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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已出让用地项目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管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已出让用地项目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管理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44号ZJJCR—2016—01037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为规范已出让用地项目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管理,确保土地价款依法征缴到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07〕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办理程序(一)项目申请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致使土地价值增高的,项目用地单位或个人应按《张家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管理办法》(张规发〔2014〕15号)的规定,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条件变更许可,并持规划部门规划条件变更告知函及相关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重新计算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变更土地出让合同。规划部门凭国土资源部门土地价款结清告知函办理有关规划审批手续。(二)已竣工项目涉及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的,用地单位或个人应持规划部门竣工验收《规划核实意见书》到国土资源部门重新计算并补缴土地价款,变更土地出让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凭变更后的土地出让合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二、补缴土地价款的确定(一)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下发前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经规划部门审查批准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二)2001年4月30日之后,但在2010年12月19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下发前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的,以规划部门批准时间为地价评估基准日,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批准调整时的不同土地用途、容积率的评估地价之差足额补缴。(三)2010年12月19日以后,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规划部门批准调整时的不同土地用途的评估地价之差足额补缴。2.调整容积率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规划部门批准调整时的评估楼面地价进行核定,补缴的土地价款=批准调整时的评估楼面地价×新增建筑面积。其他项目: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规划部门批准调整时的不同容积率条件下的评估地价之差足额补缴。3.既改变土地用途又调整容积率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规划部门批准调整时的评估地价之差计算;调整容积率应补交的土地价款按规划部门批准调整时的评估楼面地价进行核定。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二者之和足额补缴。其他项目: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规划部门批准调整时的不同土地用途、不同容积率条件下评估地价之差计算后足额补缴。(四)批准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时间界定以市规划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间、市人民政府有关批复(批示)时间或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时间中较早的时间为准。(五)在不同时段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的,按照相应时段的标准分段计算后,累计补缴土地价款。(六)因项目用地单位或个人申请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致使土地价值降低的,土地价款不予退回;因政府原因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致使土地价值降低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损失补偿,具体补偿方案由国土资源部门商规划、财政等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三、土地用途、容积率的认定(一)改变土地用途依据规划部门项目批准文件或项目竣工验收文件认定。涉及多种土地用途的,不同土地用途面积按各类实际建筑面积比例认定。(二)容积率指标由规划部门负责认定。无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的,建设用地项目容积率按以下方法认定:1.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已明确容积率的,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作为原容积率。2.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未明确容积率或仅注明“按规划要求建设”等相应条款的,以相应规划批准的附图或附件中明确的容积率作为原容积率。3.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未明确容积率或仅注明“按规划要求建设”,且没有相应条款及附件的,原容积率以规划部门认定意见为准。四、本通知适用于永定、武陵源区行政区域内已出让用地项目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管理工作,慈利、桑植县可参照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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