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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8日 有效性:有效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意见张政办发〔2022〕23号ZJJCR—2022—01016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9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慈利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县试点探索作用作为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县,慈利县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夯实发展基础,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明确2—3个方面为改革突破方向,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举措进行试点探索。通过试点探索,确保产生预期的改革和示范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动全市中医药综合改革提供科学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慈利县人民政府。市直责任单位按权责轻重排序,越靠前权责越重,下同)二、融入“三医联动”,深化四项改革(一)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将中医药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区县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全市重点改革任务,增强推进中医药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全市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健全中医药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中医和中药、事业和产业的统筹协调。完善中医药工作决策机制,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的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张发〔2021〕13号)精神,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形成权责清晰、管理顺畅、运行高效的中医药管理体系。同时,理顺中医药管理职能,强化中医药主管部门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职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编办,各区县人民政府)(二)深化中医药医保和服务价格管理改革。支持中医医院和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发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中医门诊和中医特色专科医院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加大医保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医保年度总额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合理倾斜,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等优势。全力支持市中医医院开展全省首批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并适时全市推广。出台支持中药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发展的优惠报销政策,动态调整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做好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诊疗费用明确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或者DIP支付的改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医疗集团大力实施“中医(药)基层化,基层中医(药)化”工程,全面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深化中药管理创新和服务改革。贯彻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炮制使用、中药制剂管理和中药新药开发等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药管理政策。配合省级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医疗集团依法开展中药饮片加工炮制,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开展应用传统方法制备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医疗集团范围内的调剂使用政策。市中医医院依托新建成的土家医药制剂研发中心,积极引进优质企业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委托配制、调剂等服务。各区县创造条件建立医疗集团中药共享调剂配送中心,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调剂、代煎和临方炮制产品配送等服务。以中医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快推进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大力支持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向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申请进入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积极推荐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进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鼓励我市科研机构和生物医药企业等对疗效独特、安全可靠的经典名方、中药特色制剂向中药新药和产业化方向研发,对在国家获批注册上市的中药新药,给予注册申请人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科技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四)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改革。推进药品耗材采购加入采购联盟或者带量采购平台,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配送制度,挤掉药物耗材价格虚高水分,实行“招采合一”,切断医疗集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之间的资金往来。建立医疗集团药物耗材统一管理制度,推动医疗集团内的药物耗材实行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中药饮片统一议价,保证下转病人诊治的用药连续性。推进桑植县民族中医院完成全省首批中药共享调剂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并实质性运行,加快县级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共享中药房标准化建设,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探索建立县、乡、村中药统一调剂、统一配送的高效管理和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借势“一片药”,实施四大工程(一)实施中医药产业振兴工程。以开展全市新型工业强基倍增计划三年行动为契机,依托武陵山片区丰富的植物资源和优质中药材基地,利用非耕地种植发展木本中药材,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重点发展“一片药”产业,培育、保护、推广“湘九味”慈利杜仲、常吴萸、显齿蛇葡萄等中药材区域品牌和湖南省第一批道地药材目录品种,支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的中药材品牌建设。支持永定区三家馆乡漩水林场建设张家界武陵山植物园。加快推进中国翠谷植物提取产业园建设,培育生物医药品牌,大力发展五倍子、陈皮、葛根、黄柏、厚朴、杜仲、显齿蛇葡萄等植物提取加工。加强产品质量和分级标准的研发,积极支持中药饮片加工和医药中间体生产加工,重点引进大型现代化中成药生产企业,对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张家界特色生物医药产品(如张家界莓茶、慈利杜仲等)制定系列质量标准和产品分级标准。积极发展保健和化妆品产业,加强药食同源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研发生产,推进葛根、显齿蛇葡萄、杜仲、五倍子系列美容美肤美发、化妆和保健养生产品开发生产。推进中药商贸流通业发展,培育一批本土大型药品连锁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张家界锦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神舟医药有限公司、湖南超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本土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批发企业打造成全省有影响力的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二)实施中医药服务提质工程。积极推进以各级公立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为骨干,以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和公共卫生等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纳入市医疗集团建设,履行对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职能,建设市级传承创新工程和中医区域医疗中心,指导和补齐县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短板。加强和扶持慈利县中医医院哮喘病(化脓灸)专科、桑植县民族中医院骨伤科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建设,做优做强中医肺病、脾胃病、心脑血管病、肝肾疾病、肿瘤和骨伤、肛肠、皮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等专科。到2023年,所有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市人民医院及各区县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到2025年,实现医疗集团内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全覆盖,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5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加强各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心和推广基地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各区县按照“填平补齐、管用实用”的原则,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配齐常用中医诊疗设备,力争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执业医师,在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五有”(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服务、有发展资金)。所有中心村卫生室能够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机构、人员、技术和质量等中医药服务全要素、全流程监管,促进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非医疗)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各区县人民政府)(三)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工程。加快培养高水平临床领军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建立健全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机制,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每年按标准评选市级名中医及中医药学科带头人等中医药领军人才,按规定在职称评定、核心人才确认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落实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医师按规定学习研究和运用中医理论与诊疗技术,开展“西医学中医”重点人才培训项目。加强中医护理队伍建设,发展中医特色护理,不断提高中医护理人才素质。大力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一批德艺双馨、老百姓广泛认可的省市名中医,到2025年,培养造就五批40名左右“市级及基层名中医”。全力支持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开设中医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中医护理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中医药特色专业,建设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求每年为基层定向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学校招生。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学术经验继承,发挥师承教育优势和作用。到2025年,市中医医院、慈利县及桑植县2家县级中医医院各建好3—5个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各区县人民政府)(四)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工程。加强中医药类非遗项目专项调查,搜集整理中医药经典名方、民间验方、秘方和传统疗法,包括中药及其炮制技术、方剂及其制作方法、中医诊疗技术、针灸、养生、导引、民间传统医药知识与技艺等。成立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专家组,对搜集的民间验方予以评审,对具备突出临床价值的安全验方予以公布推广,拓宽使用覆盖率。支持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加大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和老药工经验技术传承力度。完善学术传承制度,推进活态传承,充分利用好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聚居传承土家中医药文化的独特优势,组织相关企业团体定期开展旅游节、传统节日保健养生文化宣传系列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设中医药旅游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中医药与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旅游餐饮、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推广新型中医药旅游文化产品、预防药膳等服务。广泛宣传普及中医药预防知识,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注重从孩子抓起,开展以学校为主、社区和家庭为辅的“国医启蒙”教育,将中医药常识纳入中小学卫生健康教育内容,营造“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四、助推乡村振兴,开展四项行动(一)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改革试点行动。为切实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建立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和长效机制,在慈利县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试点探索行动,并纳入全市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予以重点考核。通过配置基层常用中医药诊疗设备,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环境,突出中医药文化氛围,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广泛推广应用中医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敷熨、熏洗、耳针等1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让城乡居民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便捷、实惠、可及性强的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优势和作用。依托湖南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建立0—3岁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体质辨识等健康管理服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城乡居民家庭促进“一老一小”健康干预,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的家庭和自我保健水平,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经验,持续推动健康帮扶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二)开展中医药服务基层惠民行动。按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中医馆进基层”项目,逐步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非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并联通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力争实现中医药健康服务信息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无缝对接。市中医医院、慈利县中医医院和桑植县民族中医院均建成全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人才进基层”项目,采取订单定向、本土化人才培养和“县管乡用”等措施,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1—2名中医药人员。组织县级医疗集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名中医团队进基层”项目,组织一批省市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医疗团队定期进到社区、下到乡镇开展巡诊和义诊,为基层群众在家门口提供名医诊疗服务。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巡讲活动,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药膳食疗和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提升基层群众中医药健康素养。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养生保健方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开展医疗服务中西协同行动。全市在建好3个医疗集团的基础上,加强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室建设,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为契机,建立一批中西医结合专科医联体。及时完成“西医学中医”人才培训和中医医院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轮训,中西医副高职称以上医师定期在集团内巡回、坐诊、查房、会诊、教学,带动集团内各医院各学科协同发展,建立有中医类别医师参加的多学科诊疗团队(MDT)。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必须引入中西医多学科会诊机制,坚持“宜中则中,宜西则西,中西医协同”原则,重点聚焦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和微生物耐药等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共同研究制定中西医临床诊疗指南。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内中西医会诊、巡诊和联合查房制度,共同制定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形成中西医多学科协同诊疗模式。鼓励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以承办首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为契机,拓展民族医药文化海外传播渠道,积极搭建重要外事平台,向国际组织和机构推荐张家界,参与全省中医药“组团式”海外传播项目,鼓励各医疗集团和中医药企业赴国际、港澳地区重要展会参展推介。鼓励医疗机构和生物医药企业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宣传媒介,扩大张家界中医药文化旅游的知名度。支持各区县建设一批将土家族中医药文化、生态观赏和红色旅游、中药种植养殖、康养、养老等融为一体的基地,打造白族、土家族中医药健康旅游区。鼓励景区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走进景区设置景区救护站,在为游客提供咨询保健和急救服务的同时,大力宣传本地土家族中医药养生特色,吸引游客主动寻求中医推拿、拔罐养生、刮痧足疗等中医药保健服务,扩大民族中医药绿色医疗的国内外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政府外事办、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五、加强组织实施,加大保障力度(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中医药工作主管部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部门中医药综合改革工作的督促考核、激励问责。各区县要将《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和本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本地绩效评估范畴,切实抓好推动落实。各主流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省、市关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综合改革的政策导向、重大举措和中医药对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作用,大力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挖掘宣传中医药名医名家和一线中医药医务工作者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于2022年9月底前制定本意见落实措施,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各区县人民政府)(二)加大中医药投入保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和综合改革多元投入机制,在中医药发展资金、政策和项目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综合改革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县,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在工业、农业、林业相关专项资金中支持中药材种植、生产及加工等。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鼓励区县建立中医药发展基金,发展基金由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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