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水平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医疗保障局长沙市妇女联合会共青团长沙市委员会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水平的通知长民发〔2019〕26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妇联、团委、残联,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9〕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儿童福利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加快村级儿童之家建设进度,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儿童福利服务范畴,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力度,实现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儿童福利工作体系。二、主要任务(一)推进村级儿童之家建设依托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儿童之家,2019年实现建制村儿童之家全覆盖,2020年建成100个儿童之家示范点。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重点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服务,做好摸排、探访、关爱、保护等工作,为无人监护和需要临时监护的儿童提供临时庇护和服务转介场所。加强台账管理,准确记录儿童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医就学、资金发放等情况。增加活动开放频次,儿童之家每周开放2次以上,每月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保障,儿童之家要与享受服务的儿童监护人或亲属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原则上应当为儿童之家购买场地险。(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体系完善“一乡镇(街道)一儿童督导员,一村(居)一儿童主任”的关爱服务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1名女性党政班子成员或妇联主席担任“儿童督导员”,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由村“两委”女性成员(妇联主席)担任“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要掌握并录入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组织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儿童主任要制定并实施关爱保护工作计划,定期做好探访巡查,落实家庭监护责任,管理儿童之家并积极开展关爱服务。每年由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培训,区县(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儿童主任培训,培训覆盖率要达到100%。加强数据动态管理,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录入并更新人员信息。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管理、选拔、跟踪、考核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负责管理、选拔、跟踪、考核村(居)儿童主任。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建立奖惩机制,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及时整改。(三)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牵头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申请和审批办法,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民政兜底监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集中供养孤儿标准全额保障。加强医疗保障,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相关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实施综合保障。加大对生活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救助力度,做好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康复救助工作。完善教育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享受优先帮扶,落实助学金、学费住宿费减免和慈善助学政策。对于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安置。三、工作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加快调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现有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推动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二)加强部门协作民政部门应当履行儿童福利主管部门职责,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推进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发展,做好兜底救助和兜底监护。人民法院应当对申请宣告儿童父母失踪、死亡及撤销父母监护权等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并将案件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儿童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涉及儿童权益的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支持起诉维护合法权益,对有关部门不履行相关职责的应当提出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发展改革部门应对恶意弃养或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金、物资或服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教育部门要依托学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帮扶工作,优先减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费用。公安部门应当发挥职能优势查寻失联父母,由派出所证实失联超过6个月下落不明的情况,开展依法打击故意和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犯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导“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部门将儿童受侵害强制报告义务和责任纳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财政部门应当加强资金保障,支持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之家建设等相关工作,并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补贴。妇联应当发挥村(居)妇联主席和妇联执委作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关爱帮扶及权益维护等服务。共青团应当充分动员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少年事务社工,指导少先队组织,依托基层青少年服务阵地,配合提供各类关爱和志愿服务。残联要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民政、公安、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和组织应当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支持信息查验工作。人民法院、公安、司法等刑罚执行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涉案人员子女或者涉案儿童属于或者可能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应当及时通报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加强资金保障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医疗保障、医疗救助、教育保障等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公共项目预算,充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和教育。新建儿童之家按3万元一家标准补助,示范性儿童之家按5万元一家的标准补助,资金从各级福彩公益金列支,运行经费由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助标准并予以保障。对儿童主任按200元/人月的标准由区县(市)财政安排岗位补贴资金预算,根据工作绩效分等次发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结合实际予以资金保障。(四)鼓励社会参与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优先培育孵化儿童服务类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2020年实现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县级全覆盖,每个区县(市)经过培育孵化至少有3家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精神抚慰、权益维护等专业服务。鼓励儿童福利机构逐步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积极争取纳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医疗保障局长沙市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长沙市委员会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2月27日长沙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