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CSCR—2019—1300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长人社发〔2019〕7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当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2019年3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第一条 本基准依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第十二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权管辖的违法行为分类进行梳理,同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的事实及危害程度,划定违法行为的客观事实情节和罚款裁量档次。第二条 本基准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具体梳理为九类共112项。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类违法行为16项,人力资源服务类违法行为21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招聘人才类违法行为18项,劳务派遣类违法行为20项,劳动管理用工类违法行为11项,使用童工类违法行为4项,工资支付类违法行为9项,社会保险类违法行为7项,抗拒执法类违法行为6项。违法行为的梳理分类和有关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要件和情节认定等以附表(表一~表九)为准。第三条 实体法规定应采取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而没有规定实体性行政处罚措施的违法行为,本基准梳理归类到附表十,共26项。对该类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强制性行政指令,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第一款(三)项,并根据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裁量应实施的处罚。第四条 本基准规定的“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第五条 本基准自2019年3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表一: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序号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劳动保障处罚种类特殊处罚要件行政管理或案件处理措施违法事实罚款裁量幅度(元) 违法事态基准层次 1发布虚假培训信息(包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包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2万以下的较轻10000-18000 违法所得2万以上不足5万元一般18000-38000 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严重38000-50000 2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包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2万以下的较轻10000-18000 违法所得2万以上不足5万元一般18000-38000 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严重38000-50000 3骗取职业培训许可证(骗取办学许可证)《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第十三条 被许可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项)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犯罪移送违法所得2万以下的较轻10000-18000 违法所得2万以上不足5万元一般18000-38000 责令停止招生、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严重38000-50000 4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职业培训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2万以下的较轻10000-18000 违法所得2万以上不足5万元一般18000-38000 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严重38000-50000 5恶意终止培训、抽逃或者挪用职业培训经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没有抽逃或者挪用职业培训经费的较轻10000-18000 抽逃或挪用职业培训经费不足2万元一般18000-38000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抽逃或挪用职业培训经费2万元以上严重38000-50000 6 擅自举办民办职业技能、职业资格培训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社会组织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七条、第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补办审批手续违法所得5万元以下较轻4000-10000 违法所得5万以上不足10万元一般10000-56000 责令停止办学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 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严重56000-200000 7擅自分立、合并民办职业技能、职业资格培训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犯罪移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下较轻违法所得5万以上不足10万元一般 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严重8擅自改变民办职业技能、职业资格培训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违法所得5万元以下较轻 违法所得5万以上不足10万元一般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犯罪移送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严重 9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法》《教师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犯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六)项行为较轻 只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四)项行为之一的一般 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所列事项2项以上行为或第(三)、(四)、(五)项行为之一的严重 10出资人违反规定取得回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没收取得的回报犯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所列1项行为较轻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所列2项以上不足4项行为一般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项行为或所列3项以上行为 严重11未按期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改正只有1项违法行为较轻有2项违法行为一般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 有3项违法行为严重12超出许可范围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二)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七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鉴定20人以下较轻10000-18000 鉴定20人以上50人以下一般18000-38000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 鉴定50人以上严重38000-50000 13严重违反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或者降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标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鉴定20人以下较轻10000-18000 鉴定20人以上50人以下一般18000-38000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 鉴定50人以上严重38000-50000 14伪造、变造、买卖职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20证以下较轻10000-18000 20证以上50证以下一般18000-38000 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50证以上严重38000-50000 15企业挪用职工教育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四条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七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挪用金额占职工教育经费30%以下较轻2000-5600 挪用金额占职工教育经费30%以上70%以下一般5600-14600 挪用金额占职工教育经费70%以上严重14600-20000 16企业未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三十条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五(一)、六(四)可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未提取数额占应提取金额比例的不足30%较轻2000-5600 未提取数额占应提取金额比例30%以上不足70%的一般5600-14600 未提取数额占应提取金额比例70%以上严重14600-20000 附表二:人力资源服务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序号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劳动保障处罚种类特殊处罚要件行政管理或案件处理措施违法事实罚款裁量幅度(元) 违法事态基准层次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且介绍人数不足10人较轻10000-18000 违法所得金额不足30000元或介绍超过10人不足50人一般18000-38000 违法所得金额30000元以上或介绍超过50人或严重侵害求职者权益的严重38000-50000 2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未备案、未报告一项较轻5000 未备案、未报告两项一般5000以上-7500 未备案、未报告三项或三项以上严重7500以上-10000 3未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或者保存服务台账,未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自许可之日一年内无制度、无台帐、无经营年度报告较轻5000 自许可之日两年内无制度、无台帐、无经营年度报告一般5000以上-7500 自许可之日三年内或三年以上无制度、无台帐、无经营年度报告严重7500以上-10000 4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十)项职业中介(介绍)机构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 没有违法所得的较轻10000-18000 违法所得不足10000的一般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法所得的超过10000的严重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5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较轻10000-18000 违法所得金额不足30000元的一般18000-38000 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违法所得金额30000元以上严重38000-50000 6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较轻10000-18000 违法所得金额不足30000元的一般18000-38000 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违法所得金额30000元以上严重38000-50000 7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四)项,《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较轻10000-18000 违法所得金额不足30000元的一般18000-38000 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违法所得金额30000元以上严重38000-50000 8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六)项、《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职业中介(介绍)机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三十一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介绍10人以下较轻10000-18000 介绍10人以上50人以下一般18000-38000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情节严重 介绍50人以上严重38000-50000 9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职业介绍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5万元以下较轻10000-18000 违法所得5万以上不足10万元一般18000-38000 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情节严重违法所得超10万元严重38000-50000 10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一条第(四)项职业介绍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款 责令限期退还每人收取额200元以下较轻每人500-800 每人收取金额达200元以上500以下一般每人800-1550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 每人收取金额达500元以上的严重每人1550-2000 11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未明示许可证原件或未明示监督电话较轻10000-18000 未明示许可证原件且未明示监督电话一般18000-38000 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 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和监督电话都没明示或弄虚作假严重38000-50000 12不按规定建立服务台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求职者、被录用者、招聘单位、收费退费台账等只缺1项较轻10000-18000 缺台账2项以上一般18000-38000 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 缺台账3项以上严重38000-50000 13服务不成功后未退还中介服务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未退20人以下较轻10000-18000 未退20人以上50人以下一般18000-38000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 未退50人以上严重38000-50000 14发布包含歧视性内容的就业信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歧视性内容只有1项较轻10000-18000 歧视性内容2项不超过4项一般18000-38000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提请工商吊销执照歧视性内容4项以上严重38000-50000 15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九)项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受害者5人以下较轻10000-18000 受害者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18000-38000 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 受害者10人以上严重38000-50000 16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 第八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责令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责令改正犯罪移送没有违法所得的且介绍人数不足5人较轻1000-10000 违法所得金额不足30000元或介绍超过5人不足50人一般10000-18000 违法所得金额30000元以上或介绍超过50人或严重侵害求职者权益的严重18000-30000 17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责令改正犯罪移送没有违法所得的较轻1000-10000 违法所得金额不足20000元的一般10000-18000 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 违法所得金额30000元以上严重18000-30000 18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2万元以下较轻1000-10000 违法所得2万以上不足5万元一般10000-18000 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 违法所得超5万元严重18000-30000 19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2万元以下较轻1000-10000 违法所得2万以上不足5万元一般10000-18000 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 违法所得超5万元严重18000-30000 20未经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条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责令立即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 责令改正违法所得2万元以下较轻1000-10000 违法所得2万以上不足5万元一般10000-18000 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 违法所得超5万元严重18000-30000 2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介绍20人以下较轻1000-2000 介绍20人以上50人以下一般2000-5000 介绍50人以上严重5000-10000 *注:人才中介服务类违法行为与职业介绍类违法行为发生竞合,按职业介绍类违法行为处理。附表三: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招聘人才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序号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劳动保障处罚种类特殊处罚要件行政管理或案件处理措施违法事实罚款裁量幅度(元) 违法事态基准层次 1提供虚假就业信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为宣传、管理目的虚假招聘影响不大、或广告招聘人数明显超过实际需要人数、或搞永久式招聘等较轻200-360以下 以他人的名义招聘人员、或出于剽窃劳动者作品虚假招聘、或做虚假承诺等一般360以上-760以下 通过公共媒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恶意炒作、或以招聘为名骗取求职者财物等严重760以上-1000 2扣押被录用人员证件《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并可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退还5人以下较轻每人500-600 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每人600-850 10人以上严重每人850-1000 3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责令退还每人收取额500元以下较轻每人500-800 每人500收取金额达2000元以上一般每人800-1550 每人收取金额达2000元以上的严重每人1550-2000 4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五)项用人单位责任人员《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5人以下较轻200 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200-70010人以上严重700-1000 5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六)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5人以下较轻200 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200-700 10人以上严重700-1000 6不按规定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5人以下较轻200 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200-700 10人以上严重700-1000 7违反规定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拒录3人以下较轻200 拒录3人以上8人以下一般200-700 拒录8人以上严重700-1000 8 违法扣押劳动者档案和其他物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责令退还5人以下较轻每人500-800 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每人800-155010人以上严重每人1550-2000 9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九)项、第二十九条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责令限期改正5人以下较轻2000-5600 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5600-1460010人以上严重14600-20000 10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并可以处1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5人以下较轻200 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200-700 10人以上严重700-1000 11未依法为台、港、澳人员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第十七条并可以处1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5人以下较轻200 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200-700 10人以上严重700-1000 12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一年内不得聘雇台、港、澳人员,并处1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20本以下较轻200 20本以上50本以下一般200-700 50本以上严重700-1000 13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许可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收缴许可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移送司法20本以下较轻10000-28000 20本以上50本以下一般28000-7300020本以下严重73000-100000 14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收缴就业证、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移送司法20本以下较轻10000-28000 20本以上50本以下一般28000-7300020本以下严重73000-100000 15拒绝劳动行政部门检查就业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擅自更换职业、擅自延长就业期限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外国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收回就业证16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责令改正以不合理理由拒绝聘用5人以下较轻500-2000 以不合理理由拒绝聘用5人以上20人以下一般2000-6000 以不合理理由拒绝聘用20人以上或提高聘用标准影响较大的严重6000-10000 17招聘不得招聘的人员《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人才中介机构、用人单位《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责令改正5人以下较轻500-2000 5人以上20人以下一般2000-6000 20人以上严重6000-10000 18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者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人才中介机构、用人单位《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责令退还谋取非法利益2000以下较轻500-2000 谋取非法利益2000以上5000以下一般2000-6000 谋取非法利益5000以上严重6000-10000 *注:人才中介服务类违法行为与职业介绍类违法行为发生竞合,按职业介绍类违法行为处理。 附表四:劳务派遣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序号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劳动保障处罚种类特殊处罚要件行政管理或案件处理方式违法事实罚款裁量幅度(元)违法事态基准层次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和个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较轻2000-5000违法所得金额不足30000元一般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金额超过30000元严重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2未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员工人数的30%以下较轻 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员工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员工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3未与用工单位依法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有书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协议内容缺少3项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有书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协议内容缺少3项以上不满6项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未订书面劳务派遣协议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4未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未告知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5 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克扣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6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收取费用的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7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未按用工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8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约定的劳动报酬不符合同工同酬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不同工同酬人数占派遣员工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9向设立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10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11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每人收取额500元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每人收取金额达2000元以上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每人收取额500元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每人收取金额达2000元以上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12未实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13未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14未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15未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16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17被派遣劳动者未享有用工单位同工同酬权利或相同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18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未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19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规定的比例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超过规定的比例不满50%的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超过规定的比例满50%,不满100%的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超过规定的比例达10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超过规定的比例不满50%的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超过规定的比例满50%,不满100%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超过规定的比例达10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20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或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1000-18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1800-38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3800-5000逾期不改正 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的30%以下较轻按每一人罚5000-6000涉及劳动者人数占派遣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按每一人罚6000-8500占派遣人数70%以上的严重按每一人罚8500-10000附表五:劳动管理用工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序号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劳动保障处罚种类特殊处罚要件行政管理或案件处理措施违法事实罚款裁量幅度(元) 违法事态基准层次 1劳动规章制度违法《劳动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劳动法》第八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 一般 2拒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占总人数的30%以下较轻2000-5600 占总人数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5600-14600 占总人数70%以上的严重14600-20000 3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定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等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五十九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款 责令改正侵害时间在3个月以下较轻每人1000-1800 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一般每人1800-38006个月以上严重每人3800-5000 4安排女职工从事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款 责令改正侵害3期次以下较轻每人1000-1800 3期次以上6期次以下一般每人1800-38006期次以上严重每人3800-5000 5安排女职工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一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款 责令改正10天以下较轻每人1000-1800 10天以上30天以下一般每人1800-3800 30天以上严重每人3800-5000 6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劳动法》第六十一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款 责令改正侵害时间在1个月以下较轻每人1000-1800 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每人1800-3800 10人以上严重每人3800-5000 7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法定天数。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项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款 责令改正少10天以下较轻每人1000-1800 少10天以上30天以下一般每人1800-3800 少30天以上严重每人3800-5000 8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上夜班、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或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第六十三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项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款 责令改正侵害3次以下较轻每人1000-1800 3次以上6次以下一般每人1800-3800 6次以上严重每人3800-5000 9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四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七)项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款 责令改正侵害时间在3个月以下较轻每人1000-1800 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一般每人1800-38006个月以上严重每人3800-5000 10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款 责令改正5人以下较轻每人1000-1800 5人以上10人以下一般每人1800-380010人以上严重每人3800-5000 11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九十条、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给予警告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款 责令改正未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安排加班或超标30%以下 较轻每人100-180 超标30%以上1倍以下一般每人180-380 超标1倍以上严重每人380-500附表六:使用童工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序号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劳动保障处罚种类特殊处罚要件行政管理或案件处理措施违法事实罚款裁量幅度(元)违法事态基准层次1使用童工《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九十四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 责令限期将童工送交监护人并承担费用在一般场所使用一般每名每月处5000元罚款在有毒场所使用严重处5万-30万元罚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吊销其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逾期不将童工送交监护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严重从责令之日起每名每月处1万元罚款2不合法的单位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予以取缔、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责令限期将童工送交监护人介绍或使用一般每介绍1人处1万,使用每名每月处1万元在有毒场所使用严重处10万-60万元罚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二款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监护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逾期不将童工送交监护人严重从责令之日起每名每月处2万元罚款3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单位或者个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介绍就业 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4未按照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八条 处1万元罚款未按照规定保存或伪造录用登记材料 处1万元罚款 附表七:工资支付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序号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劳动保障处罚种类特殊处罚要件行政管理或案件处理措施违法事实罚款裁量幅度(元) 违法事态基准层次 1拒不支付、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八条、第三十一条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支付责令限期支付违法金额在依法应当支付金额30%以下的;较轻2000-5600 违法金额在依法应当支付金额的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5600-14600 违法金额在依法应当支付金额70%以上的;严重14600-20000 2拒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八条、第三十一条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支付责令限期支付违法金额在依法应当支付金额30%以下的;较轻2000-5600 违法金额在依法应当支付金额的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5600-14600违法金额在依法应当支付金额70%以下的;严重14600-20000 3逾期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工资又逾期拒不支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八条、第三十一条、《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二十条、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支付责令支付的赔偿金责令限期支付拒付5人以下或拒付金额2000元以下较轻2000-5600 拒付5人以上10人以下或拒付金额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一般5600-14600拒付10人以上或拒付金额1万元以上严重14600-20000 4未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一)处以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单位用人10人以下 1000-1800 单位用人10人以上30人以下 1800-3800 单位用人30人以上 3800-5000 5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未向劳动者公布《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二)处以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单位用人10人以下 1000-1800 单位用人10人以上30人以下 1800-3800 单位用人30人以上 3800-5000 6未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三)处以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未提供人数占员工总人数不足30% 1000-1800 未提供人数占员工总人数30%以上不足70% 1800-3800 未提供人数占员工总人数70%以上 3800-5000 7未保存工资支付凭证《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四)处以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单位用人10人以下 1000-1800 单位用人10人以上30人以下 1800-3800 单位用人30人以上 3800-5000 8将按规定列支的工资用于非工资性支出《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五)处以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责令限期改正金额1万元以下 1000-1800 金额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1800-3800 金额5万元以上 3800-5000 9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单位并处5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单位用人10人以下 个人1000-1800单位5000-6000 单位用人10人以上30人以下 个人1800-3800单位6000-8500 单位用人30人以上 个人3800-5000单位8500-10000 附表八:社会保险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劳动保障处罚种类特殊处罚要件行政管理或案件处理措施违法事实罚款裁量幅度(元)违法事态基准层次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解除服务协议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责令退回犯罪移送司法骗取社会保险基金1万元以下较轻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基金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一般处骗取金额3倍以上4倍以下倍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超过10万元严重处骗取金额4倍以上5倍以下倍的罚款2个人或法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责令退回 犯罪移送司法骗取社会保险基金1万元以下 较轻 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基金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一般处骗取金额3倍以上4倍以下倍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超过10万元严重处骗取金额4倍以上5倍以下倍的罚款3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未告知人数占职工总人数不足30%较轻 处2000罚款未告知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不足70%一般处2000以上2万以下罚款未告知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70%以上严重处2万罚款4不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包括申请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用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超过限期3个月 较轻对用人单位处欠缴数额一倍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罚款 超过限期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一般 对用人单位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6个月以上严重对用人单位处欠缴数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5从事劳动能力鉴定提供虚假鉴定意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九)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 犯罪移送司法提供虚假鉴定意见1例较轻2000-3600提供虚假鉴定意见2例以上不足5例一般3600-7600提供虚假鉴定意见5例以上严重7600-100006从事劳动能力鉴定提供虚假诊断证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九)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 犯罪移送司法提供虚假诊断证明1份较轻2000-3600提供虚假诊断证明2份以上不足5份一般3600-7600提供虚假诊断证明5份以上 严重7600-100007从事劳动能力鉴定收受当事人财物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九)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项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 犯罪移送司法收取财物3人以下且价值不足5000元较轻2000-3600收取财物3人以上8人以下或价值超5000不足10000元一般3600-7600收取财物8人以上或价值超10000元严重7600-10000 ※注:有拒不改正行为或违法行为达到情节严重层次的情况之一的,都认为具备“情节严重”的处罚要件。附表九:抗拒执法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劳动保障处罚种类特殊处罚要件案件处理方式违法事实罚款裁量幅度违法事态基准层次1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条有关单位责任人员《劳动法》第一百零一条、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处2000-20000元罚款 犯罪移送司法拒绝签收和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书,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就劳动行政部门所提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但需要调查的事实基本可以查清较轻2000-5600有拒绝签收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不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威胁阻止证人作证、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隐匿毁灭证据行为之一,导致需要调查的部分事实不能查清的一般5600-14600有拒不参加书面材料审查、拒绝提供有关资料、阻止劳动监督检查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内进行监督检查,暴力、威胁劳监人员执法或打击报复检举人、证人、劳监人员行为之一的严重14600-200002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项、《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有关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处2000-20000元罚款同时具备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 存在上述三项违法行为,但需要调查的事实基本可以查清较轻2000-5600上述三项违法行为导致需要调查的部分事实不能查清一般5600-14600上述三项违法行为导致需要调查的主要事实无法查清严重14600-20000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有关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处2000-20000元罚款限期内未整改部分在30%以下的较轻2000-5600限期内未整改部分在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5600-14600限期内未整改部分在70%以上的 严重14600-200004拒不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有关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处2000-20000元罚款限期内未整改部分在30%以下的较轻2000-5600限期内未整改部分在30%以上70%以下的;一般5600-14600限期内未整改部分在70%以上的严重14600-200005打击报复举报人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有关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处2000-20000元罚款 犯罪移送司法违反治安管理移送公安损害举报人名誉、利用职权对举报人降职、降级、排挤、克扣工资等较轻2000-5600毁坏举报人财物、侮辱人格、一般5600-14600对举报人进行骚扰、殴打、人身伤害等 严重14600-200006打击报复投诉人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有关单位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处2000-20000元罚款 犯罪移送司法违反治安管理移送公安损害投诉人名誉、利用职权对投诉人降职、降级、排挤、克扣工资、扣押证件等较轻2000-5600利用职权无正当理由解除投诉人工作职务、撤换职务、强行辞退,剥夺其合法权利等一般5600-14600对投诉人进行骚扰、殴打、人身伤害等严重14600-20000*劳部发【1995】309号第92条、湘劳社发【2000】264号,劳社厅发【2005】9号、国办秘函【2005】377号附表十:没有实体性行政处罚措施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序号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执法对象处理依据行政管理措施1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七)项、第二十九条责令改正 2 残疾人可以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以残疾为由拒绝录用残疾人 用人单位《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八)项、第二十九条责令改正3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责令改正 4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责令改正 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责令改正 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责令改正 7依照法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 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