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企业优惠政策

湖南张家界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湖南张家界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旅游营销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旅游营销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15号ZJJCR—2016—0101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张家界市旅游营销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界市旅游营销奖励暂行办法 为加快实施“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战略,促进全市旅游转型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旅游营销的积极性,提高张家界旅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一、奖项设置(一)市场营销奖。1.国内市场引客奖。本市注册且符合“四统一”要求的旅行社(以下简称本市旅行社)直接从国内客源地招徕、接待客人进入武陵源核心景区达到2万人以上,且有组团社团队确认件、通过“一诚通”认证的,按其接待的国内游客实际购买武陵源核心景区全票人数实行奖励,奖励标准为6元/人。本地散拼接待不予奖励。2.境外市场接待奖。本市旅行社招徕、接待入境游客(含港澳台地区)进入武陵源核心景区达到1000人以上,且通过“一诚通”认证的,按其接待的入境游客实际购买武陵源核心景区全票人数实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0元/人。3.组团社境外市场开拓奖。凡国内外组团社与我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且为我市输送入境游客达到一定基数的,给予一定的增量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旅工委另行确定。4.大型会议营销奖。凡单位或个人组织、招徕200人以上会议,且购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含优惠票),在市域内住3晚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 200人至300人的会议奖励5000元/会议;300人以上的会议奖励1万元/会议。5.大型活动奖。对单位或个人组织策划并通过市场运作形式成功举办大型旅游营销活动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旅工委另行确定。(二)形象宣传营销奖。1.媒体营销奖。鼓励单位或个人通过市场运作制作推出一系列张家界题材的微电影、电影、电视剧、音乐片等影视作品,或利用新媒体开展张家界旅游形象宣传。对为我市旅游宣传具有较大影响和促进作用的影视作品或新媒体营销宣传,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旅工委另行确定。2.新闻宣传奖。对在国内省级以上的媒体以及境外国家级电视台或报纸上所做的影响较大的张家界正面旅游新闻,或在张家界发生重大旅游负面舆情后,及时开展正面宣传,维护张家界旅游形象的新闻单位和记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旅工委另行确定。(三)旅游大交通营销奖。本奖项的奖励标准是指机型100座以上的飞机,100座以下飞机奖励标准以具体明确的为准。航空换季以国家民航局公布的为准。奖励资金来源包括省补贴或奖励资金。本奖项的奖励对象需要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相关协议,没有协议的不予奖励。1.入境航线航班奖。台湾、韩国等成熟客源市场的航线航班,按照《湖南省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奖励。其他非成熟客源市场航线航班,除按照《湖南省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奖励外,每班给予2万元的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奖励。2.国内新开航线奖。在奖励年度内,新开国内航线(恢复停航1年以上航线视同新开)且飞满30班次进港张家界荷花机场航班,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航距在1500公里以内,100座以上的飞机奖励2万元/班,100座以下的飞机奖励1万元/班;航距超过1500公里,100座以上的飞机奖励3万元/班。3.国内旅游包机(合作航线)奖。凡单位和个人在奖励年度内开通没有定期航班且客源市场不是很成熟的城市的包机(100座以上),且达到20班次进港张家界荷花机场的航班,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所执行客源地城市近2年未开通正班或包机的每班奖励价值2万元的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上年已开通包机的二、三线城市每班奖励价值1万元的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客源市场较为成熟、近3年持续开行的省会城市不再给予包机奖励。4.重点城市新增运力奖。各航空公司航权航时紧张的北京、广州、上海、深圳、成都等5个重点城市在上年执行航班的基础上,每周新增1班运力,给新增航班(100座以上)奖励5000元/班。5.过夜飞机奖励。各航空公司将飞机放至张家界荷花机场过夜,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机型100座以上的飞机奖励1万元/班、晚;100座以下51座以上的飞机奖励5000元/班、晚,50座以下的飞机奖励1000元/班、晚。6.特殊航线“一事一议”。除以上航空奖励外,其他特殊航线奖励由市旅工委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确定。7.新增旅客列车运力奖。新开通张家界火车站至客源地城市始发旅客列车或夕发朝至旅游列车且运行1年以上,给予开行列车的铁路部门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铁路部门通过努力开通长沙至张家界城际列车并开行1年以上,给予铁路部门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突出贡献奖。对进行重大旅游营销创意策划等、为全市旅游营销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二、奖励程序奖励申报、核查、审批等程序按照《张家界市旅游营销奖励事项审查认定细则》的规定办理。三、监督检查市旅游外事侨务委负责奖励事项受理、召集相关单位现场核实、会议初审等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落实相关奖励事项。市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的筹集、审核和拨付。市监察局负责有关奖励举报的受理以及在奖励工作中违纪人员的查处,并提出处理意见。市审计局负责奖励资金的审计监督。市旅游促进办公室牵头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奖励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商务粮食局(口岸办)、张家界荷花机场、广铁集团张家界车务段等单位协助市旅游外事侨务委核实航线航班、旅游列车、专列等。凡经核查认定有弄虚作假行为、重大旅游投诉、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形的,一律取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本年度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奖励时间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湖南张家界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