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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局直各科(室)、所、投诉处罚中心、大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及相关部门规章等规定,本局制定了《岳阳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岳阳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  2013年8月16日岳阳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序号违法名称法律依据违法程度情 节 及 后 果处罚幅度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4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轻微初次违法,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处5000—3万元罚款一般第二次违法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较重第三次违法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5万元的罚款严重一年内三次以上违法,拒不改正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7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以上的,处5—7万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并形成规模的;暴力抗法、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恶劣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7—10万元的罚款2未取得道路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4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轻微客运经营者新增车辆未取得道路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在一个月以内的(以行驶证登记日期起算)。(旅游、包车客运第一次从事班车客运的)减轻处罚,处5000—3万元罚款一般旅游、包车客运第二次从事班车客运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较重旅游、包车客运第三次从事班车客运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5万元的罚款严重旅游、包车客运第三次以上从事班车客运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7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7万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从事班车客运并形成规模,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7—10万元的罚款3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4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轻微1、许可证件有效期超期在1个月以内的,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2、客运车辆在转籍、过户中使用被注销的无效道路客运许可证经营,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处5000—3万元罚款一般1、许可证件有效期超期在2个月以内的;2、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2个月以内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较重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3个月以内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5万元的罚款严重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3个月以上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7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7万元以的罚款特别严重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且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7—10万元的罚款4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4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轻微1、班车客运未经许可初次从事旅游、包车客运,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2、旅游客运未经许可初次从事班车、包车客运,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3、包车客运未经许可初次从事班车、旅游客运,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处5000—3万元罚款一般1、班车客运未经许可从事旅游、包车客运,拒不改正的;2、旅游客运未经许可从事班车、包车客运,拒不改正的;3、包车客运未经许可从事班车、旅游客运,拒不改正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较重普通货运经营者将旅客、货物混装。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5万元的罚款严重货运、危货运输经营者完全改变经营范围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7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7万元的罚款特别严重危货运输经营者将旅客、货物混装。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7—10万元的罚款5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5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5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轻微已具备客运站站级标准并正在申办许可审批手续的。减轻处罚,处3000—2万元罚款一般1、  日发送旅客300人次以下的;2、  违法时间在1个月以下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的罚款较重1、  日发送旅客大于300人次;2、  违法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3万元的罚款严重拒不改正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7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4万元的罚款特别严重拒不改正且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5万元的罚款6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5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5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轻微1、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内的,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2、客运站在转籍、过户中使用被注销的无效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处3000—2万元罚款一般1、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3个月以内的;2、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3个月以内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的罚款较重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6个月以内,拒不改正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3万元的罚款严重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6个月以上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7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4万元的罚款特别严重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从事客运站经营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5万元的罚款7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5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5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轻微初次违法且能主动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一般货运站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1个月以内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的罚款.较重货运站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2个月以内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3万元的罚款严重货运站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3个月以内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7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4万元的罚款特别严重1、货运站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3个月以上的;2、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5万元的罚款8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6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轻微初次出租或出租经营许可证件1个月以下,承租方尚未投入经营,经责令整改,能立即纠正的。收缴有关证件,不予处罚一般初次出租或出租经营许可证件1个月以上的。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的罚款较重出租两次或出租经营许可证件3个月以下的。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4000元的罚款严重出租三次以上或出租经营许可证件3个月以上的。收缴有关证件,处4000—7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非法转让、出租经营许可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收缴有关证件,处7000—1万元的罚款9未为旅客投承运人责任险;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7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7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二)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三)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轻微初次发现并及时改正,没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严重经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10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8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已进行机动车登记10天以内且正在申办道路运输证的。减轻处罚,处1000—3000元罚款一般1、进行机动车登记20天以内且正在申办道路运输证的;2、使用无效、变造的道路运输证20天以内的。处3000元的罚款较重1、进行机动车登记30天以内且正在申办道路运输证的。2、使用无效、变造的道路运输证30天以内的。处3000—5000元的罚款严重1、未申办道路运输证且经营1个月以上的。2、使用无效、变造的道路运输证2个月以内的。处5000—7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1、造成严重后果的;2、使用伪造、被注销的或使用不正当手段向运管部门骗取的道路运输证参加客运经营2个月以上的;3、使用无效、变造的道路运输证2个月以上的。处7000—1万元的罚款11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8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8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轻微在查处现场就予以改正的。处警告一般初次违法的。处100元的罚款严重第2次以上同类违法的。处200元的罚款12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轻微客运班车经营者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无法进站经营的。不予处罚1、初次违法的;2、跨县区短途班车;3、跨地市普客班车。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1个月内两次违法的;2、直达及高速班车;;3、跨省际长途班车。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1、在市城区沿途停靠拉客造成超载的;2、一个月内三次违法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1、长期不进站经营的,造成危害后果的;2、一个月内违法超过三次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13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轻微客运班车经营者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改变线路行驶的。不予处罚1、客运班车经营者改变线路行驶但无停车上客的;2、初次违法的。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客运班车经营者改变线路行驶且有停车上客的;2、  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1、客运班车经营者擅自延伸或缩短客运线路;2、一个月内三次违法的。处2000—3000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严重侵害乘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14客运班车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轻微客运班车经营者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减少班次行驶的。不予处罚1、客运班车擅自减少班次行驶的;2、初次违法的。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客运班车增加班次行驶的;2、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一个月内三次违法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不按规定公布的班次行驶,严重侵害乘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15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轻微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不按原正班车线路行驶的。不予处罚无正当理由不按原班车线路行驶但途中没有停车上客,情节轻微及时改正的;初次违法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无正当理由不按原班车线路行驶但途中有停车上客的。2、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1、无正当理由不按原班车线路行驶,擅自延伸或缩短客运线路。2、一个月内三次违法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不按原正班车线路行驶,严重侵害乘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16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站点停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轻微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不按原正班车的站点停靠不予处罚1、  跨县区短途班车;2、  跨地市普客班车;3、  初次违法的。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直达班车;2、高速班车;3、跨省际长途班车;4、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1、  沿途停靠拉客的2、一个月内三次违法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1、严重侵害乘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2、  一个月内三次以上违法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17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班次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轻微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不按原正班车的班次行驶的。不予处罚1、 无正当理由不按原班车线路行驶,减少班次的;2、 初次违法的。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无正当理由不按原班车线路行驶,增加班次的;2、  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一个月内三次违法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不按规定原正班车的班次行驶,严重侵害乘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18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轻微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予处罚1、  跨县区短途班车;2、  跨地市普客班车;3、  初次违法的。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直达班车;2、高速班车;3、跨省际长途班车;4、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  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严重侵害乘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19客运经营者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轻微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不予处罚1、  跨县区短途班车;2、  跨地市普客班车;3、  初次违法的。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直达班车;2、高速班车;3、跨省际长途班车;4、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  一个月内三次违法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严重侵害乘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20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轻微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不予处罚1、  跨县区短途班车;2、  跨地市普客班车;3、  初次违法的。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直达班车;2、高速班车;3、跨省际长途班车;4、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  一个月内三次违法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从事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严重侵害乘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21客运包车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轻微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客运包车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不予处罚1、  跨县区短途班车;2、  跨地市普客班车;3、  初次违法的。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直达班车;2、高速班车;3、跨省际长途班车;4、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  一个月内三次违法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从事客运包车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严重侵害乘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22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轻微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不予处罚1、  跨县区短途班车;2、  跨地市普客班车;3、  初次违法的。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直达班车;2、高速班车;3、跨省际长途班车;4、一个月内两次违法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  一个月内三次违法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从事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严重侵害乘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23客运经营者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乘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四)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一般初次使用欺骗手段招揽乘客的。处1000元的罚款较重第二次使用欺骗手段招揽乘客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1、第三次以上使用欺骗手段招揽乘客的;2、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招揽乘客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1、使用欺骗手段招揽乘客并中途甩客的;2、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24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五)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轻微因车辆技术或车站售票等原因变更同等级以上客运车辆。不予处罚未取得旅客同意,变更为低档次车辆承运旅客的;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变更后的运输车辆不符合相应的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要求。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变更后的车辆不符合相应的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要求,造成一定后果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变更后的车辆不符合相应的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25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五)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轻微因车辆技术或车站售票等原因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不予处罚未取得旅客同意,无正当理由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无正当理由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且降低了车辆档次。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无正当理由将旅客移交给不符合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要求的车辆运输的,造成一定后果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将旅客移交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运输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26客运经营者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0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六)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轻微客运经营者因非自身原因终止客运车辆经营的。不予处罚1、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班线客运经营7天以内的;2、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旅游、包车客运30天以内的。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1、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班线客运经营15天以内的;2、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旅游、包车客运60天以内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1、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班线客运经营30天以内的;2、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旅游、包车客运60天以上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1、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班线客运经营30天以上的;2、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旅游、包车客运90天以上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经营范围并处3000元的罚款27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1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轻微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严重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造成危害后果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28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客运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0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2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轻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超期二级维护且及时纠正的。(含进行了二级维护来备案的车辆)不予处罚超期二级维护15天以内的,初次违法的。减轻处罚,处500—1000元的罚款一般超期二级维护20天以内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超期二级维护30天以内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1、超期二级维护30天以上的;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000—5000元的罚款29不按规定检测客运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0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2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轻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超期10天以内且及时纠正的。(含进行了车辆检测来备案的车辆)不予处罚一般超期1个月以内的,初次违法的。从轻处罚,处1000元的罚款较重超期1—3个月以内的。处1000—2000元的罚款严重超期3—6个月以内的。处2000—3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超期6个月以上的。处3000—5000元的罚款30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0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3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1、对于因汽车生产厂家原因或有关部门工作原因造成的车辆实际构造、尺寸与行驶证、营运证记载的数据有差异,经营者能提供发证机关证明文件,经核查属实的;2、减少座(铺)位,且不影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不予处罚1、增加1—2个座(铺)位的;2、擅自改变车身颜色的。3、初次违法,且能及时改正的减轻处罚,处3000—5000元的罚款一般增加3个以上固定座(铺)位的。处5000—1万元的罚款严重1、卧铺客车改为座位客车的;2、座位客车改为卧铺客车的;3、改装车型、改变用途、改装组成、增加或减少车轴或车轮数量、改变外观尺寸。处1—1.5万元的罚款特别严重使用擅自改装或擅自改装客运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5—2万元的罚款31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4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71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轻微情节轻微,能主动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一般1、单车10%以下不分级项目不按规范检测的;2、不按规范检测5辆次以下的;3、初次违法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的罚款较重1、单车20%以下不分级项目或1项分级项目不按规范检测的;2、不按规范检测15辆次以下的;3、第2次违法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1万元的罚款严重1、单车20%以上不分级项目或2项以上分级项目不按规范检测的;2、不按规范检测25辆次以下的;3、第3次违法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1.5万元的罚款特别严重1、第3次以上违法的;2、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2万元罚款32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4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71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轻微情节轻微,能主动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一般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5辆次以下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的罚款较重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15辆次以下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1万元的罚款严重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25辆次以下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1.5万元的罚款特别严重1、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25辆次以上的;2、未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3、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2万元的罚款33客运站经营者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5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轻微初次违法的;小型车2辆以下的;中型车1辆的;能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处5000—1万元的罚款一般第2次违法的;小型车3辆的;中型车2辆的;大型车1辆的。处1—2万元的罚款严重第3次违法的;小型车4辆的;中型车3辆的;4、大型车2辆的。处2—2.5万元的罚款特别严重1、第4次以上违法的;2、小型车超过4辆的3、中型车超过2辆的;4、大型车超过1辆的。处2.5—3万元的罚款34客运站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出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5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轻微1、乘客在车站内未购票上车,出站口检验人员允许其超载出站的;2、客车出站超载10%以内的;3、初次违法,能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处5000—1万元的罚款一般1、车站出售超员票且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2、客车超载10%-20%的处1—2万元的罚款严重1、允许超载车辆出站且造成危害后果的;2、客车超载20%以上的处2—3万元的罚款35客运站经营者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5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一般客运站经营者允许安全检查不合格车辆的车辆发车,能及时改正的。处1万元的罚款较重客运站经营者允许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发车,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的罚款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的罚款36客运站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5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轻微有向运管部门说明情况,运管部门要求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一般1、未向运管部门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的;2、初次违法的。处1万元的罚款较重1、经核实存在额外收取进站费等情况的;2、第二次违法的。处2万元的罚款严重1、经核实存在地方保护主义;2、经运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3、第三次以上违法的。处3万元的罚款37客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客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6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轻微经运管部门责令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的罚款38客运站经营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6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不公布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轻微经运管部门责令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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