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企业优惠政策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0日 政策文号:常政发〔2011〕1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常德是国家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为有效对接境外和沿海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发展重点鼓励从境外和沿海承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不含厂房建设投资)以上的加工生产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重点承接和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项目,加快形成产业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加工贸易格局。二、加强财税扶持(一)市财政统筹安排设立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引导资金,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工作奖励、出口增量贴息和标准化厂房建设补贴。对引进重大产业转移项目获得省政府奖励的县市区,市政府给予一定工作奖励。对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增量部分给予1‰—2‰的贴息(按美元计算),所需资金按税收级次由同级财政负担。各县市区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要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制订相应的补贴标准。2011年市财政安排标准化厂房建设奖励专项资金600万元,奖励标准化厂房建设做得好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二)全面落实国家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对入驻开发园区、符合园区发展方向、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鼓励类产业转移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前3年,可将新增市县留成的税收适当比例部分给予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奖励。三、保障土地供应国土资源部门优先保证加工贸易项目用地,依法高效为落户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坚持把加工贸易落户项目用地作为全市建设供地的保障重点,加强用地指标统筹,依法保障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四、给予规费优惠新引进产业转移企业办理各种手续,以及企业建设期间涉及到市本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国家、省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按其标准的下限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免交;涉及事业服务性收费的,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五、加强金融服务建立银政企协调机制,搭建融资服务平台。金融部门开辟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信贷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转移企业适当增加贷款额度,放宽企业贷款抵押担保条件,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转移企业,利率可按基准利率降低上浮标准;完善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担保机构为落户加工贸易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六、优化政务服务(一)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规范和简化产业转移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程序。按照提供“保姆式”服务标准,对产业转移项目的行政审批,鼓励由项目代理中心全程免费代办有关手续,特事特办,限时办结。(二)加快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担保验放、联网报关等便捷通关措施,提高通关效率。海关优先办理转移企业注册、合同备案、变更、结转、外发加工等手续,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做到当日办结;对沿海内迁A类加工贸易企业落户常德后,海关凭该企业以往资信状况,尽快将其纳入A类企业管理。对管理类别为A类和B类的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时,均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允许转移企业将原进口设备结转到新企业继续使用,监管期限连续计算,海关提供办理结转手续优质服务。(三)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完成对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检验,做到随到随检,快捷高效。认真执行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对入境原料价值占50%以上的进料/来料加工贸易降低收费标准,避免重复收费。对进料加工的出境货物品质检验费,按收费标准的70%计收;来料加工的入境货物不做品质检验的,不收品质检验费;来料加工的出境货物品质检验费,按收费标准的70%计收。认真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绿色通道、诚信分类管理、企业分类管理新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报检、通关方面提供便利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通关速度。(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招聘活动,加强对新招用员工的技能培训,承诺保障产业转移企业的用工需求。各级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引导基层组织和社区劳动服务平台为产业转移企业组织合格劳动力。(五)环境保护部门按照“依法审批、快捷高效”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引进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杜绝污染产业向我市转移,积极支持低污染、低能耗产业的发展。对于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项目应缩短审批时间,及时办结。(六)商务部门在加工贸易联网审批的基础上,简化管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加工贸易合同,及时办结。七、此前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湖南常德产业园区

湖南常德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湖南常德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