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企业优惠政策

湖南湘潭产业园区

湖南湘潭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湖南湘潭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为规范全市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征地补偿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二、征收水田、旱地、园地、林地、永久基本农田和未利用地的,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征收水浇地、草地(未利用地除外)、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等其他农用地的,按旱地标准执行。征收“恢复属性”地类(指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将耕地改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等非耕地,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经国土调查认定可通过清理和工程措施恢复为耕地的土地)的,按水田标准的0.8倍执行。上述补偿标准在执行中同时满足适用条件的,按照有利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适用补偿水平相对较高的标准。三、集体建设用地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征收涉及已依法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有偿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已登记发证的,采用市场评估方式确定补偿价格。四、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潭政发〔2020〕9号)执行。如遇市人民政府调整补偿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五、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空间范围的通知》(湘自资发〔2024〕7号)规定,湘潭市区、韶山市均设立1个征地补偿区片;湘潭县、湘乡市各划分为2个征地补偿区片(详见附件2)。六、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地类严格按照《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成果确认。七、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市、县(市)人民政府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可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施行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按照本标准执行。附件:1.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2024年调整)2.湘潭市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划分表湘潭市人民政府2024年8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潭政发〔2024〕6号关于调整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XTCR-2024-00002).doc

湖南湘潭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