1)协议定点合同□。2)所对应的定点合同编号:。补充协议资料1)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2)所对应的原合同编号:。3)合同调整采购单位来函(报经批准)□。4)项目专家审核情况说明(附相关资料)□。其他报送资料1)政府采购申报表□。2)协议供货通知单□。3)超预算采购单位来函(报经批准)□。三、资料备案情况协议定点合同1)内容、签章是否完整无漏项(注明签订时间)□。2)交货时间、付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3)合同清单是否没超出政府采购申报表范围□。4)合同中注明的合同份数是否与实际提交备案的份数一致□。协议定点询价汇总表1)是否按要求填写各供应商报价情况□。2)是否填写无漏项□。协议定点询价函1)是否按协议供货通知单要求询价□。2)发给各供应商的询价函是否打印,且内容是否一致□。3)供应商所报协议定点询价函是否填写无错漏□。4)供应商可报原件或传真件,是否清晰无涂改□。5)计算机产品是否在表中列明标配及配置变更情况□。说明:1、“√”表示提交,“×”表示未提交。2、简易项目是指:①协议供货项目;②定点类项目;③对合同进行调整补充的项目。采购办经办人(签名):审核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