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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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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张政〔2011〕75号省人民政府: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抓手,紧紧围绕推动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主题,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现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完善工作体系,奠定依法行政工作基础1.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市各级各部门把依法行政作为最基本的准则,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依法行政工作,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多次研究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工作,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任务中的难点问题,保证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4月21日,我市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了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市长赵小明明确指出,全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确立“一条主线、两个抓手、三个突破口、四项重点工作”的基本思路。即以创建法治张家界为主线,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强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为抓手,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突破口,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重点。 2.健全考核机制,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在总结近年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3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家界市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了各级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目标。4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了各项考核指标,涵盖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贯彻《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特别加分和扣分五大部分考核内容,不仅是作为考核的标准,同时也是指导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据。目前已基本完成对各区县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依法行政考核数据的采录,考核结果将被运用到全市绩效评估考核中。3.强化学习培训,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今年,全国人大、省委、省政府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市政府领导以政府常务会议的形式带头进行了专题学习。8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法治湖南”建设专题报告会,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市直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报告会。7月8日和11月16日,市政府法制办分别举办了《规定》和行政强制法专题培训班,市直及驻张单位分管法制的领导、法制(规)科长、区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培训安排,各级各单位及时以局(委)务会、专题培训班的形式进行了培训学习。市政府法制办还先后派员到市公安局、市经信委等20多个单位专题辅导学习了《规定》。目前,我市领导干部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委办局务会、法制讲座等形式带头学法,组织本级、本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的机制已形成。为扩大宣传,市司法局将行政强制法和《规定》纲入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的内容;市行政学院将行政强制法和《规定》纳入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张家界日报社、张家界电视台以及网络媒体通过宣传报道相关会议,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规定》和《纲要》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8月2-20日,市政府法制办在《张家界日报》上开辟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学习问答”专栏,印发《规定》内容解读10期,并在张家界公众信息网举办了一期嘉宾访谈,宣传解读《规定》内容,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在认真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的基础上,重点落实了4项制度:一是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事项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前,有关部门都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专家、民众意见;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未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督办制度。凡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由监察、督查等部门督促落实、跟踪问效,提高政府决策的执行力。2011年开展了立规调研5次,召开立规座谈会30余次,组织召开了《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草案)》、《张家界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草案)》、《张家界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草案)》等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共10次,超额完成省政府考核指标。2.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提高文件质量水平。一是实行立规年度计划管理。3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11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对于未列入计划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原则上不予审议、签发。2011年,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出台规范性文件45余件。二是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备案审查等制度。2011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查、修改各类规范性文件68件,办理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132件,向省政府报备22件,备案审查各区县规范性文件63件。三是强化职能转变。在规范性文件内容上,由强化部门行政措施为重点,向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转移,实现由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我市今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集中在区域卫生、教育规划、民生保障等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域。四是开展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废止市级文件1件,修改市级文件6件。3.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年召开了行政执法论证会1次、分析会5次,经验交流会1次。3月22日,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市气象局、市商务局等单位的1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到市工商局听取执法情况介绍,观摩执法案例,学习经验,取长补短。同时,按照《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做到规定动作抓落实,自创动作有特色,确保全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基层。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目前已有31个部门制定并发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市公安局和8个驻张垂管单位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布并直接运用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完成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细化任务。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清理修订工作。目前已有41个部门清理修订并公布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结果。四是建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机制。9月30日,市政府印发了《张家界市2011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1期)》,涵盖了未经审批加层建设、非法占有土地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例,有效地规范指导以后全市同类行政执法案件。五是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督查。8月24日至9月2日,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区县政府及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等8个市直部门,以座谈汇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情况反馈等形式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处罚裁量权等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落实情况、《规定》的宣传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帮助各单位查漏补缺,完善自我,推动了全市依法行政水平的总体提高。(三)加强和创新政府管理,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1.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10月31日,市政府印发了《张家界市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实施方案》,以建设政府服务平台为重点,细化分解了各级各单位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进程中的目标任务。目前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规定》实施方案,明确服务目标和服务重点。全市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区县社区服务平台正在建设中,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已启动。2.深化行政管理运行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我市党政门户网站设立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行政收费、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社会公益,捐赠救助、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一些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及结果,不仅在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布,还在《张家界日报》上公布、在政务服务中心展示。同时,编制《张家界政报》,集中印发领导讲话、政府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大事,发布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有效推进了阳光政府建设。3.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一是深入贯彻行政强制法,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目前已有15个单位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没有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需要被废止、修改,未出现行政机关自行委托实施行政强制、依法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授权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强制的情形。二是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在2001年、2008年、2010年三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基础上,以直接取消和合并同类项的方式,进行了第四轮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46项,同类行政审批事项由42项调整合并为20项。三是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共调整保留非行政许可57项,行政许可294项。4.强化民生保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2011年,我市出台了《张家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张家界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改善民生工作的文件,为改善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截止10月,在省定和市定为民办实事的43个(省市重复1个,实际为42个)项目中,新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农民工和农村劳动预备制度培训、农村危房改造等19个项目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市城区小街小巷整治等8个项目达到进度要求;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等8个项目进度略有滞后;另外7个实事项目基本达到进度要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四)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力保障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8月19日,市委、市政府聘请“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秦希燕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建立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政府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2.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能作用。一是发挥参谋作用。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涉及法律问题的重要事项专题会议,市政府法制办都列席并提供法律意见;政府的重大决策,法制机构都参与了调研、论证和决策过程,提出法律建议和审核意见;政府发布的通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2011年,市政府法制办参与涉法事务的调研、论证、协调工作20余起。二是发挥顾问作用。法制机构积极参与优化投资环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合同的起草和论证等工作,今年在市政府与广茂公司招商引资建设永定大道的合同遗留问题、张家界锦辉镍钼矿业有限公司行政许可补偿费用问题、市政府落实法院判决宏力置业与树人学校纠纷案问题、张家界电力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投资合同纠纷等重大经济纠纷的协调处理中都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或处理意见。(五)加强社会管理,积极防患和化解社会矛盾1.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强化监督指导。一是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按照法治湖南建设要求,积极拓宽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坚持案卷材料和现场勘查相结合的审理方式,倡导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深入现场调查,引进调解、和解机制。今年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8件,受理22件,告知6件,审结17件,未审结5件。其中维持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原具体行政行为11件,驳回1件,撤销2件,撤回申请3件。二是严把案件“受理关、审核关、调查关、决定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复议案件,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审查的基础上,再对答复机关提出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最后通过集体讨论研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今年我市行政复议机构办理的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得到了各级人民法院的肯定。三是积极办理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在依法及时答复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协调市国土资源等部门准备详实的证据材料,与省政府复议机构积极沟通,大力协助做好与复议申请人的息诉和解工作,取得了案件当事人撤回申请的良好结果。2.努力提高法制机构行政应诉工作水平。2011年,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件,市政府法制办承办4件,市国土资源局承办4件,办结5件,其中省高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市中院裁定驳回申诉1件。在应诉过程中,我市政府法制机构主动向省高院、市中院行政审判机构反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探讨案情、疏通矛盾化解渠道,有效的维护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强化信访工作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和法制机构职能作用,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方面,积极引导争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有力推动我市信访工作的发展。今年是我市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年,全年群众来信1012件,同比减少23件,其中重复信324件,同比减少152件;在国家信访局交办的14件(含3件积案)信访案件中,办结12件,2件(未到期)正在办理中;在省信访局交办的14件(含10件积案)信访案件中,办结14件,到期办结率达100%。 (六)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接受市人大和市政协对重大行政决策、执法情况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1年9月26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特别邀请了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和10名人民群众列席听取了关于永定城区公交车运价调整有关情况汇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二、存在问题2011年,是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提升之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法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同“法治张家界”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一是新形势下对政府法制工作如何更好地助推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办法不多。二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还不够高,程序不够规范。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中存在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关注度不高等问题。对于这些不足,市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三、2012年工作措施2012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推动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主题,以《纲要》为指针,以法治张家界建设为目标,以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以贯彻行政强制法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政府法治化工作水平,为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和富民强市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继续深化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要求继续完善我市“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湖南特色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基础上,从内容上、层面上不断深化,积极推进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推进我市法制工作新一轮大发展。(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积极解决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中存在的过“冷”问题和预防过“热”情况发生。对听证代表所提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采纳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在网上公布,实现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正常化、科学化。2012年,争取举行5次以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围绕我市旅游产业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跨越的目标,进一步做好政府立规工作,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三统一”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四)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在全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基础上,狠抓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抓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编撰,发挥案例指导作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启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发证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逐步推行实地查勘制度、听证制度、调解制度、和解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到复议为民、案结事了。二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六)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通过提交合法性审查报告、调研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自身建设等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为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七)创新管理方式,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健全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政务信息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八)深入贯彻《规定》和行政强制法。以建设政府服务平台为重点,加强对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定》的监督检查。强化各级各单位对行政强制法的培训学习,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专此报告。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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