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1日
政策文号:长商务发〔2020〕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商务发〔2020〕2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商务(招商)局、财政局,有关项目单位:现将《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2020年1月20日附件: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总则第一条为支持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重点促进我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商服贸函〔201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专项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支持我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的上级财政资金。第三条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及开发园区商务(招商)、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市商务局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公示相关信息,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市财政局主要配合项目申报工作,参与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拨付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财政、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所属企业、单位的项目申报、审核、监督检查等,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第四条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坚持择优支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支持我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行业商(协)会以及企业承建的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第五条服务平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所需生产性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为服务贸易机构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检验检测、统计监测、信息共享、品牌建设推广、人才培养和引进、贸易促进、知识产权、产业规划、政策研究等公共服务。第六条生产性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等费用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实际费用总额的35%。管理程序第七条专项资金应按照以下管理程序进行。(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日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申报主体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园区商务、财政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的纸质资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二)项目初审各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形成初审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并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三)部门审核市商务局对各区县(市)、园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第三方评审。(四)第三方评审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出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五)政府审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六)结果公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市商务局出具公示情况说明。(七)集中拨付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和公示结果,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资金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第八条获得服务平台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妥善保管好申报材料。第九条项目实施单位(企业)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2月20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长商务发〔2017〕76号文件同时废止。附: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具体项目指南1、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用于支持平台建设所需的设施购置、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开发和运营或维护费用等。2、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支持专项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1)设施购置包括公共服务平台中心机房的购置和装修,运行必须的专用配电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演示设备、交换机、服务器、机柜、UPS、电池、空调、网络测试仪、存储设备、宽带通信设备、配电设备等硬件设施。(2)长沙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研发包括测试软件、演示软件、共享软件、平台软件等和数据库开发、门户网开发等。(3)运营或维护费包括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中产生的网络、设备租用、设备维修和更换、软件升级和维护、机房租用费用以及其它平台组织和运维中所产生的运维费用。(4)其它推广、展示、交易等活动平台的方案策划费用、场地和设施的租赁费用、宣传推广费用、品牌授权费用及其它组织费用或外包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