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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现将《湘潭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湘潭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高考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8号)精神,结合湘潭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高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添置、师资配置、课程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提升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积极构建新高考背景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建设体系、学校管理体系,扎实推进新课程体系下的课程建设、选课走班管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逐步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选课走班教学新模式,确保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在思想认识、教学管理、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各方面均以良好状态从容应对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环境,保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二、主要措施(一)完善制度设计。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湘潭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统筹组织推动全市高考综合改革,完善制度安排,提供政策支撑和资源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建专家引领、基础教育、教研、考试、大学、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课题研究团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专业指导,开展课题研究,探索改革实施路径。依据国、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方案,指导推动各学校制定实施细则。(二)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负责高考改革政策的宣传解释、业务培训、资源配置、走班教学改革、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加强高中学校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建设,保障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经费投入。发改部门负责高中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市委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教师编制的核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高中教师引进、教师调配等工作。宣传部门负责高考政策和高考改革动态的宣传工作。网信、公安部门负责舆情管控工作。(三)组织培训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高考综合改革宣传力度。各学校要通过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家委会、家长会、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让学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主动适应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积极营造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高考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普通高中办学状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摸清学校办学的底数,强力推动有关工作。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要在组织、制度、人事、经费等方面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加大对新课程新高考及相关配套改革的经费投入,加强普通高中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队伍、选课走班教学、学生发展指导、教师评价所需的信息化平台等资源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相关教研和培训活动,组织省内外专业力量支持和服务改革。普通高中学校要创新机制,主动作为,深入挖潜,科学谋划,统筹校内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的需求。(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完善新课改理念下的高中教学课程体系。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提升学科核心素养和选择考试科目需求,由市教科院牵头,开展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的统一规划和设计研讨,构建必修与选修有机结合的学科课程体系,并提交各学科课程设置研讨专题报告。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各高中学校组织与生涯规划教育相关的研讨活动,帮助学生科学制定人生规划和职业发展方向,理性选择选考科目,并将生涯规划教育与学生社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指导学生选课走班。由各高中学校牵头,开展模拟选课并收集数据,结合学校实际,预判选课走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指导学生根据学习兴趣特长、学科学业基础、专业发展趋向、大学招生要求自主选科目、选层次、选教学班级。(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算普通高中编制。坚持以用为本,优化招聘方式,多渠道为普通高中补充教师,在县市区招聘计划中优先考虑高考改革所需师资,以解决高考选课出现的学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建立教师“能进能出”机制,确保高中生“选课走班”顺利实施。三、实施步骤(一)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9月—2020年12月)1.组织各地开展高中学校办学现状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递交当地党委、政府;2.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教育部门制定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方案,报当地党委、政府;3.组织开展全市高考改革制度和高中教育变革研讨等活动,组织各学校开展高中生涯规划指导培训;4.组织部分学校到高考改革先行地区考察学习,制定应对高考综合改革策略;5.组织全市高中学校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学生选科、分班、生涯规划教育和学校管理等试点工作,以及高考综合改革的课题研究,积累经验并在全市推广。(二)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月—2021年5月)广泛吸收和借鉴兄弟市州和外地高中学校经验,认真梳理在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市高考综合改革不掉队,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抓紧建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和高中学校要分别成立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确定工作重点,落实责任目标,确保高考综合改革有序推进。(二)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对考生、教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评价管理,健全学校、个人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着力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学校信誉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三)加强业务指导。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学校要积极组织和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培训,重点抓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学生的全覆盖培训,做好政策解读,确保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正确完整地理解高考综合改革政策措施。教研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教育部出台的高中阶段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主动适应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的要求。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附件:湘潭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湘潭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  长:傅  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董湘瑞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利文  市教育局局长成  员:薛  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铁军  市委编办副主任        彭琼篪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谭旭贵  市发改委分管负责人        彭奋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  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素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易湘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教育局,陈利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奋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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