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湘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健康湘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健康湘潭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健康湘潭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和《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潭市发〔2017〕13号)精神,结合湘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明确总体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全市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健康湘潭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到2030年,健康湘潭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干预。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全市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前列。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城乡居民共同致力于健康湘潭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公平基本实现。二、落实重点任务(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组建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健康科普资源库, 制作健康科普公益广告,开展健康巡讲及健康科普宣传,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计划,开展健康核心信息传播和“健康大课堂”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媒体与卫生健康部门合办优质健康科普类节目(栏目)。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项目,在基层场所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通过手机及网络媒体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健康单位(学校、社区、家庭)建设。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做好国民营养宣传教育及监测评估管理。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普及,形成科学合理膳食习惯。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2019年)和《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30实施方案》(湘卫发〔2019〕1号),推进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试点和“食育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开展《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工作,做好贫困地区儿童等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减缓成人肥胖增长率。推动湘菜传统烹调方式营养化改造,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打造和完善社区“15分钟健身圈”。积极支持推动各地区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精心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主题系列活动,积极打造具有湘潭特色的活动品牌,着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国民体质健康测试与监测。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不断增加。4.实施控烟行动。开展控烟宣传,广泛传播吸烟危害及戒烟知识。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将询问患者吸烟史纳入日常门诊问诊,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稳步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并逐年提高建设比例。进一步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加强控烟工作机构建设及网络布局,完善市、县两级控烟监测体系。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和心理疾病科普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模式。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加快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相关的防护应对知识宣传。以健康社区(单位、学校)为载体,推进健康城市(镇、村)建设。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动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发生。加强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设,减少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优化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结构。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2015年)和《湘潭市实施〈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工作方案》(潭政办发〔2016〕9号)精神,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实施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健康管理,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实现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覆盖。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在室外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积极引导学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强化学校体育课和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将体育及健康纳入中小学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师生在校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中小学学校要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兼职)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各类职业人群积极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做好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和措施。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明确区域内职业病诊断、职业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以尘肺病为重点的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群健康素养。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的重要作用,鼓励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社会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和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医养结合”,探索和实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老年健康产业。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三)防控重大疾病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公众平台,向全社会普及心脑血管防治常识及心肺复苏自救互救技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与健康干预,扩大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并加强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医院心脑血管疾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成功率。推广“县治、乡管、村访”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居家管理。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广泛宣传抗癌防癌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癌“早防、早诊、早治”意识。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创造条件开展口腔癌、鼻咽癌、肺癌等高发癌种的机会性筛查。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开展癌症数据分析研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水平。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宣传,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系统。关注重点人群,早期发现,防控病情发展。针对危险因素,切实加强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创建指导,开展生产生活方式干预工作。探索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肺功能检测纳入体检项目制度,并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缓解期患者居家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步完善城乡居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保障政策。探索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模式,提供全方位防治管理服务。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水平。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合理饮食与科学运动健康指导,通过有效干预,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诊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提高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发现和诊疗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有效落实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各项综合性防控措施。特别是要汲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教训,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坚持平战结合,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工作力量向一线下沉。开展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强化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加强口岸检疫。三、强化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湘潭行动推进委员会(详见附件4),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全面负责健康湘潭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和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健康湘潭行动的日常工作。同时,委员会下设15个专项行动推进组,负责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定、责任分工以及监测评估等工作。(二)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宣传健康湘潭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湘潭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及个人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康复保健、养老服务等健康产业;支持各级各类单位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各类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群团组织指导、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加强典型人物及事例宣传报道, 有效引导群众了解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让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支撑,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积极争取各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推动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四)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落实健康湘潭行动经费保障,合理统筹安排所需经费,切实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五)强化评估监测。要适时开展落实情况评估,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好指标监测,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对15个专项行动的主要指标、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分析和评估,统筹指导各专项行动推进组按计划完成指标任务。(六)加大考核力度。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将各类指标任务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坚持科学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不增加基层负担。附件:1.健康湘潭行动考核指标框架2.健康湘潭15个专项行动目标及责任分工3.健康湘潭行动保障措施责任分工4.健康湘潭行动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1健康湘潭行动考核指标框架考核依据序号指标基期水平2022年全市目标值《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潭市发〔2017〕13号)1人均预期寿命(岁)79.4579.652婴儿死亡率(‰)3.07持续改善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4持续改善4孕产妇死亡率(1/10万)7.77持续改善5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88≥90.866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4.8≥24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33≥378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6.71≤15.99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632.6510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32.25(2017年)<30本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文件11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持续加强1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加强13产前筛查率(%)78.37≥8014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6.68≥9815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100≥851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31.75≥5017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18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1本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文件19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702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8021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下降22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30%≥5023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50(2015年)≥6024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50(2015年)≥602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100,8026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06>95备注: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8年数值。附件2健康湘潭15个专项行动目标及责任分工专项行动目 标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备注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广播电视台、湘潭日报社等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扶贫办等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城乡居民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市文旅广体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4.实施控烟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烟草局等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妇联、市残联等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等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妇联等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医保局等三、防控重大疾病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红十字会等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等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医保局等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医保局等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全市血吸虫病防控分别实现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并维持消除状态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韶山海关等附件3健康湘潭行动保障措施责任分工序号工作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备注1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健康湘潭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广泛宣传发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广体局、市经研金融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3健全支撑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等4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广体局等5强化评估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广体局等6加大考核力度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旅广体局、市绩考办等附件4健康湘潭行动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 任:傅 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主任:董湘瑞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利文 市教育局局长唐文静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张湘汉 市文旅广体局局长委 员:薛 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彭琼篪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谭旭贵 市发改委副主任曾玲芝 市教育局副局长成晓红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陈飞舟 市工信局副局长韩 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家梁 市民政局副局长贺星庚 市司法局副局长张 璧 市财政局副局长易湘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 欣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廖 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颜 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国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杰义 市水利局副局长胡洪江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赵 毅 市文旅广体局副局长罗铁辉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黄菊秀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冯 波 市扶贫办副主任伍群杰 市医保局副局长江 恒 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副主任龙卫国 湘潭日报社副总编辑李思军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刘岸鸿 市总工会副主席陈 博 团市委副书记李 闻 市妇联副主席易 波 市科协副主席易德军 市残联副理事长毛 捷 韶山海关副关长刘吉球 市烟草局副经理贺永红 湘潭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卫生健康委,唐文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铁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实施控烟行动、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等15个专项行动推进组。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委员会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