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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和深化应用的实施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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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和深化应用的实施 意 见张政办发〔2016〕52号ZJJCR—2016—01043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为进一步推动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与深化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和深化应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坚持一个规划设计、一个政务网络、一个政务云平台、一个大数据中心、一个数据灾备中心、一个政府网站群、一个互联网出口、一个标准规范等“八个一”要求。1.一个规划设计。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平台标准、统一应用共享、统一运维监管的原则,充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促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2.一个政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应用,实现政务需求网络全覆盖,建成大容量、高稳定、不间断运行的网络。及时更换老旧设备,优化骨干网络结构,按需扩容上下行网络带宽,将全市各部门网络资源逐步整合到市电子政务专网。 3.一个政务云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不断完善市电子政务云平台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搭建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为全市各政务部门提供云主机、云存储、共性支撑软件、云应用开发平台、信息资源、信息安全、应用部署迁移、运维保障等云服务;积极促进基础资源的共享和应用开发,推动各政务部门电子政务应用向电子政务云平台的迁移和部署。4.一个大数据中心。建设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建好电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的管理办法,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促进互联互通,提高跨部门、跨体系的共享交换能力,提升政府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支撑跨部门、跨体系的应用业务协同。5.一个数据灾备中心。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灾备中心,同时为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共享数据灾备服务,充分满足异地数据备份容灾的安全需求,实现数据的安全传输和存储,确保异地备份容灾的安全可靠。6.一个政府网站群。进一步推动市、区县政府网站整合,统一建设网站群,完善全市政府网站体系,逐步完成全市已有各级政府网站向统一网站群平台的迁移。政府网站群要把握新形势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要求,规范栏目顶层设计,加强政府网站平台的集约化建设,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7.一个互联网出口。在电子政务外网上建设统一的市、区县二级互联网出口,拓宽出口带宽、规范域名和IP地址管理。采用不同运营商的互联网出口链路,实现线路备份和冗余,在互联网出口统一部署流量控制和安全设备,对网络流量和安全进行管理。8.一个标准规范。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研究制定我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统建共享办法,云平台建设、应用、管理和服务等系列标准规范,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以及网络、安全、应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规范,促进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注重实效,整合资源、共享开放,需求主导、完善服务,惠及民生、稳步推进,注重创新、协调发展,安全可控、立体防护的原则。1.统筹规划、注重实效。从全局出发,加强电子政务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效投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2.整合资源、共享开放。充分整合现有的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应用系统,实现有效整合、分类管理和有序利用,促进数据共享,推进数据开放,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3.需求主导、完善服务。满足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实际需求,加强业务协同,不断拓展相关电子政务应用,促进智能转型,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4.惠及民生、稳步推进。加快信息惠民工程建设,构建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解决教育、社保、养老、住房保障、社区服务等民生热点问题。5.注重创新、协调发展。注重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各级政府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推动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体系、统一运维管理的一体化建设和业务应用协调发展。6.安全可控、立体防护。充分运用最新的信息安全技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参考国内外最佳安全实践,构建综合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电子政务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成统一规范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和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全面支撑各政务部门业务应用,提供集约化服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建成安全可靠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立电子政务建设保障体系,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1.基础设施全面整合。完成电子政务外网省、市、区县、乡镇(街道)100%连通,社区、村按需接入;市、区县二级政府在电子政务外网上完成互联网出口的整合;建成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市直部门业务整合率达70%以上。2.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完善和优化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和宏观经济基础库,建成电子证照、公共信用、工商企业、政务服务等主题数据库;建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开放平台和大数据分析支撑平台,公共数据开放单位覆盖率超过90%,数据开放率超过50%;全面推进政务大数据应用建设。3.应用系统全面协同。建成纵横联动、协同治理、信息共享、关联组合的体系政务应用工程,新建应用系统80%以上支持业务协同,服务政务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政务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4.安全保障显著增强。等保三级以上重要信息系统全面完成测评和整改,加强移动安全建设,建成统一的基于安全可靠密码算法的安全服务平台和安全运营中心。二、主要任务(一)共建基础设施,强化资源集约化管理。全力推进基础设施资源整合,持续拓展电子政务外网的宽度和深度,推进电子政务云快速发展,实现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由分散到集中共建的重大转变。全面升级电子政务外网承载和安全保障能力,统一互联网出口,逐步将应用迁移到电子政务外网上使用。建成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实现政府部门共建共用,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应用,原则上不单独建设云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全市的数据灾备中心。(二)打造政务大数据,提高数据利用价值。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构建全市大数据信息资源库,建设大数据共享、开放、分析平台,不断拓展数据汇集范围,促进各类数据深度融合,提升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能力,实现领导决策科学化、政府治理智能化。构建大数据信息资源库,完善和优化基础数据库,实现基础信息在所有政务部门间的实时共享,为相关系统监测分析和决策执行提供基础信息支持。建立主题信息库,为跨部门、跨体系开展深化应用提供统一基础信息支撑服务,丰富面向公众的信用信息服务,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水平。(三)着力提升平台支撑和大数据应用能力。建设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重要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建设全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对外开放和社会化开发利用。建设大数据分析支撑平台,挖掘数据价值,支撑大数据示范应用。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信息惠民工程实施和智慧城市建设,以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大数据应用市场化服务为重点,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创新应用研究,深入发掘数据资源,推动传统数据资源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数据的汇聚整合,建设精准扶贫、旅游、现代农业、区域经济脸谱等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四)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按照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服务整合思路构建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努力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释放信息技术红利,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社保、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推动实现城乡居民享受高质、均等、便捷的服务。(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务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涉企收费监管平台、投诉举报统一平台建设,整合各类诉求渠道,加强政民互动,建立统一电子监察体系,强化政府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建设电子证照库,对接第三方支付系统,具备政务超市功能,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府服务模式,构建全市“互联网+政务”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提供普惠性、便捷化公共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增加社会公众获得感。(六)完善政府网站体系和办公业务应用。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好政府内部办公系统,优化再造政务流程,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纵向和横向流转,以及公文办理、文件归档、信息采编、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积极推广视频会议、移动办公等应用。(七)打造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形成协同治理新格局。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格局,促进监管体制和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机制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保障市场投资安全、交易公平和消费放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八)建设智慧城市,推动电子政务发展。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理清城市发展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城市发展定位、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统筹基础设施、应用承载、资源开发、安全保障等项目建设,推进市、区县电子政务建设。(九)推动实施大数据治理监管。推动各级政府基于海量数据,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积极掌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共性、个性化需求,主动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鼓励政府部门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企业需求,整合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等活动。创新市场经营交易行为监管方式,在企业监管、环境治理、消费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推动汇总整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法定检验监测数据、违法失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和企业依法依规应公开的数据,鼓励和引导企业自愿公示更多生产经营数据、销售物流数据等,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和系统,进行关联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与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的商业轨迹进行整理和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实现有效监管。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金融等信息共享平台,增强联合执法能力,不断提升政府服务市场主体和监管市场的水平。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张家界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协管电子政务工作的副秘书长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委机要局、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决定重大事项和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二)严格电子政务项目审批。市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申请,由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对符合建设规划要求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前置审查,前置审查通过后由市发改委立项审批,立项审批后由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核,再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在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全面建成前,市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审批部门申请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对部门连接市级、县级应用软件项目,尽量采用集中式开发、集约化建设;对业务流程相对固定且基础性较强的通用型办公应用系统,如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实行统一开发;对涉及省里统一部署、事关重大改革或市委、市人民政府已决策必须立即实施,以及不宜由企业投资的电子政务项目(如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开放的项目),按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审批。(三)加强新技术应用和安全建设。制定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电子政务应用中的技术标准规范,积极推进新技术在行政办公、辅助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同步完善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基于国产密码的网络信任、安全管理和运行监管体系,保障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的安全可靠。(四)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切实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与现有项目管理手段相衔接,作为系统运维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各级各有关部门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提出评估指南,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自我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公务员信息化意识,提高自觉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运维服务队伍。加强信息技术培训交流,建立电子政务培训机制,将信息化应用能力纳入公务员知识培训体系。(六)形成工作合力。工作小组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全面如期完成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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